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3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20XX年4月为促进国内外学术合作和交流,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中心的作用,提高所在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本条例。一、实验室简介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92年开始筹建,1996年通过国家验收,并向国内外开放,20XX、20XX年两次通过国家评估。多年来,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八字方针,以高分子科学为基础,以纤维材料为特色,瞄准纤维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学科前沿,凝聚学科人才,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目前周其凤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徐坚研究员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50名,其中教授34名,副教授14名,50岁以下研究人员占64%。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2)功能纤维与低维材料;3)环境友好和生物纤维材料。20XX年以来实验室共承担国家、部市委和合作科研40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发表学术论文1440篇,申请专利396项,授权129项。“211”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工程进一步赋予了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以新的活力。作为国内纺织领域重要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将为建设成国际纤维研究和交流中心而努力,为纤维材料学科的发展和实现我国纺织工业新的发展战略,为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重大需求做出新的贡献。实验室设有科研工程和测试技术平台,包括:工程技术平台:拥有熔体纺丝、复合纺丝、湿纺、干纺、冻胶纺丝、液晶纺丝、双螺杆共混挤出机、注塑机、聚合釜、反应挤出机、复合材料拉挤成型、复合材料缠绕成型、复合材料模压成型、树脂转移模压成型、刮膜成型、喷雾干燥等一系列纤维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的加工成型实验设备,同时建有碳纤维、芳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Lyocell纤维、中空纤维膜、PBO纤维等多条实验生产线,可以进行扩大实验。分析测试仪器平台:拥有NMR400、FTIR、SEM、TEM、AFM、HLGC、GPC、DSC、TGA、MDSC、DMA、GY-PC、POM、激光粒径仪、纤维接触角测定仪、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3毛细管流变仪、旋转流变仪、微型双螺杆共混-流变仪、HAAK双螺杆共混系统及流变仪、冲击实验仪、热变形温度仪、材料实验机等一系列先进的测试仪器。科研平台技术队伍:实验室注重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注重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经过多年的努力,建立了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效率高,具有良好服务意识的科研平台技术队伍。二、开放课题申请对象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中级职称(讲师、工程师或助研),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教案、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为了鼓励年青人才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研究项目,在老专家作为课题负责人的梯队中,要有35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成员。研究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三、开放课题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1.申报受理时间:每年9月30日截止。2.课题申请根据资助的主要研究方面(见本指南第四部分)填写“东华大学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向实验室提出申请。3.课题审批完全或部分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现阶段每个项目课题经费暂定为3至5万元。具体经费额度将经专家评审、由本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并确定。完全自带经费的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审批。获得通过的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实验室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后通知申请者。4。开放课题经费使用办法参照东华大学纵向项目科研经费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根据东华大学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本,专款专用,由申请人掌握使用,经费分为两次下拨,首次下拨总资助经费的一半,另一半于中期检查合格后予以下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它用。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自带经费的开放基金课题的结余经费退回原拨款单位或个人。课题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如下: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主要为使用本室仪器设备的测试费及在本室加工样品的材料费和加工费;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3/32)学术活动费(指与开放课题直接有关的论文出版费、资料复印费和以本实验室名义出席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的会务费用);3)外地课题参与人员在本室工作期间的往来旅差费、住宿费。5。中期检查制度项目执行到中期时需做中期检查,根据课题性质和进展,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建议到实验室作一次学术报告,中期检查合格者予以拨付全额经费。如经检查发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或所资助课题未经批准而严重偏离研究大纲,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以中断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未下拨的经费。6。结题规则课题结束或终止时,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1)项目结题报告。(2)学术论文复印件或专利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项目至少需发表一篇SCI收录的文章才能结题(接收亦可)。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奖励时应将“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英文为:StateKeyLaboratoryforModificationofChemicalFibersandPolymerMaterials,DongHuaUniversity)列为第一单位或在文章中注明“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英文为:TheprojectwasfundedbyStateKeyLaboratoryforModificationofChemicalFibersandPolymerMaterials,DongHuaUniversity)。实验室将对课题完成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对完成情况优秀者在下年度基金申报中予以优先资助。课题结束后所取得的相关论文专利、鉴定或评议、经济效益等成果应及时告知实验室。7。项目成果归属和转让须知项目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本实验室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实验室同意。部分及全部自带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其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及专利由研究者以双方单位人员的名义署名,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双方单位同意。四、开放课题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2)功能纤维与低维材料;(3)环境友好和生物纤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