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备考指导一:警察的发展由于警察所赖以生存的社会条件是不断发展的,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警察的发展也随之显现出一定的阶段性。警察的发展一般分为萌芽期的警察、古代警察和近代警察。萌芽期的警察古代警察近代警察时间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称为古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1.氏族武装从全民不脱离生产的武装,逐渐向着职业的、听命于首领或贵族的、不参加生产的独立武装力量转化,并与对外执行作战任务的军队开始有了分工。2.伴生两种行为的萌芽:(1)监禁行为;(2)审判行为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特点:军警不分、警政合一。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是由军队、行政、审判机关分别掌管的2.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是极不严格的,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3.私刑、私狱普遍存在。奴隶主对奴隶,庄园主对农奴、族长对同族的人员有权使用私刑。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近代警察之所以在西欧国家最早产生,其原因在于:(1)阶级原因。形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对立的阶级,资产要维护自己的政治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剥削;(2)经济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需要专业警察的有效管理;(3)社会原因: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毒化了的社会风气,社会犯罪空前增长,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付犯罪;较早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2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备考指导二:法国与英国近代警察的建立1.法国近代警察建立的标志:(1)“保安官制度”的建立。时间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根据“制宪会议的决定”建立了保安官制度,即实行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警察制度”。在“每个县”设置了保安官,负责辖区的治安秩序。这时,警察与“军队”和“审判机关”有了区别。(2)“市政警察”的建立。时间是1790年,根据的是“《人权宣言》”。(3)“巴黎警察总局”的建立。时间是1801年,建立的主题是“拿破仑执政”。2.英国近代警察建立过程:(1)“治安法官制度”的建立,时间是“中世纪”。(2)“首都伦敦警察厅”的建立。时间是1829年。社会背景是“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和治安问题的严重化”。倡导者是“英国首相威宁顿公爵”,其说明了建立警察队伍的直接原因:“一个政权要依靠军队来维护国内秩序是很危险的,应组建一支不同于军队的、集中的、有力的警察队伍。”建立的依据是《警察法》,组建者是“罗伯特·皮尔”。3.警政管理体制:地方自治制:以英国为代表,美国效仿英国;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日本仿效法国。3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备考指导三:中国近代警察以及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机构名称性质时间地点备注清政府时期湖南保卫局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巡抚陈宝箴)1898年长沙湖南巡抚陈宝箴此后,清政府先后在保定、天津等地创办巡警局、警务学堂、巡警学校。巡警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1905年北京清政府的中央警察机关统一控制领导全国警察机构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蒋介石国民政府时期——1927年设内政部警政司和庞大的特务机构,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1946年,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各省、市、县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旧中国近代警察的历史,是军队、警察、特务结合在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国共对抗时期1.中央特科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开创了党的保卫工作)1927.12--1933年迁入苏区,1935年结束上海周恩来领导。它主要任务是(1)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2)搜集情报、掌握敌情;(3)惩办特务、叛徒、内奸;(4)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2.国家政治保卫局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1931.11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工农代表大会江西瑞金是“国家”的机关,不同于中央特科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新中国成立前——抗日战争时期3.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1938.5延安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锄奸保卫机构,如: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等。4.社会部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任务是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1939.2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新中国成立前——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4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哈尔滨市公安局华北局社会部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东北公安部中央军委公安部公安工作的重点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配合解放军胜利完成军管城市的任务1946.41948.51948.51949.11949.7各解放区摧毁国民党警察机关,对旧警察进行改造,建立人民公安机关,为建立统一的中央公安机关作了准备。新中国成立后公安部长罗瑞卿(部长)1949.10.9副部长杨奇清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研究解决了两方面的问题1949.10.15研究解决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研究解决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公安部1949.11.5先任命公安部长,然后成立的公安部从1949年到1966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5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备考指导四:如何坚持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做到:(一)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公安机关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要从思想上认识人民群众的巨大作用,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二)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我们每做一项工作,都要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只有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才能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三)认真履行职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在本职工作中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公安机关专业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刑事执法工作、警卫工作、保卫工作。)(四)提高服务质量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努力开展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倾听群众呼声,对执法和服务质量考核和评估)(五)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只有人民群众满意,才是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的标准。公安机关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严格执法,把公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警务公开)6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备考指导五:公安机关的职责之《人民警察法》第六条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刑事警察的职责)(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治安警察的职责)(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的职责)(巡警虽然也维护交通秩序,但不能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消防警察的职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治安警察)(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治安警察)(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工作:路线警卫、住宅警卫、随身警卫),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保卫工作);(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警察不准参与罢工);(九)管理户政(户籍警察)、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外事警察);(注意:外事警察对出入我国国境的外国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边防警察)(边防警察的工作分为边境治安——维护过境不受侵犯及边境治安秩序和边防检查——对出入境人员、车辆等进行检查及查处边警违法违章事件)(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保卫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治安监督检查权)(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人民警察法》第6条对人民警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列举了十三项职责。但是考虑到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还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所以又增加了一个概括性条款,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其中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或者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但是,形势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新的情况和问题也不断出现,就上述《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11项的职责,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作出了新的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公安部政治部2013版教材新增)7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报名专线:400-6300-9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备考指导六: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八大相结合)(一)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结合公安工作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社会性。阶级性:所谓阶级性,即警察与国家一致的特点。这是各国警察共有的特性。国家要求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与政体一致,与国家意志一致,成为国家忠诚的统治与管理的工具。我国公安工作也不例外。我国公安工作必须与我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社会性:公安工作与社会的联系是广泛而密切的。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乃至于每一个人。(二)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是相辅相成的。秘密工作需要公开工作进行掩护,秘密工作寓于公开工作之中;公开工作需要秘密工作做后盾,并为秘密工作创造条件。(秘密工作是公开工作的后盾)工作对象的隐蔽性和公开性,决定了公安工作的隐蔽性和公开性。首先,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有的是隐蔽的,有的是公开进行的,因此公安机关就要有针对性地将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其次,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了震慑犯罪分子,除了做好秘密工作之外,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公开工作。第三,公安机关除了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之外,还担负着大量的社会管理工作,许多管理工作不仅不能秘密进行,秘密工作:为了不使对方察觉或了解意图,采取秘密的措施、手段开展的工作公开工作: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和人民警察的身份,采取被对方了解、认识直至使对方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开展的工作。(三)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公安工作具有打击与保护的双重特点,这是由公安工作的对象所决定的,对象既有人民也有犯罪分子。打击:1.侦查破案;2.拘留逮捕;3.审讯;4.处置突发暴力事件;5.制裁违法犯罪等保护:(1)警卫守护;(2)巡逻值勤。.1.打击中包含着警戒预防,使人不敢以身试法;保护中包含着消除造成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当然,公安工作的有些对策,如治安管理措施本身既有打击又有保护的双重作用。2.打击与保护,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