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与科举制度的关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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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与科举制度的关系探析摘要:官员选拔制度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官员选拔制度采用的方式逐步多样化。考试录用制度,就是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这种以考试方法选拔官员的制度,最早产生于中国,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而现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吸收了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西方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有益成分,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关键词:科举制度;公务员考试;关系;探析科举制度从诞生之始就受到我国制度范畴、历史传统、政治体系的深刻影响,这也决定了它之后对政治制度的历史和现实作用。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文官考绩制度对抑制腐败亦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挖掘科举制度中的积极因素对推动我国人事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一、科举制度的思想基础面向社会选取统治人才是中国古代社会统治理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取士观念的形成得益于早期中国历史发展的若干因素,随后成为支配历代统治者的一种基本思维模式,取士观念也成为科举制度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科举制度虽产生于隋唐,但科举的思想观念却由来已久。自汉代以来,选拔贤能就成为历代统治者统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科举制度正是这种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科举制度之所以能延续一千余年,除了政治社会原因外,还有其思想观念的基础。众所周知,科举是古代中国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公开地从社会中选材取士,征召官吏。从理论上讲,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可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满足,用古人的术语说,一是取士,一是养士。养士即培养人才,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数量培养所需要的人才。而取士的出发点与养士迥异,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即人才本来就存在于社会之中,只要取法得当,就会选拔出足够的人才。这种取士的观念正是科举制度最基本的出发点。其实在科举制度之前的察举及九品中正制无不建立在取士观念之上,无论“以德取人”还是“以文取人”①。这只是选拔官吏的方式与标准不同,而其基本的观念并无二致。可以说取士的观念是古代中国两千余年选官制度的观念基础。创立科举制的隋炀帝曾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中,岂无奇秀?”②从这儿可以看出,统治者们对于人才来源问题的考虑,均立足取士的观念。而儒家思想是取士的主要渊源,不仅由于儒家本身强调选贤任能,而且儒家为后世创造了一个三代这样一种选贤任能的理想社会。如商汤王访求到“耕于有莘之野”的伊尹,在他的辅佐下灭夏而得到天下。商高宗武丁访求到为人筑墙的傅说,拜他为相而天下大治。周文王访求到渭水边钓鱼的老头姜太公,拜他为相灭商而得天下。周公更是爱贤心切,可以中断洗头或吃饭数次,以礼遇来访的贤能之士。在儒家看来,贤人散布在社会之中,藏之于“江河之上,山谷之中,辟远幽闭之所”③,统治者应当努力地去发现他们。而且,贤者出仕,野无遗贤①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314.②隋书(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0.44.③吕氏春秋·淮南子[M].长沙:岳麓书社,1988.127.第1页被视为君主贤明和世道修明的表现。反之则预示着统治者面临危机,濒临灭亡。董仲舒认为,在“逆天暴物”的殷纣时代,“伯夷、太公皆当世贤者,隐处而不为臣。守职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①这使得统治者将求贤看作是一项重大的,关系到长治久安的政治任务。由于儒家自汉代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因而儒家的选贤观念也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之术的一项核心内容。正如金诤所指出:“默默无闻的下层社会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统治者必须善于从中发现并选拔出才智之士,才能发展并巩固自己的政权。由于中国封建统治集团很早就有了这一清醒的认识,他们才能够逐步创立并完善中国独有的科举制度,并与之相依为命地共同走完其历史旅程”②。取士观念虽然扎根于儒家的思想资源之中,但它之所以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还得益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春秋战国时代,群雄争霸,各国君主基于其霸业的需要,亟需有知识有才能的辅佐之臣。在这种背景下,君主们在生死存亡的角逐中,常常不拘一格,争相延聘有真才实学之辈。齐桓公接受鲍叔牙的建议,从鲁国迎回小商贩出身,并一度沦为罪吏的管仲,与他竟夕长谈,为其才能所折服,决定拜他为相。齐国在管仲的治理之下,迅速强大起来,跻身于春秋五霸。秦穆公为了秦国的强大也是四处寻访贤才,听说流亡楚国的奴隶百里奚有治国才能,遂以五张羊皮从楚国人手中赎回百里奚,并求教他如何治国理政,最后拜他为相,授以国政,秦国最终成为五霸之一。还有燕昭王筑黄金台礼聘天下贤人,或信陵君礼遇侯生等众多的佳话,广为人们所传诵。显然,礼贤下士和搜寻天下贤才,在当时已成为统治者的一种共识。这一共识包含着这样一种观念,即人才散布于社会之中,而且往往埋没于社会下层,高明的统治者应当善于发现他们,任用他们,谁得到真正的人才谁便强大。取士的观念由此而产生并被广泛接受。取士的观念也由于礼遇贤才的种种佳话而深入到统治观念之中,成为中国历代统治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的历史自西周以降,几乎在每一个统治王朝建立之前,都有一个大的社会动荡时期,呈现一种周期性动荡的演进过程。取士的观念似乎与这种历史演进过程有密切的联系。每当新王朝建立之初,统治者出于巩固政权和完善治理的需要,都会急于扩充官吏的队伍。但社会大乱之后,前朝的教育机构早已荡然无存,所以统治者们就自然把急切的求贤目光转向社会,转向民间。刘邦曾诏令天下:“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③显然,统治者这种求贤纳助的愿望十分强烈,以至于把举贤定为官吏们的义务,不举贤者无于犯罪。如汉武帝诏令:“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并规定“不举荐,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④由此也可以看出统治者求贤的急切心理。二、科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源于西周的升学选士与任官贡士和春秋战国察举制度。从隋朝开始,到清末废止,逐步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独特的官吏选拔任用体系,是我国封建人士制度的重大改革和进步。科举是中国的特产,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人才选拔制度。这种利用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打破豪门世族对政权的垄断,使得人人机会均等,只要具有真才实学,都有当官的可能。这一人才选拔制度,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中国在选拔人才方法上的一大发明,这一发明决不亚于中国的四大发明,所以外国友人形象地称之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西周之前的选拔人才的方式,由于资料缺佚,目前史家们还无法弄清楚。西周的选拔①班固.汉书(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0.71.②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18.③班固.汉书(第八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0.2509.④班固.汉书(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0.167.第2页制度大致有升学选士与任官贡士两个方面。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社会急遽变革的时代,是旧的体制走向崩溃,新的体制在激烈的斗争中产生的时代。秦始皇建立了大一统的王朝以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制度,在文教方面贯彻了集中统一的精神,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统一的政策。汉代选拔人才有: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用私人、举荐、任子、考试、纳赀等等,但主要还是察举制度。实际上,主要是由行政官员举荐的途径较多。察举制,始于汉文帝,正常化并且比较完善的是在武帝时代。地方官员把士子举荐来以后,朝廷对他们进行考试,看是否名副其实,然后量才录用。魏晋南北朝的选士制度为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刚开始实行时,它因考核的公正、系统、严密,确能从社会上获得优秀的人才。在选择人才上,显示了一种积极的作用,但后期却被士族豪门所把持,士族通过中正官,操纵选士,控制仕途,损害中央集权,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社会阶层倾斜的局面。中国古代真正以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是从隋朝科举制度创立开始的。始于隋开皇七年(公元587年),废止于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前后历时1300余年。在此之前,无论是汉朝的“察举制”还是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从基本形式上说,都属于推荐选拔。隋炀帝大业年间设进士科,一般认为是科举制度创立的标志。所谓“科举制”,就是设科取士之意,它与以往的选拔官员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以往选拔官员制度主要采取各种形式的推荐办法,缺乏客观标准,而科举制度主要是通过设置分门别类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确定人选的主要标准的选拔任用方式。科举制度包括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环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竞争性。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允许有资格的人员自由报名,参加考试竞争。科举制在唐朝得到长足发展,唐朝的科举制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即每年由礼部定期举行的科举考试,制科则是由皇帝不定期下诏举行的考试。常科的科目很多,有秀才,明经等若干种。各科考试的内容、方法、录取标准以及取得的资格各不相同。后来各科逐渐消退,唯有“进士”一科发展起来,但仍按照习惯称为科举。制科的科目则根据需要由皇帝决定,是因时因事特设科目的考试,旨在选拔“非常之才”。武则天时期,又增设了武举,由兵部主持考试,专门选拔官员。宋太祖正式设立了殿试制度,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于是中进士者都成了天子门生,实际加大了皇帝亲自控制科举和笼络天下士子的力度。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达到极盛,有一整套的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大体分为四级: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童试为科举考试的初级考试,应考者须经过童试取得生员资格才能参加乡试。乡试是分省举行的中级考试,一般三年举行一次,因在秋天举行,又称“秋闱”。通过考试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以参加会试,会试为中央一级举行的高级考试,由礼部主持,一般也是三年举行一次,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又称“春闱”。通过考试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贡士取得参加殿试的资格。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高一级考试,在会试的同年次月举行。参加殿试的人员不再淘汰,只排出名次,分为三甲录取:一甲录取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约录取考试者的三分之一左右,赐进士出身;余者分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过殿试的考生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授官。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年之久,选拔了八百多名状元,十万名以上的进士,百万以上的举人。这个庞大的群落,当然也会混杂一些有名无实之人,但就整体而言,确是中国历代官员的基本队伍,其中包括着一大批极为出色,有着高度文化素养的政治家、军事家、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专家。没有他们,也就没有中国的大唐的盛世,两宋的繁华,元明的强盛,满清的一统。为了选拔这些人才,几乎整个中国社会都动员起来了,而这种历久不衰以儒学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成为中华民族在群体人格上的一种烙印。三、科举制度的利与弊第3页创置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一个重大改革。它经历了1300余年,在中国历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重要意义。通过选士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人们的思想认识,使中国文化精华得到传承,也对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但也因此束缚了人们思想,阻碍了经济发展,且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但科举制度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在历史上具有的价值和意义与对后人的启示是不可磨灭的。从根本上讲,科举制度有利于封建统治:其一,科举制度激发了人们求知欲望。科举制度对及第者的优待和给予的荣誉是打动上千上万个读书人乃至社会上人们的一个重要因素。正因如此,科举制度这个引燃体点燃了无数高官子弟和平民布衣的求知欲望。其二,科举制度使中国的文化精华得到传承。自战国起,百家争鸣。儒家的“仁”,“民贵君轻”;墨家的“兼爱”“非攻”,道家的“无为而治”;法家的“法”“术”“势”等这些思想为后人流传且在科举中被借鉴沿用。这样一来,中国文化就延绵不绝的传承下去。其三,科举制度维护了封建统治。科举制度不单单只是一种单纯的文化教育改革措施,同时还是一种改革时弊的政治举措。另一方面,科举制度也有一些弊端。首先,科举制度束缚了人们的思想。由于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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