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论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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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概论复习指导(2013.6)宋开生(072015165@fudan.edu.cn)声明:本资料仅供本班同学复习之用,请勿上传互联网络传播,谢谢!【考试形式】闭卷,网考,限时60分钟。本课程要求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双及格。【考试题型】1单选题40分(2分×20),2判断题20分(2分×10),3简答题20分(10分×2),4案例题20分(20分×1)。【注意事项】考试时请留意考试系统的具体说明;完成所有题型的答题后记得点击“交卷”。【简答题(共21题)】1.公司设立的两种方式及各自的适应性。P29答:(1)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全部资本额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具有程序简单、成本较低的优点。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采取该方式。(2)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公司一部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较为复杂。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可以采取该方式。2.公司债券与股票有哪些不同点。P180答:(1)权利不同:股票反映所有权,债券体现债权;(2)本质不同:股票筹集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债券筹集的资金列入公司负债;(3)期限不同:股票是一种无期投资,只能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而债券是一种有期投资,有确定的偿还期;(4)收益不同:股票的收益不固定,债券的收益固定;(5)风险不同:对于购买者来说,股票的风险大于债券的风险。3.产权的含义及与所有权的区别。P49-52答:产权的含义:是建立在某种所有制基础上的财产所有权以及财产的所有者运用其财产的权利。这一含义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1)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2)产权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3)产权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与所有权的区别:(1)反映财产关系角度不同:所有权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强调社会属性。(2)外延不同:所有权表明的是排他性的财产归属关系,产权不仅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还表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关系。(3)内涵不同:所有权以财产关系为核心设置权利,产权更多考虑人际关系,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4)运动属性不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产权中除收益权外,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不具有排他性。4.公司重整的概念与程序。P192-193答:概念: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风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程序:(1)重整程序的启动;(2)重整关系人的确定;(3)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4)重整程序的结束25.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过哪几项程序?P37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1)订立股东协议;(2)制定公司章程;(3)必要的行政审批;(4)股东缴纳出资;(5)确立组织机构;(6)申请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1)发起人发起;(2)制定公司章程;(3)认购公司股份;(4)召开创立大会(这是募集设立独有的程序);(5)建立组织机构;(6)申请设立登记6.股东的出资方式。P36答:(1)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这是最基本的出资方式。(2)实物出资方式:必须是生产经营必须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其他物资。(3)知识产权出资方式:包含专利权与商标权、专有技术两类。(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持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7.有限责任制的含义与特征。P69-70答: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一是指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指公司破产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特征:(1)公司具有与其投资者(即股东)个人相互分离的独立人格;(2)公司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的义务,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承担对公司的责任。8.业主制企业的主要特征。P4答:(1)产权主体唯一,产权结构统一:业主完整地享有所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2)自负盈亏,业主对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业主的一切财产在法律上都可用来抵偿债务;(3)主要依靠个人积累扩充资本:业主大多兢兢业业、精打细算;(4)组织管理结构简单:业主亲自指挥生产、组织营销、分派工作、监督员工等;(5)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9.在我国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基薪的设计主要考虑因素。P148答:基本年薪是经营者的劳动性报酬收入,用于解决经营者基本生活问题。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基薪设计除了遵守最低工资原则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规模;(2)企业平均工资水平;(3)行业工资水平;(4)行业之间的差距。10.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及形成的原因。P91-93答:原因:(1)弥补股东的功能性缺陷;(2)满足快速、便捷和正确决策的需要;(3)克服责任无人承担的缺陷;(4)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特征:(1)职权分明又相互制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具有最后的决定权;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经理班子执行董事会的决定,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监事会则代表股东和职工对公司活动实行监督。(2)民主和法制相结合:公司的组织机构体现了民主精神,整个领导群体权力的来源是全体股东和职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均实行民主制和集体领导;同时,公司所实行的民主又都是以法治为基础的。11.两种公司合并的概念和特点,以及公司合并的主要动机。P187-1883答: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合并后被吸收加入的公司解散,吸收其他公司加入的公司继续存在。吸收合并的特点:(1)合并双方地位不平等,一个公司吸收一个或多个公司,而不是设立一个新的公司;(2)公司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在吸纳了其他公司后,虽不改变原公司法人资格,但改变了公司的内容,导致公司章程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3)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应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合并是指一个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合并的特点:(1)合并各方地位平等;(2)原有公司均消灭;(3)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原有全部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合并动机:(1)减少竞争对手;(2)发展协作和多元化经营,迅速打开市场;(3)加速扩大公司规模;(4)在无力经营时,与大公司合并,减少风险,避免破产。12.公司制企业的特征及优缺点。P6-7答:特征:(1)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2)具有法人资格;(3)是一种股权式的集合体,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清晰;(4)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优点:(1)分散风险;(2)筹资方便;(3)企业管理水平高。1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主要控制手段。P124答:(1)股权控制:凭借出资人地位及所有权对子公司进行战略、人事、财务控制;(2)战略控制:对子公司的经营控制、战略协调;(3)人事控制:通过董事会控制子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4)财务控制:通过财务人员及财务制度、技术控制子公司财务活动;(5)文化控制:用组织文化对子公司进行渗透、同化。14.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股东权益各自的含义及三者之间的关系。P35答:(1)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登记注册的资本总额;(2)公司资产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3)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三者关系:公司资本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一般情况下,股东权益大于公司资本;而公司资产为股东权益与负债之和。15.公司人格否定的特征。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的人格予以否认?P76、79-82答:特征:(1)对特定法律关系中公司独立人格的否认;(2)对失衡的公司利益关系的事后司法规制;(3)对法人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发展。17.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P90-91答:(1)主体不同:治理主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员工等,董事会是治理的中心,管理的主体仅包括董事会、经理层,经理层是管理的中心;(2)对象不同:治理主要针对经营者,管理主要针对员工;(3)实施基础不同:治理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管理以行政权威为基础;(4)手段不同:治理的手段是协调、防范和制约,管理的手段是组织、规划、控制和领导;(5)目标不同:治理的目标是保证公平,管理的目标是提高效率。18.公司设立的条件。P30-374答:(1)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2人以上不超过200人;(2)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审核通过;(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500万元。(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名称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具有完备的组织机构,住所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区内。19.期股与期权激励的区别。P144答:(1)获得物不同:期权获得一种权利,期股获得股份或股票,是一种凭证;(2)收益获得来源不同:期权靠买卖价差;期股靠股息和分红。(3)收益获得方式不同:期权行权后一次性获得全部收益;期股获取后的收益具有持续性。21.公司分立的方式和程序。P191-192答:公司分立的方式:(1)新设分立。也叫解散分立,指的是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新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注销。(2)派生分立。又叫存续分立,指的是一个公司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成立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只是在股东人数、注册资本等方面发生变化。【案例题(共4题)】注:考试时请留意题目具体要求,结合案例材料充分阐述案例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1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1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5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试分析:1、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要点: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以无形资产等其它形式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70%,而火炬厂的无形资产作价1500万元已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70%,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2、《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两个发起人的出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才30%,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案例2:张某的股权和债权张某,是一位个体户。他与另一位个体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A服装贸易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张某全部的产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而只是给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全部股份(90%)。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最终解散。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但是,公司其他债权人5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A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张某就是公司。因此,张某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1、张某对于公司的债权,能否与公司其他债权人一起参与分配?2、张某要求清偿债务有无依据?要点:1、张某作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所表现出来的财产,在公司解散时,不能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受偿,只有在公司财产满足全部债权人的债权以后,才能就剩余部分对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张某又是公司的债权人,他对公司的债权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这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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