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委托合同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与标准化结合,与公司决策相结合,对知识产权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与公司国内外发展的关系非常密切;2、甲方为了全方位的保护和维护其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等,并且包括后期的维权事务;3、乙方在专利代理和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成功经验,愿以专家级的知识和服务水准为甲方提供知识产权代理及相关法律服务;4、甲乙双方愿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知识产权事务方面进行全面合作。鉴于甲方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现状,目前与乙方可能合作的项目主要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专利检索与专利分析等,基于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范围1、专利的申请:包括:专利的国内申请及PCT申请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PCT申请等。2、专利权的维护乙方负责维护甲方已取得的专利权,维持权利的有效性。3、专利的分析甲方可委托乙方就乙方代理过的申请案作评估分析,对已获得的专利权作有效性分析,也可应甲方要求对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较有影响的个案做个案分析。专利分析的费用由双方具体商定。4、权利的纠纷当甲方的权利受到威胁、损害或其它纠纷时,乙方可接受委托针对个案积极维护甲方权益;甲方在此过程中应尽力配合。费用以实际情况定。5、专利的检索2对某一公司某一领域的产品的专利的检索、分析、并出具报告。专利检索的费用由双方具体商定。6、知识产权咨询顾问: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法律的咨询。咨询可以书面或会议进行。7、其它:甲方在甲方的共享平台上给乙方一个空间,乙方应甲方要求不定期的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知悉的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如法律动态、会议信息等。乙方在乙方的网站上重点推荐甲方的知识产权成果和动态,扩大甲方的影响范围。二、关于专利的申请:1、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国内专利申请、PCT申请事务,国内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初审阶段、发明实审阶段、实用新型申请、外观设计申请和复审等专利事务。国内发明申请(初审阶段)、实用新型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进一步包括: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递交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初审阶段的补正或/和答复审查意见;发明申请(实质审查阶段)进一步包括:实质审查阶段的补正或/和答复审查意见、办理授权手续、代缴授权有关费用等。PCT申请包括:在进入各个国家阶段前所需对申请文件核对的工作,乙方负责译文的审定和制成适合于进入国家阶段的文本形式以及相关事宜;并在随后的两至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促使完成审查程序(不包括上诉程序)。2、指定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专利事务,乙方应指定经甲方认可的代理人进行代理。并将所指定的代理人的有关信息及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在征得甲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另行指定代理人。甲方对乙方指定的代理人认为不合适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已经指定的代理人需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3、代理人与甲方发明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往来乙方指派承办甲方专利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发明人或其他人员会见的,须事先与甲方知识产权经办人员(下称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指定的联3系人,乙方代理人可直接在指定地点会见或电话、电子邮件联系。4、文件的传递及信件往来乙方应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尽快将专利申请的进程及与甲方之间、与专利局之间的来往文件及時通知或传递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等可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传递。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核对帐单等,以及乙方收到的专利局的文件等应以挂号信函形式邮寄,或者面交签收。必要时,可采用电子邮件与纸件同时传递方式。5、专利申请文件的完成期限及撰写要求国内专利: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申请事务的,发明与实用新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技术交底书之日并得到甲方确认之日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对需要甲方补充资料的,甲方应在乙方指定所需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在甲方补充资料完毕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对个别复杂案件或同时委托多件申请的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外观设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外观图片、照片或需照相的产品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立即交甲方确认。甲方认为应该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如需提出实质性改进建议加入专利申请文件中,需经甲方同意认可。乙方收到技术交底书后应对该技术标的进行前案检索,并将前案检索情况(检索范围,检索到的文献出处,检索结果等)书面告知甲方。甲方认为需重新检索的,乙方需重新检索,其完成时间仍按上述规定执行。PCT国际申请:PCT国际申请一般是以国内申请为基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PCT专利申请事务的,需在收到甲方交付的资料之后起5个工作日完成文件的递交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申请事务需要加急的,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期限完成。6、甲方对文件的确认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的专利事务中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向有关部门递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向有关部门递交。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专利事务中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从形式到实质内容上都应当符合专利法和细则的要求,不得出现错误。47、保密乙方的代理人对在代理甲方专利事务中所了解的甲方任何技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包括不得向乙方的其他工作人员泄露。乙方代理甲方专利事务的档案,不得让与所代理专利事务无关的任何人员(包括乙方与本专利事务无关的工作人员)阅读。乙方的档案管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从档案中或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技术或经营管理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包括不得向乙方的其他工作人员泄露。8、代理费用乙方愿以更加优惠的下列费用标准代理甲方专利申请:发明申请:包干报价为元/件;实用新型申请:包干报价为元/件;外观设计申请:包干报价为元/件。费用结算具体流程为:代理机构收到甲方确认的新委托案后,发出新案确认书,并在确认书中应当写明需要付款的代理案的费用信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费用后,立即开始撰写专利文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收费,另在具体代理协议中规定。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但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专题专利事务讲座,情况另行商讨。三、关于著作权申请1、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著作权事务,包括: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权利转移备案等。2、指定人员、保密及代理费的结算方式等项目,参照专利代理条目3、代理费用乙方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著作权申请费用:作品著作权申请:包干报价为1000-2000元/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包干报价为800-5000元/件四、法律责任1.乙方如有违反第二条第2款自行更换代理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由此给甲5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2.乙方如有违反第二条第4款的行为,造成文件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付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接触合同,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3.乙方如有违反第二条第6款的保密义务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4.如有因为乙方的原因在代理过程中造成甲方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该退回代理费,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双倍退还代理费,并赔偿损失。5.甲方对委托乙方的代理工作负有支付费用的义务。如有因为甲方无故拖延付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每日0.5%支付滞纳金,但特殊原因除外。五、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六、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从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结束。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经甲方评定审核后,双方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