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编写说明1、本汇编所包含的任何条文和条款,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汇编一经批准下发,即为公司最高行动准则,公司所属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3、本制度汇编在执行中,由于部门工作内容、职责的变化需要修订、增删汇编中相关条款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修正。4、本制度汇编作为内部文件其所有者为本公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以外的场合出示。人事行政部年月日第一部分人事行政部岗位职责总则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具体负责。2、人事行政部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储备人才。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5、负责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7、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8、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相关福利;9、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招聘临时工及对其的管理工作;10、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1、制定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并负责解释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3、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4、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5、负责公司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工作;6、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7、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对司机、非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8、负责公司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9、负责公司办公地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10、负责员工食堂工作的管理;11、负责内部招待和对外的接待及票务、住宿、餐饮等工作;12、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积极组织好公司级的重大会务活动和日常的办公会议;13、负责公司大事纪工作;14、负责信访接待工作;15、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资质证等的变更和年检工作。第二部分人事管理制度一、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第二条任何部门有人员缺编或出现新的岗位需求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安排调配或招聘。第三条招聘形式:1、内部招聘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2、外部招聘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可以考虑外部招聘。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事行政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外部招聘人员来源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人员、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的毕业生。具体招聘渠道如下:(1)校园招聘每年春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住处并进行招聘活动。(2)媒体招聘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3)内部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事行政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4)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5)委托中介公司招聘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第四条通过外部招聘的求职者,需如实填写《求职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初审,然后汇集用人部门意见和总经理意见,最终决定录用与否。第五条因国家对劳动模范和退役军人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另有规定,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模范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利,招用劳动模范(含全国、省、市、县)、退役军人须报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入职,同时必须按国家规定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第六条任何部门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向应聘者承诺超出公司薪酬办法的工资标准和考勤办法的工作休息时间标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书面同意。第七条任何部门均不得在员工入职前向应聘者提交除招聘简章和公司(项目)介绍以外的书面文件。第八条新进人员在入职时需出具身份证、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街道办开具的失业证明、应届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退役军人应提供所在部队或武装部开具的退役证明)等基础证件(明),该三项证件(明)不齐者,不得录用。第九条人员录用程序:1、对于面试合格者、且决定录用者,由人事行政部向被录用人员发送《试用通知书》,并通知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2、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我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为固定期限三年,特殊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人事行政部向用人部门发送《人事派遣通知单》、向财务中心发送《人员工资核定通知单》。4、用人部门凭《人事派遣通知单》为被录用人员安排办公场所、提供相应工作资料。第十条试用人员转正:按照《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表现优秀可提前转正者,由试用人员填写《员工转正定级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转正的,自试用期满之日(提前转正的以总经理批准之日)起为公司正式员工。第十一条所有员工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的保管及借阅,参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劳动合同保管”和“劳动合同借阅”之规定执行。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劳动合同的签定1、我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由人事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定,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受公司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人事专用章。但下款规定的例外。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公司总经理任受法人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3、除本条1、2款规定以外的任何部门(公司)和人员不得与劳动者签定带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协议、合同等。第二条劳动合同管理1、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但下款规定的除外。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代表保管。3、劳动合同最低保存年限为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3周年。第三条劳动合同借阅1、公司所有职工不得借阅公司保管的、与自己平级(含上级)职工的劳动合同。2、部门负责人如需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总经理签字后,到公司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办理。3、部门经理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只能提供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阅后要及时交回劳动合同保管部门。第四条其他1、劳动合同到期、变更、解除按国家(地方)法规结合本办法的原则办理。2、职工领到签订完成的劳动合同后,应在劳动合同领取签收表上签字,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应将签收表与劳动合同一起保管。三、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我公司职工离职手续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办理,任何部门不得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擅自向在职职工下达书面开除、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等文件。第二条各部门如有发现不再适合我公司的职工,需提前将不适合的人员名单书面报交人事行政部,并安排好工作交接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第三条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2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第四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第五条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第六条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第九条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四、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第一条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为准。4、在工地现场和售楼处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第二条签到1、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度。2、员工应在上班之前、下班之后签到,迟到10分钟内算迟到,超过10分钟算旷工。3、考勤登记由前台负责,遇特殊情况者不能前来签到的需填写考勤说明卡,并于24小时内交前台处理。第三条请假1、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并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报请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离岗,签批后的请假条必须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2、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领导,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3、请假的最小申请单位: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第四条请假签批权限1、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总经理签批。2、一般人员请假:(1)二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3)二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由总经理审批。(工程人员还需主管副总审核)第五条请假的种类及其假期和待遇规定(下表中的薪资指基本工资部分)假种给假时间请假原因应交材料假期待遇说明事假每月不超过4天,全年不超过14天因有要事须本人处理无薪病假未住院全年三十日内因普通伤病必须治疗及休养社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历卡,或社保定点药店开的发票本公司工龄满二年者按80%计发工资,满一年者按70%计发工资,一年年以下的职工按60%计发工资1、诊断书和发票抬头需为员工本人姓名;2、病假手续不全者以事假处理;3、未住院病假或住院病假逾期未能销假者,以事假论住院不得连续超过一年;未住院病假与住院病假合计不得超过一年因患病须长期住院治疗或疗养社保定点医院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及病情诊断书婚假1、一般为三天2、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婚假为21天本人结婚(初婚)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结婚登记证书全额支付薪资1、须一次申请用完,不能分段使用;2、配偶在外地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但路费不予报销丧假三天父母、配偶、养(继)父母、子女丧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件或除户籍复印件全额支付薪资1、丧假可分次申请,但应于亲属丧亡之日起一百日内请完;2、外地奔丧可酌情增计路程假二天(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一天兄弟、姐妹产假90天(晚育者再增加90天)本人分娩前后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全额支付薪资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42天妊娠120天以上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15天-30天妊娠90天-120天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注:女方晚婚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给予其配偶30天护理假。公伤假所需日数因执行公务所发生之伤害,并以有关劳保规定为依据受伤报告及医生诊断书及出具的病假证明全额支付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假所需日数有关国家、地方和公司规定缴齐有关证明全额支付薪资年假按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备注: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