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的指导意见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急倾斜煤层在我国分布较广,赋存条件复杂,开采矿井数量多,开采难度大,近年来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提高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技术水平,现就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严格开采急倾斜煤层煤矿的安全准入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开采急倾斜煤层煤矿的监督管理、监察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经整改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不得开采。要积极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交流,提高急倾斜煤层开采的安全保障能力。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应当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专篇,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竣工投产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严格执行矿井建设“三同时”制度。二、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要本着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选择采煤方法,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和选择开采顺序,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要积极采用长壁采煤法、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水平分层(段)采煤法等采煤方法。要坚决淘汰仓储式采煤方法。2008年1月1日起,严禁使用仓储式采煤法。开采急倾斜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保持至少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结合矿井实际,认真编制开采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开采急倾斜煤层必须明确工作面支护方式和顶板管理方法,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而不能自行跨落的,必须停止采煤,实行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工作面支架、支柱应采取防滑、防倾倒措施,还应设置防止作业人员滑倒和被坠物、窜矸砸伤的设施。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的急倾斜煤层时,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可靠的自然发火预报、监测制度,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外,严禁在火区的下部区段进行采掘作业。要认真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害方针,加强老空(窑)积水的探测和矿井涌水的观测,并采取措施治理和排除水患,防止发生突水事故;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急倾斜厚煤层和特厚煤层开采要专门制定防止因抽冒、上部采空区积水甚至地表水灌入工作面的安全措施。四、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积极组织急倾斜煤层开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企业,要针对本企业需要解决的安全技术问题,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联合攻关,提高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的技术和装备水平。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