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公司法卷课程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A)卷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1页共3页山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总分审核得分得分阅卷人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在下列全体股东的出资方式中,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是(A)A、货币出资B、土地使用权出资C、实物出资D、非专利技术出资2、甲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B)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3.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B)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A.10B.15C.3OD.454、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D)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三分之一B五分之三C四分之三D三分之二5、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只募足其发行的股份的80%,此时(D)A可以经申请由审批机关批准延长30天募股期B可以由认股人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公司C可以由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公司D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有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质疑。其中(C)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A.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B.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C.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D.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在家7、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B)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5%B.10%C.1/4D.1/28、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D)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9、甲公司出资30万元、乙公司出资2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0.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表决方式是()A.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B.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C.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D.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得分阅卷人一、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的特点有(ABCD)A、公司性质的资合性B、股东人数的无穷性C、股份形式的证券性D、公司资本的股份性E、组织机构设置的灵活性2、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ABDE)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3、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D)………………………密……………………封……………………线……………………试卷适用班级班级姓名学号试卷适用班级班级姓名期末考试公司法卷课程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A)卷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2页共3页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4、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7个股东不承担责任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5、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ABCD)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得分阅卷人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二、1、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是一种公司资本制度。其含义是: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中应载明资本总额,但不必全部发行,而只需依法发行其中一部分,公司就可以成立,其余未发行部分资本,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发行完毕。、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三、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于母公司的责任造成子公司丧失对外偿付能力或履行义务的能力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有时会允许“揭开公司面纱”,由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责任。四、4、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五、六、5、一人公司也叫独资公司、独股公司,系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得分阅卷人七、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简述公司法的特点?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2分)(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2分)(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2分)(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2分)2、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定义及其法律特征?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或者办事机构,实际上是该外国公司在其本国之外的国家设立的分公司。(2分)其法律特征是:(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外国公司的存在为前提;(2分)(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东道国政府批准设立;(2分)(3)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东道国境内的业务活动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并在东道国境内营业;(2分)3、简述公司设立和成立有何区别公司设立是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是指设立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前为组建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的活动。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2分)公司的成立与设立的区别主要有:(1)发生阶段不同。(2分)(2)行为性质不同。(2分)(3)法律效力不同。(2分)4、简述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第一、性质上的限制。公司权利能力当然不包括自然人才能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婚姻自主权和亲属权等,也不同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人所享有的权利能力(2分)第二法律上的限制1、转投资的限制(2分)2担保的限制(2分)3借贷的限制(2分)………………………密……………………封……………………线……………………试卷适用班级班级姓名学号期末考试公司法卷课程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A)卷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3页共3页5、简述股份转让的限制?(1)对转让场所的限制(2)对发起人转让的限制(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阅卷人五、论述(共12分).试论发起人的责任在公司成立情况下,发起人的民事责任内容主要包括资本充实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违约责任。(1)资本充实责任。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贯彻公司法中的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保证公司成立时的实有资本额与公司章程记载的资本额一致的民事责任。发起人资本充实责任保证了公司在登记时,其财产的实际价值不得少于章程所规定的资本额。如果公司登记时其财产不能满足章程所规定的数额时,发起人有义务填补这部分差额。(3分)(2)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如果未尽职尽责,从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发起人应对这种损害负赔偿责任,需说明的是,这种损害赔偿,以发起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为前提,没有过失,即使造成公司的损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同样也是连带责任。(3分)2、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由实施设立行为的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是近似于合伙的关系,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分)(2)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所有发起人之间对返还股款及利息负连带责任,认股人可要求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几个人予以返还,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3分)得分阅卷人六案例分析(13分)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3分)(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3分)(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