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派车管理办法□通知□通报□纪要■方案□计划□申请表号:22402.05.15A生效日期:2013.05.15会签: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成本节约、优化工效的需要,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办法:1.各部门对于能提前预知的事情需要用车,各部门请提前一天写好车辆放行条(车辆放行条提前发给各部门,各部门不需要到人事行政部拿,直接写好),在每天的18:00之前将次日需要用车的情况写好车辆放行条交给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统计好一天收到的车辆放行条,人事行政部再签字,于18:30统一交给保障部经理谢经理,谢经理再收到车辆放行条后,将次日需要出车的车辆优化安排,每出一次车,将车辆放行条直接交给司机,由司机给门卫,门卫再根据实际出车时间登记好出车时间与出车公里数,门卫需检查有无行政部门的签字,出车司机是否与放行条一致,一切条件满足方可放行。关于车辆放行条各相关人员签字模板格式如下:2.对于临时情况安排车辆,由申请部门填写好车辆放行条,交由人事行政签字,再由人事行政交给保障部经理安排司机。3.5月1日生效的“公司车辆、私车公用派车管理办法”作废,按此方案执行。4.关于车辆放行条的签名权限:⑴采购外出采购、司机外出买菜同样需要填写放行条,但不需要人事行政签字,门卫根据放行条可放行;⑵其它所有车辆外出(除了私车车主),需要有人事行政部的签名,门卫方可放行;⑶货车外出除了发货(发货需凭发货出门条),其它均需要人事行政部人员的签名,门卫方可放行;⑷若人事行政部的人员外出不在公司时,可以找夏总、何玲代签;若以上人员都不在公司时,可以找保障部经理谢西华、营销总监韦仁里代签,但需要标明代签;⑸对于没有签名的放行条,不满足以上条件的,门卫必须不给予放行。⑹若不按本办法办事的人员,给予乐捐50元/次,如果产生了相关的损失,则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批示:批准审核拟文何玲主送:保障部、人事行政、营销部、财务抄报:李董、夏总抄送:全体员工批准时间:2013年05月15日发放时间:2013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