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困难职工群体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以改革的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努力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关爱困难职工群体是改善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深入细致地掌握我市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和愿望要求,详细了解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北京市总工会于2007年6月至8月联合市民政局、北京职工帮扶中心、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工会理论研究所,重点对本市20个区县、局、总公司困难职工群体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困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形成工会向政府的建议。本次调研范围包括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顺义、平谷、怀柔、延庆12个区县,京煤、首钢、汽车、金隅、公交、建工、二商集团以及民政局系统企业;向困难职工发放调查问卷1003份;重点选择了50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分别召开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职工、未享受低保待遇特困职工的4个座谈会;就困难职工医疗救助问题召开了基层工会干部研讨会1次。在深入调查、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报告。2从调查情况看,我市确实存在着一部分特困职工受现行政策限制未纳入低保范围;有一部分享受低保的特困职工未能完全享受到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还有一部分困难职工虽然享受到部分社会救助政策,但是困难程度仍然很大。目前,困难职工的相对贫困化趋势加大,由此引发的心态失衡和不满情绪日渐加重,这将成为潜在的社会不和谐因素,应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一、我市困难职工群体生活的基本状况北京市总工会把全市工会系统掌握的困难职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特困职工;另一部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以内或者因家中有重病、残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2006年底,我市86个区县、局、总公司共有因种种因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共18236名,其中,特困职工7065名,困难职工11171名。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统计数据不包括目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困难职工和已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困难职工。参与本次问卷调研的1003名困难职工,是从市总工会统计的困难职工档案中抽样抽取的。他们的基本情况是:特困职工占50.89%,困难职工占49.11%;年龄结构上,40岁以下占18.95%,41~50岁占60.79%,50岁以上占20.26%;健康状况:良好占37.88%,有慢性疾病和残疾的占62.12%,其中,慢性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36.56%,严重疾病(肾衰竭、癌症等)占6.11%,残疾占19.45%;单亲家庭占16.21%;供养老人家庭占23.14%(见图表一)。3图表一填答问卷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职工情况人数百分比(%)困难程度特困职工51150.89困难职工49249.11年龄30岁以下141.4230—40岁17617.5341—50岁61060.7950岁以上20320.26性别男62662.44女37737.56健康状况良好38037.88慢性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36736.56严重疾病(肾衰竭、癌症等)616.11残疾19519.45学历没上过学131.3小学787.72初中41040.92高中38538.42职高(中专、技校)545.32大专585.82大学50.5工作状态在岗51150.92待岗27127.04内退908.98退休606.02退职434.29失业282.76家庭户籍人口1人111.122人16316.213人59759.534人17617.535人(含5人)以上565.61根据调研情况分析,这些困难职工的主要困难表现如下方面:(一)困难职工收入水平低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市城镇单4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008.1元/月(或36097元/年),最低工资是640元/月(或7600元/年),低保标准为310元/月(或3720元/年)。从本次问卷调查结果反映,困难职工本人月收入均低于我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50%,其中,低于我市最低工资640元/月的占46.18%(见图表二)。问卷调查结果还反映,有50.89%的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其中,在100元-200元的占14.84%,在201元-310元的占36.05%(见图表三)。图表二困难职工本人月收入情况46.1830.4712.986.184.1905101520253035404550低于最低工资640元641元—900元900元—1100元1100元--1300元1300元—1500元图表三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14.8436.0517.5521.2110.340510152025303540100元—200元201元—310元(310元)311元—372元373元—640元640元(二)困难职工生活水平远低于普通居民生活水平根据2006年北京市低保标准及粮油补助标准计算,特5困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200元①;困难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464元②。特困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仅占我市全市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的25.1%,占20%低收入户家庭③人均年消费总支出的41.7%;困难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仅占我市全市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的30.1%,仅占20%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的50.9%(见图表四)。困难职工的家庭收入,除去每月水电、房租、赡养老人费,每月能够用在食品开支上的钱十分有限,如果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中有就学、疾病等情况,那么基本生活就很难维持了。图表四困难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与北京市2000户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支出的比较(2006年)(元/年)全市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20%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困难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4464元特困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4200元人均消费总支出148258911占全市人均年消费支出30.1%;占20%低收入户人均年消费支出50.9%占全市人均年消费支出25.1%;占20%低收入户人均年消费支出41.7%食品支出45613467衣着支出1442741教育娱乐25151356医疗支出13221007居住支出1213678本次问卷调查显示,从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与支出的比较关系来看,在被调查职工中,入不敷出的困难职工占69.4%,①4200元=310元x12+40元x12。②4464元=372元x12。③北京市统计局在统计城市居民家庭基本生活情况时,每年确定城市居民生活调查网点为2000户,并将其“五等分组”,即城镇住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低到高排队分成五等份,有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和高收入组五部分,各组户数均占总户数的20%。6收支相抵的占29.68%,略有节余的占0.92%(见图表五)。有90.37%的低保户反映现在的低保标准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并且有81.12%的低保户认为目前人均收入应在400元左右才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而这个水平只相当于2006年我市全市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的32.38%,相当于20%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的53.87%,他们的生活水平与普通居民消费水平相差甚远。图表五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收支状况0.9229.6869.4有节余收支相抵入不敷出从调研组走访的崇文区一户困难家庭情况看:职工本人47岁,待岗在家,其丈夫50岁,4年前劳动合同到期被解聘,因眼睛高度近视,找工作困难;家里有两个正在上大学二年级的双胞胎女儿,职工本人有风湿、哮喘、心脏等慢性疾病,2003年做心脏换瓣手术,花费8万多元,自负3万多元,用光了家底。现在全家4口人吃低保,每月共有1240元,另外,其丈夫在街道的帮助下干些临时活,每月大概有300元补贴家用,家庭月总收入是1540元④,年收入是18480元,住房是其公公的私房。每月开支如下:食品消费每月800元,水25元,电20元,燃气35元,交通费130元(双胞④1540元=1240元+300元。7胎女儿学校在大兴)。医药和教育费用是家庭最沉重的负担:职工本人长年吃药,每月自费50多元,一女儿有慢性皮肤病,每月自费药100多元,全家每月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共1160元。另外,职工本人每年到了秋冬都要犯病,虽然不敢住院,但是门诊费全年下来,个人需要承担医药费2000元左右。两女儿学习费用:1学年学费每人6000元,另外参加各种证书考试和购买学习参考书,每人1年至少要750元,两人1年需要13500元,再减去两人在去年和今年共获得的市总工会、区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金6000元,以及今年学校“绿色通道”被减免4000元学费,家庭实际负担孩子教育费用平均年7500元,这样家庭每年透支5000多元(见图表六)。职工发出感叹:“我们再也节省不出一分钱了,大人从来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全部是好心人给的,两个女儿穿着一年花不到400元。真是对不住姑娘呀!”图表六某户特困职工家庭年收支细目表(元)月收入年总收入月食品支出月水费月电费月燃气费月交通费月自费药费年大病药费年教育费年衣着费年总支出年透支额15401848080025203513015020007500400238205340合计:月基本生活支出:1160元年基本生活支出:13920元8困难职工因收入低,只能节省基本生活开支,进而导致身体状况欠佳,加重了困难。怀柔一户单亲女职工,内退多年,每月能拿450多元(没有低保),每月水电房租要交150多元,孩子上初中,每年学习所需费用1000多元,母子二人每月用在吃上只有200多元,衣服靠别人接济,生活十分清苦,其本人因长期营养不良,体质很差,多年来生病时都是自己扛着,从不敢上医院,病重时就从药店买点药吃,她说:“能扛多久就扛多久。”(三)困难职工供养子女上学困难在本次问卷调查中,职工列出家庭支出比例最大的四项依次是:子女教育费用、医疗支出费用、赡养老人费用和购(租)房费用(见图表七)。77.17%的困难职工将子女教育费列为家庭开支最高之一;其中,有51.28%困难职工每年为子女支付1000元至5000元学费,有29.12%的困难职工每年要为子女支付5000元以上的学费(见图表八)。崇文区一名单亲女职工,其孩子正在上高中,每年学习上需要支付3000多元,不堪重负。她说:“今年上半年物价上涨后,我家已1个多月没吃过猪肉。我买菜都是早市快收摊时才去,有几次想买点肉给孩子吃,一看太贵,就不敢买了。偶尔改善伙食时,我自己一个火烧就咸菜吃就是最好的饭菜了,只是孩子太苦!”门头沟两户困难职工,孩子没有考上大学,找不到工作,不得不倾其家庭所有,让孩子上成人大学,但是每年5000多元的学费,都是东挪西借,债台高筑。9图表七困难职工家庭支出所占比例的排序(选择前三项并排序)77.1774.1424.2416.871.311.820102030405060708090子女教育医疗支出赡养老人购(租)房食品支出其他费用图表八困难职工家庭每年子女学费支出情况19.6151.2829.1201020304050601000元以下1000—5000元5000元以上据调查分析,许多困难职工因为学历低、技能单一而导致收入低、家庭生活困难,为避免子女重蹈覆辙,普遍存在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子女培养成材的想法。但是,现在北京的教育成本很高,教育又是一项长期工程,因此,困难职工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很难支付完成子女接受较高教育的费用,这样的现实,容易造成困难职工家庭贫困状况的“代际”传递。(四)困难职工难以承受沉重医疗负担在本次问卷调查中,有74.14%的困难职工将医疗支出列为家庭开支最高之一(见图表七);其中,家庭每年要自负1300元以下的困难职工占34.22%,自负1300元-5000元医药10费的困难职工占49.13%,自负5000元-10000元的困难职工占11.2%,自负10000元以上的困难职工占5.45%,(见图表九)。据本次调查反映,困难职工自身有残疾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