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提纲一、概念题;1、消费信贷的概念、分类和融资方式。《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针对汽车消费信贷立法的国家。(日本)消费信贷又称消费贷款、消费者放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消费者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它费用的贷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信贷手段来促进商品销售的有效手段。分类:分期偿还贷款(分期付款)信用卡贷款及其它周转限额贷款一次性偿还贷款。我们通常所指的汽车消费信贷,如无特别说明一般特指分期偿还贷款方式。《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依公约规定,如我国公民、法人与外国公司之间分期付款购车的,如无特别约定,应适用公约,不适用我国法律。2、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特征及市场主体。主要汽车集团的财务公司名称。纵向差异特征横向差异特征目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经营主体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集团财务公司)汽车经销商上汽集团财务公司、一汽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财务公司、长安汽车集团财务公司等。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信贷方式。贷款对象的要求、贷款额度、年限和还款方式。国内最早开展消费信贷的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最早进入中国的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公司名称。(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免赔率(20%)。我国有关汽车消费信贷的主体法律法规。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方式有抵押、质押、保证(第三方担保)三种。第三方担保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指企事业法人作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第二种指购车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辆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后,就可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购车贷款。借款人首期付款最少不少于购车款的2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80%。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当国家利率调整时,其贷款利率标准随之调整,实行一年一定。还款方式等额法递减法主体法律:《贷款通则》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4、汽车租赁的分类和定义。世界上最大的和国内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名称(赫兹(Hertz)和神州汽车租赁)。有关汽车租赁的定义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有:汽车租赁是实物租赁,是以取得汽车产品使用权为目的,由出租方提供租赁期内包括汽车功能、税费、保险、维修及配件等服务的租赁形式;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依据定价结构,租赁可分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按照租赁期长短划分:长期租赁短期租赁5、汽车税费政策的功能和手段。税费设置的主要环节和税种。汽车产品的购置税(10%)、消费税和增值税税率(17%)。汽车税费政策是一个国家调控汽车市场和汽车工业的重要手段之一。汽车税费具有组织和调节国家财政收入的功能。根据特点及所起的作用不同,按汽车购买、拥有及使用三个环节设置汽车税费科目汽车购买阶段的税费即车主在办理各种手续以获得新车合法拥有权阶段所必须支付的税和费。如增值税、消费税、购置税、注册税等。汽车拥(保)有阶段的税费即车主只要还拥有汽车,无论使用与否,都必须按月或按年交纳一定的费用,如国外的汽车税,国内的汽车车船使用税之类。汽车使用阶段的税费即车主只有在使用汽车时才发生的税和费,如燃油税、养路费等。车型类别税率1.0升(含)以下乘用车1%1.0升至1.5升(含)的乘用车3%1.5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5%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9%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12%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25%4.0升以上的乘用车40%二、思考题:1、简述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担保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2、简述汽车税费种类设置的影响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和汽车市场发育程度。是各种类型汽车的使用性能。是各国的具体国情。3、试分析我国汽车租赁的市场环境。1)促进因素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居民消费能力逐年提高公路网络不断完善民航事业蓬勃发展信用卡结算日益普及出租汽车行业趋于饱和私人购车市场尚未成熟驾驶技能迅速普及三资企业数量剧增2)制约因素-----发展缓慢的症结一些地区对汽车租赁行业采取了限制性政策相关政策、法规尚未配套信用评估、咨询体系尚不健全汽车租赁企业难以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及上游、下游行业的配合国内汽车二级市场尚不规范法制与道德环境不尽人意4、试分析《构成整车特征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取消后的市场影响。“整车特征”办法取消,是对世界贸易组织2008年12月裁决上述《管理办法》违规的回应。“整车特征”办法取消后,就如何行使监控和管理汽车零部件进口职能这一问题,截至目前,相关政府部门仍就没有出台合适的替代方案。5、实施进口汽车落地完税制度的目的落地完税制被认为是我国保护国内汽车产业的措施之一。因为实行落地完税制会占用进口车商大量的资金,使成本增加,从而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进而影响进口车的整体销量。6、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现实影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政策实施后,厂家对经销商的控制将更为严格,部分经销商甚至被强势厂家淘汰出局。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牌经营”政策将帮助厂家进一步控制经销商的车价优惠幅度,激烈的市场价格战或将有所减弱。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如此大力度地清退非授权汽车经销商,目的在于明确各方责任,增强汽车品牌销售经营主体的服务意识,便于实现责任追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7、阐述我国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特点。符合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实现了国民待遇原则,兑现了我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完善的管理机制,明确了产品的生产企业及合格评定机构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遵循国际准则,工作程序公正、透明,解决了产品的一致性和执法监督问题。8、简述进口汽车报检流程。进口汽车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入境口岸后,应持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9、进口汽车的检验项目进口汽车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汽车的检验包括:一般项目检验安全性能检验品质检验10、进口汽车的检验方式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汽车的检验,可采取:检验检疫机构自检与有关单位共同检验认可检测单位检验等方式对大批量进口汽车,外贸经营单位和收用货主管单位应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需要派出检验人员参加或者组织实施在出口国的检验。11、试分析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投诉难的主要症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检测鉴定不易,车主难过举证关;退、换车难;涉及的专业知识多;法规不健全12、试分析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需注意的主要问题。1)时效性: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投诉时效,即使有充分的证据,投诉人的请求也将不予受理,所受到的损害也难以得到应有的赔偿。2)提供证据:证据包括两方面:一是购买证据。例如:购货发票、三包卡、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这些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和有效;二是实施消费时造成损害的现场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例如:有助于判明责任的所有证据,包括损毁物品的所有部分等。3)请国家指定或者授权的技术检测部门进行鉴定4)投诉的必要条件:投诉人必须是最终用户,凡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法人的投诉、经营者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私下交易产品的投诉、不能提供购货凭证的投诉不予受理;被投诉方不明确,即提供不出被投诉者名称和地址的投诉不予受理;因使用不当(包括自行改装)或者违反国家法规和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诉不予受理;超过保证期(例如“三包”期)的投诉,商品上、包装上或者购货发票上写明“处理品”的投诉不予受理;已经法院、消协、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受理的质量纠纷案不再受理,以免产生判决、调解、仲裁相互之间的矛盾。13、办理贷款业务的流程。该项业务办理的全过程,一般要经过以下儿项基本程序:借款申请人凭与银行认可的汽车销售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资料向我行提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并存入首期购车款,公证费和保险费;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公司出具保单;签订贷款合同;汽车销售商办理汽车上牌、登记等手续;贷款发放。划拨购车款给汽车销售商,办理提车手续;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结清后,解除合同。14、比较汽车召回制度和汽车三包制度的异同(1)共同点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差别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在法律依据、对象、范围和解决方式上是有区别的。按照西方的划分:《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这样的法规由于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因此带有公法性质;《汽车三包规定》则带有私法性质。1)法律依据不同汽车召回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可能涉及对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缺陷汽车产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属行政法律责任。汽车三包对经营者来讲在法律关系上属特殊的违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在三包期内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依据有关“三包规定”,由销售商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承担产品担保责任。2)对象不同召回主要针对系统性、同一性与安全有关的缺陷,这个缺陷必须是在一批车辆上都存在,而且是与安全相关的。“三包规定”是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这种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一般不会造成大面积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3)范围不同汽车召回的范围包括家用和各种运营的道路车辆。目前首先从M1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开始实施;“三包规定”主要针对家用车辆。4)解决方式不同汽车召回的主要方式是:汽车制造商发现缺陷后,首先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制造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实施召回;汽车三包的解决方式是:由汽车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问题的汽车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产品担保责任。在具体方式上,往往先由行政机关认可的机构进行调解。15、出租汽车与租赁汽车之间的差别产生和兴起的时间不同;消费的层次不同;服务的方式不同;计费的方式不同;经营的方式不同;运营的车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