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解决我国航空运输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民航新一轮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酝酿,国务院于今年3月批准了《民航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民航总局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对直属航空运输企业和服务保障企业进行了重组。国务院于今年6至9月先后对组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的有关问题作出批复,原则同意由民航总局、国家经贸委报请批准的六大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为便于读者了解各个集团公司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本报今日根据民航总局和国家经贸委向各集团印发的组建方案做了摘编,以飨读者。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航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NationalAviation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NAirHolding,英文缩写为CNAH。以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航空集团,简称为中航集团。依照中国航空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航空集团”字样。(二)性质集团公司是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包括所属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实业开发总公司、中航浙江航空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等企业,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方式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其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集团公司组建后,保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名称,对联合三方进行主辅业分离。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划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标识,完成航空运输主业一体化;辅业另行重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二)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包括5个全资企业、2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5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二)法定住所集团公司的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EasternAir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EAHolding,英文缩写为CEAH。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东方航空集团,简称为中国东航集团。依照中国东航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东航集团”字样。(二)性质集团公司是以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方式以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集团公司组建后,保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对原中国西北航空公司和云南航空公司进行主辅业分离:将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规范进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使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标识,完成集团公司运输主业的一体化;辅业另行重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二)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包括10个全资企业、20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49.2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二)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南航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SouthernAir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SAirHolding,英文缩写为CSAH。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南方航空集团,简称为中国南航集团。依照中国南航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南航集团”字样。(二)性质集团公司是以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方式以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集团公司组建后,保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对原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进行主辅业分离:将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规范进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标识,完成集团公司运输主业的一体化;辅业另行重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二)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包括10个全资企业、4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2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二)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8号。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中文全称: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航信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TravelSky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TravelSkyHolding,英文缩写:CTH。以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民航信息集团,简称为中国航信集团。依照中国航信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航信集团”字样。(二)性质集团公司是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为主体,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整体并入组成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2.优化资源配置。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规避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突出技术创新。集团公司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手段,面向信息技术发展前沿,加强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提高航空旅游业的信息化水平。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妥实施,保证安全、稳定和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二)组建方式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为主体,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整体并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组成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集团公司成立后,适时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的主业及关联资产规范进入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三)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包括3个全资企业、2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二)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信息大厦。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一)目标近期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实现资源、技术、人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到2004年,初步建成新一代电子旅游信息服务保障系统,形成生产运营、研究开发、技术贸易专业化和一体化的经营格局,成为中国市场上有竞争力的航空旅游信息技术服务商。远期目标:通过持续的市场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和国际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中国航空旅游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为国内航空公司和旅游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力争到2008年,成为亚太地区卓越的航空旅游信息技术服务商,并成为全球航空旅游信息服务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相应的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3.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和民用航空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决策。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国航空旅游业的发展。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6.指导和加强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及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7.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三)主要权限1.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3.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或参与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全资企业的领导人员;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7.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航油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AviationOil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hinaAviationOil,英文缩写为CAOHC。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航空油料集团,简称为中国航油集团。依照中国航油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航油集团”字样。(二)性质集团公司是以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及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2.促进调整。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