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二章公民法律基础知识第二节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授课教师:授课班级:2014年1月教学教案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读本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2一、设计思路(一)教学内容(任务)分析:本节内容是李存留老师主编的21世纪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第二章第二节内容。1.目的是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使学生了解制定宪法的目的以及明确其强制性,能够严格律己,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2.目的是让学生初步学会正确对待和应该享有的权利――人身人格权利(生命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思想健康自由权等);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权、议政权、出版集会结社权等自由);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人应当广泛、全面地享有这些权利,通过本节学习,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学情分析:本门课所针对的主要是农业学校的学生,通过在我校一年的学习,同学们的自觉性有所提高,部分同学对学习宪法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但总体来讲,同学们的基础知识较差,学习能力较弱,自控能力也很差。个别同学上课喜欢玩手机、睡觉、讲闲话,大部分同学没有确立学习目标,缺乏学习动力,学习态度也不好,因此,在课堂上基本不与老师配合,完成教学任务难度大。因此,完成教学任务难度大。(三)设计理念:根据所教授各班的实际情况,完成本节课教学应从兴趣和实用两方面切入。首先,引入事例说明宪法的概念及基本内容,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其次,通过对人权概念的分析,引入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讲解。最后,通过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引入,进而详解人身权的有关知识,引导学生在如何正确对待基本权利和义务。二、教学目标及重难点:(一)教学目标1.能力目标:让学生了解制定宪法的目的以及明确其强制性,能够严格律己,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2.知识目标:(1)宪法的含义、特点;(2)我国的国家制度;(3)人权的概念、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3分类;(4)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5)我国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一致性及具体表现;(5)增强公民意识,当好国家公民。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学生应能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能具体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权利若没有制约,必然走向专制,也必然侵犯公民权利。学会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1(二)教学重点:1、宪法的特点;2、我国的国家制度;3、人权的概念、分类;4、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5、我国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一致性及具体表现。(三)教学难点:1、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2、我国的国家制度;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三、教法学法选择举例说明案例引入讲授法学生讨论四、教学媒体的选择与准备教材PPT五、教学组织方法及课时安排传统课堂教学6学时240分钟六、教学过程(含具体步骤、情景设置、问题设计、板书设计、课内训练(反馈措施)、课堂小结等。根据具体教学专业、学科实际需求安排)教师活动与教学内容学生活动教学意图时间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4导入宪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是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和全民活动的最高准则。学生倾听通过承前启后,告诉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宪法是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约10分钟新课教学第一学时讲解:1.宪法的概念。2.宪法的特点3.通过举例,导入宪法的基本内容,并对之讲解。4.对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讲解。5.讲解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国家的根本任务。6.对本节进行小结。学生倾听上课时,尽可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师生互动,让学生初步学会正确对待各种人和各种社会组织。约5分钟约10分钟约15分钟约10分钟约25分钟约5分钟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5新课教学第二学时讲解1、人权的概念2.人权的分类3.人权与公民权二者的联系与区别4.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1)平等权利(2)政治权利与自由(3)人身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7)特定人的权利和自由8.对本节进行小结。学生倾听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约5分钟约10分钟约15分钟约30分钟约15分钟约5分钟新课教学第三学时讲解:1.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2.我国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一致性及具体表现(1)对应性(2)对等性(3)互动性3.增强公民意识,当好国家公民4.对本节进行小结。学生倾听上课时,尽可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师生互动,让学生初步学会应该履行的义务。约10分钟约35分钟约20分钟约15分钟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6☆板书设计:第一学时:一、宪法的特点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三、我国的国家制度1.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2.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特别行政区制度7.基本经济制度第二学时:一、人权的概念三、公民权与人权两者的联系和区别二、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利2.政治权利与自由3.人身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7.特定人的权利和自由三、我国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四、我国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一致性1.对应性2.对等性3.互动性五、增强公民意识。当好国家公民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7七、课后训练一.单选题1.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的()。A.一般性、普遍性问题B.习惯性、传统性问题C.历史性、民族性问题D.全局性、根本性问题2.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A.宪法B.民法C.刑法D.教育法3.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A.五分之四以上的多数通过B.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C.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人民民主专政B.社会主义C.人民代表大会制D.多党合作制5.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6.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和()。A.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B.外资经济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7.按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A.解释宪法和法律B.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C.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D.监督宪法的实施8.下列机构中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政协D.国务院9.在当代中国,首要的基本人权是()。A.政治和经济权B.自由权和文化权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8C.公民权和社会权D.生存权和发展权10.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有()。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C.劳动权D.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11.重庆市云阳县农妇熊德明向温家宝总理反映了当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这是她在行使作为一个公民的()。A.批评建议权B.最基本的人身权利C.生命健康权D.最基本的财产权利12.某校教师王某,在重庆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当选为市人大代表,这表明王某具有()。A.选举权B.被选举权C.人身自由权D.批评建议权二.解答题13.为什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15.公民权与人权的区别?16.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三.判断说明题1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政体的规定。1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议会,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15.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与自由。四.案例分析题2009年6月,何维青中专毕业,根据招聘广告,他参加了杭州华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车工岗位招聘考试,成功地通过了笔试、面试、复试。随后,招聘单位叫他去公司定点医院做一次体检。几天后招聘单位通过体检结果知道何维青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于是拒绝录用。随后的几次应聘中,何维青都通过了考试,但是最后都因为何维青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没被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成了他找工作的最大障碍,何维青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能得到平等的就业机会。问题:各公司侵犯了何维青什么权利,何维青怎样做才能够找到工作?重庆市农业学校《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9八、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