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顺安发〔2011〕7号签发人:林向阳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切实消除顺义区燃气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求,顺义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百日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要摸清燃气使用情况的底数,实现入户巡查率达到100%,对隐患部位逐一排查,无一遗漏,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达到零事故发生;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燃气-2-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企业、属地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居民及公服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居民及公服用户开展日常隐患自查,提高遇险自救的能力;规范公服用户尤其是餐饮业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打击燃气违法违规活动,规范市场秩序。二、主要任务(一)各燃气供应企业集中开展入户巡检工作。入户巡检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及公服用户。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在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对2005年以前(含2005年)通气的户内老旧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巡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时,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不符合规范安装、改装设备设施、装修密闭包封设备设施、使用土暖气、使用不合格燃气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3-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出消隐建议。同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书面报请属地部门帮助协调和督促居民进行整改。(二)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户外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工作。户外燃气设备设施检查重点包括:10年以上带网设施,自管户管网设施,液化气、煤气置换天然气区域管网设施的运行状况。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基础台账,清晰掌握燃气设施的规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运行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责任等内容信息。对发现的漏气等即发性隐患,按应急预案流程进行处置;完成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占压燃气设施、违章建设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老化和超期服役管线等隐患的登记造册工作,能够立即整改的给予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落实相关严密防范措施。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燃气管网设施的普查、登记造册、隐患与风险防范等工作;对梳理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2015年底前分批次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各燃气供应企业要重视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内业资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同时要对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到期未检、报警装置是否运行正常、钢瓶是否合格、瓶库区是否整洁是否存在-4-火灾隐患、场站周边是否存在可燃物,气质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外业进行检查。(三)各属地及各职能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和使用行动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燃气行为重点查处对象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销售伪劣燃气器具,供应燃气气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规定的;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末按规定进行车辆、容器检验的;专用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限惩处,决不姑息;对可能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立即关停,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四)各行业、属地部门及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活动。为使燃气安全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持久化,定于每月7日为燃气安全宣传日,持续开展“燃气企业进社区”等全区性燃气安全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做好燃气安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媒体、手机短信、社区宣-5-传栏等媒体载体的作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编制实用易懂、易引起市民重视的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宣传材料,企业入户巡检、入户查袭、居民购气时进行发放;将燃气安全宣传纳入街道(乡镇)、社区,以及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宣传工作,通过企业宣传、社区带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全面提高居民用户重视燃气安全使用的热情,鼓励居民用户主动与企业沟通燃气使用问题,形成供气企业与燃气用户安全互动。(五)各部门充分利用百日行动契机,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管理交叉和管理空白等体制问题,要理清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细化管理内容,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建立属地长效检查机制。属地政府、街道办、企业、社区互动建立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社区派人参加,形成固定网络,将燃气安全检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于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工作;对于消防设施不合格由消防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6-建立自管户检查机制。对于自管户,由管理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供气单位提供技术等方面支持,属地要对自管户进行监管。建立公服用户检查机制。对于燃气公服用户,由供气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抽查,各职能部门配合。建立燃气企业新增用户审核备案机制。供气企业在对新增公服用户提供供气服务前,要上报供气方案,建立供气单位公服用户档案,通过接入审核,掌握用气单位是否符合三证要求,调控总体气源分配。建立工作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燃气供应企业、行业部门、职能部门等单位要确定百日行动主要负责人及专门联系人员,形成工作团队,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将百日行动相关信息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工作步骤百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5月4日至5月13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此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单位特点,制定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7-(二)检查和整改阶段。5月14日至6月30日,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开展对各自辖区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对各辖区内燃气供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依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开展相关执法查处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阶段中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工作,超出职责范围的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检查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各百日行动成员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各自检查记录及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相关单位针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消除,不留遗症,并于7月29日前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区长赵贵恒副组长:区市政管委主任李国新区安监局局长高士虎-8-执行副组长:区市政管委副主任赵志齐区安监局副局长申志勇成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燃气办办公室主任:赵志齐(兼)81492857联系人:赵宇鹏韩旭8149285781492869成员单位:区宣传部、区文明办、共青团、区住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委、区教委、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外事旅游局、区工商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大队、区体育局、区消防支队、区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各经济功能开发区、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同时,由区安监局、市政市容委共同牵头,区工商分局、质监局、消防支队、城管大队参加,组成区联合执法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单位进行相关查处工作。五、职责分工(一)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对本企业燃气设施及服务范围内燃气用户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业人员到居民家中检查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老化软管进行更换,告知居民灶具等设施是否需进行维修更换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各职能-9-部门对使用燃气的公服用户进行检查宣传工作;与社区、属地建立联动机制,设立社区服务站;对居民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各燃气企业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并立即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列出整改方案。(二)各属地镇、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组织对辖区内公服单位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上报‘无证无照’燃气经营商贩和安全隐患;对违规使用燃气的公服用户及隐患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如遇特殊情况解决不了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区燃气公司做好入户检查及宣传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燃气企业的检查执法工作;组织安排辖区内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对‘自管户’小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区燃气公司建立联席机制,建立‘自管户’管理台账,对不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及安监局。(三)各职能部门职责区住建委:按照分管行业牵头对在施工地单位依法依规使用液化气情况逐一现场核查,主要检查钢瓶使用情况,辅助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10-开工前必须掌握地下管线详细资料,并在施工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外事旅游局:负责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处违规采用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商务委:负责对餐饮企业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处违规采用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发现违规使用瓶组压缩天然气的,组织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城管大队、消防支队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教委: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11-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文委:负责对图书馆、网吧等本行业内各单位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体育局:负责对体育场馆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对托老所、养老院、精神病院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区安监局及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统筹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协调各单位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做好信息汇总及报送;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于存在重-12-大安全隐患由安监局牵头进行查处。市政市容委负责对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入户巡检、设施普查和消隐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属地、其他行业等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及宣传材料编制工作;负责与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彻底打击外埠非法燃气企业。区质监局:负责指导属地镇政府、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对液化气钢瓶、设施设备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充装不合格钢瓶的企业进行查处。区工商局:负责检查燃气经营主体的主体资格,配合查处燃气无照经营、非法经营行为,并做好相关工商执法工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