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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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川审〔2007〕5号签发人:黄锦生四川省审计厅关于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综合报告审计署:2006年,我省审计法制工作在审计署、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法制办、省法建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开展了《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2-例》等法规以及审计署《审计机关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贯彻工作,以切实增强审计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从审能力为主线,把审计法制工作与提高审计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与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结合起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现将我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健全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关键。从1997年至今,我厅始终如一地高度重视推行政执法责任制,常抓不懈。省厅历届主要领导同志,都亲自挂帅担任法制领导小组组长。按照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配齐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保证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实施的总体要求。我厅成立了以厅长任组长,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法制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审计机关法制工作和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厅法制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全面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治理工-3-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二、认真部署,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审计署制发了《审计机关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发法〔2006〕10号)。《规划》确立了依法审计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五年全面推进依法审计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依法审计的重要政策文件。根据上述要求,我厅制发了《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06〕19号),部署了贯彻实施《规划》工作,提出了《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川审〔2006〕3号),在总结全省审计法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法〔2006〕17号)要求,在总结我厅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对审计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等进行认真梳理、界定和清理的基础上,及时报送了我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情况报告》、《行政执法依据表》、《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表》和《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情况表》。三、健全和强化内控制度,推行审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从审,提高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水平,-4-我厅于1997年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与之相配套的15个审计执法和监督制度。至今,该制度仍发挥着积极作用。200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四川省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我厅结合几年来推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重新修订了《四川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四川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川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复核办法(试行)》、《四川省审计厅法制机构审计项目复核评分办法(试行)》等制度。为使每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适用的法规依据相对规范和统一,我们对《四川省审计厅审计管理委员会关于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共同性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同时,对《关于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的通知》(川审发[2005]13号)中的对外审计文书和个别业务用纸格式进行了修订。每年年初,我厅各处、室、分局领导分别与分管厅领导,分管厅领导与厅主要领导,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和个人应负的责任,并将行政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执法的职位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纳入年度行政目标考核。因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协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质量监督体系,促进了审计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地进行。四、认真部署“五五”普法工作-5-2006年是“五五”普法第一年。为了在“五五”普法期间切实把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我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安排的通知》等精神,按照审计署“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及时制发了《关于印发〈2006年审计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表〉的通知》(川审办〔2006〕37号),认真布置了普法工作。该通知突出了学习重点: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将修订后的《审计法》的学习和宣传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使“五五”普法更加深入地开展;二是要求以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新修订的《审计法》、《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为重点,强化审计监督,提高执法能力;三是要求以学习审计署第1、2、3、5、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规范审计行为;四是要求开展学习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关、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会计法》、《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刑法》等,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素质。五、全面宣传和贯彻《审计法》《审计法》的修订和颁布施行,是加强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厅把《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今年-6-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抓好审计人员自身学习培训的同时,通过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新闻媒体、上街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开展《审计法》宣传工作,为修订后的《审计法》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一)全面部署宣传贯彻《审计法》。我厅制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审计法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06〕21号),从宣传贯彻《审计法》的重大意义,宣传贯彻《审计法》的基本要求,开展《审计法》的培训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贯彻实施等五个方面全面部署了《审计法》宣传和贯彻工作。(二)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审计法》。1.2006年9月26日,我省举行了省级和省级部门领导干部专题讲座,由审计长李金华同志为四川省10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讲解了审计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审计工作的新思路。2.2006年4月11日,省政府在成都设立主会场、在21个市(州)和182个县(市、区)设203个分会场,专门召开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电视电话会议。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及其部门,各地重点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共1500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规格高、涉及面广,在四川全省上下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此后,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也紧接着召开了专门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地学习宣传贯彻-7-《审计法》进行部署。四川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的热潮。3.2006年5月27日,我厅机关与成都市审计局在锦城艺术宫联合组织开展了街头宣传《审计法》活动。省、市人大和政府领导、省委组织部等单位负责人应邀到场指导。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与此同时,成都市下辖的20个区(市、县)审计局共计400余人,也分别在其辖区内的主要公共场所进行了宣传。3月至6月,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均积极开展了审计成果展出、街头咨询等宣传活动。4.2006年,我厅制作了以宣传《审计法》、《刑法》、《保密法》、《公务员法》以及网络法规为主题的墙报专刊6期。(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审计机关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关键,而执法队伍建设更是依法行政的关键。2006年,我省审计系统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法规学习与审计工作实际相结合等方式,做到了普法学习和培训的制度化。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通过知识竞赛、全员考试等多种形式展开学习,做到对全体审计人员培训一遍、不留空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实效。2006年5月10日,我厅和成都市审计局专门邀请了审计署法制司王秀明司长,进行了一次《审计法》修订实施问题的专题讲座。省厅本级、成都市、德阳市、资阳市等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8-人员共计700余人参加了培训。5月15日至16日,继审计署举办的《审计法》培训班之后,我厅组织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和法制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审计法》的培训学习,经培训的骨干又分别在各级审计机关和内审人员中组织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审计人员对《审计法》就“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行为”等四个方面所做的修订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六、全面落实审计署6号令,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一)严把审计项目复核关。审计项目复核是审计机关法制机构主要的日常工作。根据审计署6号令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为强化审计机关内部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我厅法制机构于2006年初提出了《关于2005年厅本级审计项目复核情况的通报》(川审函〔2006〕3号)。通报从贯彻执行审计署6号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反映了2005年度全省范围内贯彻执行审计署6号令及审计项目质量方面的主要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奠定了基础。2006年,我厅法制机构不断探索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工作方法,逐步实现了“三个并重”的转变,从制度上规范了审计项目复核行为。1.实现了提出和采纳复核意见并重的转变。从注重书面复核意见的提出而忽略复核意见采纳,向提出和采纳复核意见的反馈-9-并重转变。通过回收采纳复核意见说明表和建立项目复核台账,详细记录复核意见类别、反馈时间,审计决定的处理处罚类别、金额、执行期限,以及了解采纳复核意见情况等,对复核后的情况实施监督。2.实现了单个审计项目复核和参与共同性问题指导并重的转变。积极参与重要审计业务会议,听取查出问题的通报,根据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复核表明,法制机构的“关口”前移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收效明显,为开展行业审计发挥了示范作用。3.实现了程序执法复核和实体执法复核并重的转变。坚持严肃财经法纪,对应予处理处罚的不枉,对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不纵,严格把好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和复核审查质量关。截止2006年12月30日,厅本级复核审计、审计调查项目89个,复核审计业务文书200份。其中,审计报告90份、审计结果报告8份、审计决定书72份、处罚决定书11份、移送处理书18份,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1分。提出复核意见219条,其中被采纳172条。(二)积极开展审计法制咨询服务工作。2006年全年,厅法制机构办理下级审计机关书面请示1件;办理、答复下级审计机关请示、有关部门和人民来访咨询电话等约200件(次);办理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协助调研12件,其中省人大1件、省政府法制办6件、省银监局1件、审计署3件、市(州)审计局1件。通过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10-件的协调和积极办理人民来信、来访等事项,一方面广泛宣传了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地位、具体内容和作用,另一方面为促进国家审计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作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尽到了应尽的职责。2006年,我厅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全省审计机关未发生因审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审计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三)积极开展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工作。根据《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的要求,我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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