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综上所述,交警五队=违法乱纪。建议去省或市纪委投诉。3月11日下午,我将车停放在文化路二手车交易市场附近的路边。一个小时后当我再次回到停车的地点时,车子居然不见了。“我当时就吓坏了,心里想着是不是小偷把我的车偷走了。”当时就心急如焚,不停地向周围停车的人打听车的下落,正准备拨打110报警。附近的一个车主提醒我“是不是被拖走了?”于是我马上向车子所停放的地面看去,没有任何提示啊!拖车不是会留信息的吗?“我当时还不能肯定自己的车是被拖走了,于是准备继续拨打电话报警,这时有好几个人围上来,问我“什么车”,我说“奇瑞###”,他们说“有!这一片停车的就拖了这么一辆,由此向北1公里,路西,交警五大队停车场,100%有,去吧”。好不容易拦辆出租车打听了一路停车场的地址都没人知道,终于在连霍高速北侧的一个路口追上了一辆正在等待红灯的拖车。开车的师傅满是得意的告诉我“由此掉头,连霍高速南一个搅拌站向西直走到头就是。”到了地方,看到刚才给我们指路的拖车也是刚到,趴窗户上一问,还真在这儿,给我开了张条子让我先进停车场,到车上拿着违法停车通知单和行车证,然后去交警五大队接受处理,并告诉我五大队17:30分下班,晚了就只有等明天了,一看表16:55。好在司机师傅知道五大队的位置。到了违章处理室,出示了违法停车通知单和行车证后,工作人员在停车场开的小条子上盖了两个章,告诉我车可以开走,三天后来交罚款,到了停车场,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让交200元拖车费,不交不可以提车。我说:“我不交,我要求行政复议,我要先提车”,他说“那你复议完再来吧!到时候把停车费也一并交来。”无奈我只有交了200元,把车子开了出来,到门口要发票,给了两张一百定额票,上面盖的是郑州志毕实业有限公司的章。我有三个问题希望予以帮助同时在再提几点建议。1、我在网上查询在郑州什么情况车辆将被拖走?根据据郑州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乔宏雁介绍,拖车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屡劝不走;二是私自摘掉号牌、故意遮挡前挡风玻璃下的车辆识别代码;三是停在路口等处严重影响交通。我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被拖走是属于以上的哪一种,或是交警支队五大队在处理违章停车的执法尺度上和交警支队一大队有所不同?2、违法车辆被强制拖离后,交警同志是否在违法停车地的地面上留有车主接受处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如果没有,我该怎么找我的车?3、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其中第五条规定:除车主或驾驶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并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由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的,不得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交警支队五大队停车场收取200元拖车费,合理吗?郑州志毕实业有限公司又是干嘛的?建议1是不是能在二手车市场较附近有大量社会车辆停放需求的地方开辟正规停车场供社会车辆使用。2、是不是能在二手市场附近较明显的位置设置社会车辆停车场停放引导指示标志。亲爱的交警部门,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感谢你们在做好本职的同时,你们的“服务”态度敢不敢再好一点,首问负责,不要老是推诿扯皮。感谢你们为郑州交通做出应有贡献的同时,收费是不是能正规一点,公开透明,不要什么志毕实业感谢你们为郑州解堵的同时,实施方案再亲民一些,以人为本,不要再一拖了之,从小就尊称你们为警察叔叔,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托付于你们的普通市民真的伤不起。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拖车是不允许收费的。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暂扣的车辆,由行政强制机关买单。我车被三大队暂扣,去大队处理被告知先去停车场办理车辆审核手续。打车从北环赶至长江路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一周后来办理,问他们为何,“你问警察去,问市政府去”这就是他们的回答。也就是说车扣了,一周之内是无法办理的,无论如何7天的停车费是少不了的。我违章了,该扣就扣,我没任何意见,这是我违章理应承担的后果,这是交警的工作,是国家赋予你的执行权力,但能就这样利用国家给你的权力随便敛财吗?既然让问交警,那我在这就问问,为何必须7天后办理车辆审核手续?千万别说忙不过来啊,我看车管所的效率就挺高嘛!况且我到停车场后看就没什么事。另外停车场的看门的态度为何如此恶劣?还真是狗仗人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