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科教学计划表(专科2006级)院系(章):基础教育学院专业:音乐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处制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和人文、自然科学知识素养,掌握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基本的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培养规格:学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理解与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和掌握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初步运用辩证法认识事物、分析问题的能力;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通过完成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生应具备比较全面的音乐知识素养;比较系统地掌握音乐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演唱或钢琴、手风琴、器乐演奏和伴奏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一专多能”;有一定的中外音乐及多元文化的知识及综合能力;具备较好的音乐审美、鉴赏及音乐表现能力;了解国内外音乐发展动向,具有基本的教学和创作能力;具备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传授音乐的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熟悉了解教育的一般规律;接受教师基本专长和基本能力的训练,具备教书育人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能力;胜任基础教育的音乐课堂教学,并能组织课外音乐活动及校园文化工作;具有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和人文、自然科学知识素养;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理论与应用;具有健康的心理与体魄,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修业年限2年员会意见系教学委主任(签字):年月日系主任意见签字(章)年月日教务处处长意见签字(章)年月日校长意见签字(章)年月日关于教学计划的说明:本计划是从小教大专班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培养模式改革精神及实施三学期方案研制的。该计划在继承传统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知识视野与课程结构方面具有一定的新意,同时增加了学生选课的空间,并为学生进一步的学习提高提供基础。本计划自2006级试行。选课说明:1、总教学周数78周,每学年分三个学期上课。2、毕业学分为100学分。3、授课学时1843学时,每学时40分钟。4、必修课为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占总学分80%,80学分;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0%.,20学分。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科教学计划123456合计学期周数517175171778教学上课315154121261实习、见习44毕业论文44期末考试1.51.51.51.51.51.59生产劳动0.50.51军事训练22寒暑假节假日机动0.50.50.50.50.50.53学期周数项目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科教学计划各类课合计课程门数课程学分总学时公共必修课716433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13591068专业选修课826344实践环节37总计291081845毕业学分100必修课学分80选修课学分20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科教学计划(公共必修课)课程名称类别学分学时学期上课周学时共计讲授实验第一学期5周第二学期17周第三学期17周第四学期5周第五学期17周第六学期17周形势与政策公共必修120205*25*2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必修351513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公共必修46868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公共必修120204大学语文公共必修1.534342外语公共必修418018055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必修1.560604总计16433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科教学计划(专业课)课程名称类别学分学时学期上课周学时共计讲授实验第一学期5周第二学期17周第三学期17周第四学期5周第五学期17周第六学期17周视唱练耳专业必修820444乐理专业必修46822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必修46822外国民族音乐专业必修2306中国音乐简史与名作欣赏专业必修610233外国音乐简史与名作欣赏专业必修610233艺术概论专业必修46822音乐教育学专业必修46822和声学专业必修610233曲式基础专业必修46822歌曲写作专业必修2342合唱与指挥专业必修47428钢琴伴奏专业必修576﹒51.5111主修专业课〖注〗专业选修6681111副修专业课〖注〗专业选修6681111舞蹈专业选修46822电子琴专业选修2342声乐基础理论专业选修2342中外音乐教育比较专业选修2342乐队编配常识专业选修2342意大利语语音专业选修2342艺术实践实践24周教育实习实践24周毕业论文实践34周总计931317〖注〗:主修专业、副修专业由学生视个人情况从声乐、器乐、钢琴、手风琴中选定,一门为主,一门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