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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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涉及14家火电厂改造计划表北极星电力网新闻中心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2910:16:16我要投稿所属频道:火力发电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火电机组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5〕79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环保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为加快我省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环保升级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逐步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切实改善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特研究制定《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现印送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推进改造工作。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月26日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的工作安排,当前,我省将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大气污染物作为减排重点,坚持“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的发展理念和试点先行、分类改造、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西安为中心由近及远,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全面加快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对现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实施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三年内全部完成改造;现役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鼓励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二、实施方案1.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基本情况。关中现役燃煤火电装机1665万千瓦,占全省火电60%。2013年主要污染物SO2、NOX和烟尘年排放量分别为20.0万吨、22.38万吨和2.12万吨,占关中总排放量的40.5%、46.7%和13.4%。其中(1)按机组容量划分:①单机≥30万千瓦机组34台1494万千瓦;②10万千瓦≤单机30万千瓦机组6台107万千瓦;③单机10万千瓦机组32台64.5万千瓦。各类机组污染物排放量和占比情况详见下表。(2)按距离西安城区划分:①50公里以内装机300万千瓦;②50~150公里510万千瓦;③150公里以外684万千瓦。2.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机组范围。(1)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属国家鼓励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范畴,具备改造达标条件,2017年底前全部改造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杨凌热电、富平热电等新建机组共6台210万千瓦,按超低排放限值标准调整环保设施设计。(2)3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大部分为煤矸石、余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虽然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特别是单位千瓦排放量是大机组的6-20倍。考虑此类机组投运时间较长、机组设计选型等原因,基本不具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条件,暂不纳入改造计划,但必须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有关现役机组达标要求,达到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3.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按照优先安排距离西安城区较近、污染物排放相对较大的机组,优先安排改造机组较多的企业实施改造等原则,在确保关中地区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各发电企业具体情况,分年度下达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及实施方案。初步提出年度改造计划如下:(1)2015年重点对距离西安50公里以内现役机组实施改造,涉及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和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2家企业10台机组300万千瓦,以及华能铜川电厂#1号机组60万千瓦(#2号机组60万千瓦已改造完成),新建华电杨凌热电70万千瓦。2015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装机430万千瓦。(2)2016年重点对距离西安50~150公里范围内现役机组实施改造,涉及华能陕西发电公司、华电陕西能源公司2家企业8台机组390万千瓦。考虑渭南地处西安上风向优先安排改造,增加实施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4×60万千瓦)改造,以及新建神华富平热电机组70万千瓦。2016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装机700万千瓦。(3)2017年对距离西安150公里以外现役机组实施改造,涉及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国电陕西电力公司2家企业10台机组444万千瓦,以及新建华能渭南热电70万千瓦。2017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装机514万千瓦。依据初步提出的改造计划,由各发电企业研究上报具体分年度改造计划方案,允许改造任务较重的企业调整改造机组顺序,鼓励提前改造,经省发改委(运行办)会同省电力公司研究审定后分年度实施。三、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关中地区新建和现役燃煤火电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属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西部地区煤电产业升级鼓励性要求。为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促进关中火电减排水平跨越式大幅提升,在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出台前,我省将从以下几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建立考核督促机制。将关中燃煤火电超低排放改造,纳入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由各市督促辖区发电企业及时上报改造方案,定期公布改造进度。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负责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验收,制定总体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省电力公司合理安排改造机组的调度计划,配合环保部门定期公示燃煤火电机组排放指标,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发电企业作为超低排放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照改造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2月底前向省发改委、省环保厅上报2015年度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以后每年11月底上报次年度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同时,积极向各集团公司汇报争取资金支持,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将超低排放改造与新建项目挂钩,对积极实施改造的企业,优先支持其新建电源项目建设。三是提高煤电排放限值标准。按照自主加压、率先改造的要求,新建机组严格执行我省新颁布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现役机组要在我省关中排放限值(特别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到超低排放标准。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新建和现役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省环保厅负责改造机组的验收工作。四是加大环保调度调节力度。按照电网节能环保调度要求,对纳入年度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当年起每年增加基础发电量计划200小时,新建机组验收达标后执行。对纳入改造任务但未按期达标机组,年底前相应削减发电量。省环保厅将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机组排放情况,并加大排放处罚力度;省发改委会同电网企业实施节能环保调度。五是积极争取电价支持。省物价局积极争取国家完善环保电价政策,适时出台燃煤火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上网电价政策。六是落实排污权交易和税费优惠政策。改造后腾出的排放指标优先用于本企业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或鼓励实施排污权交易。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排污费标准减半核定计收。同时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税收优惠政策。附:关中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表(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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