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2006,15(1):99-102@jeesci.com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471052);壳牌中国集团农村能源调研项目组资助作者简介:赫晓霞(1977-),女,满族,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环境问题。Tel:(86)010-62752417.E-mail:hxx7813@sina.com收稿日期:2005-09-23农户能源利用方式的选择与农村环境的变化:某贫困山村薪炭林利用案例研究赫晓霞1,李文龙1,张晓楠2,朱慧武11.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北京100871;2.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广东深圳518055摘要:为了深入了解农户能源利用状况与农村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一个贫困山村进行了为期15天的实地考察。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等方式,收集了50余份问卷和大量原始数据、图片资料,发现当地农户在利用薪材能源作为燃料直接燃烧时并不会带来对当地森林资源的破坏,但能源利用效率不高;而在用薪材能源作为香菇培养基原料时显著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却也严重影响了当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由此可见,能源利用方式的选择与农村环境的变化息息相关。为了保证农村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人们需要同时考虑农村环境的承载能力,这就决定了改善农户能源利用状况不能单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在结合当地客观条件,综合当地政府、当地农户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地能源利用的最佳方向应该是:在不增加农民支出前提下,鼓励农民改善薪材能源的利用方式,力图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双赢”目的。关键词:农户能源利用;能源利用方式;能源利用效率;农村环境中图分类号:X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175(2006)01-0099-041研究背景出于对农村能源与环境问题的关注,我们小组4人对一个偏远地区的贫困山村进行了调查。当地农户们正在努力摆脱贫困,他们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通过改变薪炭林的利用方式,利用薪柴能源作为培养基原料来种植香菇。这一过程一方面增加了当地农户的收入,另一方面却威胁到当地森林的可持续利用。为了更好的促进当地长期的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小组进行了这一调研活动。2研究思路和方法我们将调研过程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明确考察地点。通过与当地农业局、能源办、农经委负责能源方面的专家座谈,了解该村所在县农村能源利用状况,确定调研重点放在生物质能的利用方面。考虑到地理位置、人口状况、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我们在三个备选考察地中确定了考察对象。第2阶段——田野调查的初步展开。考察组进驻该村后,我们首先对村长和支书进行了访谈,对村子的基本情况有了初步了解。然后,考察组内部讨论,设计了预调查问卷,确定调研重点为包括家庭基本状况,能源利用基本状况以及村民的环境意识三个方面。预调查对象为各生产小组组长等村干部,以及考察组居住地附近的几个农户。经过两天的预调查,我们共收集了8份访谈样本。在对预调查样本进行分析之后,考察组发现该村能源消费基本以薪炭林的直接燃烧为主,砍伐方式为“剪枝育林”。这种利用方式基本上不会造成对当地森林资源的破坏,但存在利用形式单一,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该村农户收入来源以种植香菇为主。薪炭林在这里同时被用作生产香菇的培养基原料,实现了一林多用,但存在对原料用材的过度使用的问题。第3阶段——田野调查的正式展开。为了进一步揭示问题,获取量化和代表性数据,考察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计了一份正式问卷,希望得到有关农民经济收入、薪炭林存量、薪材燃烧、薪柴用于种植香菇等方面的具体数据,以及农户对我们预调查后所提出的对薪材能源利用改进方案可行性的反馈意见等[9]。10月26日晚到28日,采取发放问卷和口头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考察组共发放问卷59份,回收问卷59份。其中种菇户43份,非种菇户16份,回收率100%;获取有效问卷54份,其中种菇户41份,有效率95.3%,非种菇户13份,有效率81.2%,总有效率91.5%。3案例研究:3.1考察地概况我们调查的村子是位于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100生态环境第15卷第1期(2006年1月)山区县,离县城约35km,县级公路经由该村。全村143户,人口496人。人均耕地0.02hm2,人均有林地0.71hm2。耕地种植以黄姜为主,受市场价格全面下跌影响,村民收入微薄。其它粮食生产较少,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状况。林地生长林木主要是栓皮栎(俗名花莲树),马尾松次之,果树较少。该村村民人均年收入1400元。收入来源主要为种植香菇和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全村分七个组,农户散居于山间。一、二组较为集中,临近县级公路。部分六、七组的农户临近县级公路。其余农户都在山里,最远组五组离公路2.5km,通过山路与外界交通。考察组从交通状况和农户集中程度考虑,考察对象重点在一、二、六、七组,三、四、五组随机抽样调查,使问题更简化,便于对实际情况的掌握和比较。3.2考察地能源利用状况分析3.2.1主要能源类型及利用方式当地森林资源丰富,以薪炭林为主。该村人均有林地0.71hm2,林木主要是栓皮栎。栓皮栎是一种主要的薪炭林树种,在当地山区属于材薪两用林。栓皮栎为落叶乔木,是阳坡的优势树种,根系强大,能适应多种土壤。栓皮栎耐砍伐,萌芽力强,经多次砍伐后仍有旺盛的生命力。3年生幼树平茬截干后,可形成1~2个萌条,萌条当年生长高度可达75cm~90cm。根据当地农户对栓皮栎不同部位的不同利用方式,我们将当地的薪材能源分成两类:树枝(当地称树毛子)、直径5cm以上树干。其中直径5cm以上树干特指3年(及以上)生栓皮栎的树干,即已成材的栓皮栎树干。树枝(树毛子)的主要利用方式是作为燃料直接燃烧。直径5cm以上的栓皮栎树干则主要被打成木屑作为当地农民种植香菇的培养基原料。3.2.2能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1)树枝(树毛子)的直接燃烧。据考察组调查,该村农户能源的主要来源是薪柴,全村有超过95%的农户全部能源来源为薪柴。该村人均年薪柴消费量约873kg。农户燃烧薪柴的用途包括家庭一日三餐、烘干香菇、烧水、煮猪食、取暖等。农民直接燃烧的薪柴主要来源于树枝(树毛子),其次为自然死亡的林木。农民主要通过对栓皮栎树枝的修剪来获取用于直接燃烧的薪柴,此种获取方式在当地被称为“剪枝育林”。从获取方式来看,考察组认为这种“剪枝育林”的获取方式符合薪材能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因为在剪枝育林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去莠存优的选择机制,有利于树木的生长,而且这种砍伐方式不会造成森林资源的过度利用。但是从利用方式来看,树枝(树毛子)的直接燃烧仅是对薪材能源的初级利用,能源的利用效率不高,薪材能源的全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不符合薪材能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2)直径5cm以上树干的综合利用。该村农户的生产方式以种植香菇为主。综合多方资料统计,全村超过70%的农户种植香菇。养菇户中80%的农户用直径5cm以上的栓皮栎树干作为种植香菇的培养基原料。农民经过林业部门审批,直接砍伐直径5cm以上的栓皮栎树干,加工成木屑,制成菌棒,作为种植香菇的培养基。香菇收获后,废弃的菌棒晒干后作为燃料燃烧。考察组认为该村农户用树干作为种植香菇的培养基原料,使薪材能源的经济价值得以体现,同时废弃的菌棒仍然能够作为燃料燃烧,而且燃烧效率和原本直接燃烧树枝的燃烧效果基本相当,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传统的薪柴直接燃烧的方式,既减少了作为燃料的薪柴的需求,也节约了农民用于获取薪柴的时间,实现了对薪材能源的综合利用,符合薪材能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但农民在实际砍伐树干的过程中,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未进行合理计划,导致对树干的过度砍伐。根据调查的结果,村民普遍认为自家林地成材的栓皮栎树干只能再种植香菇0~2a(见表1)。我们认为农民对香菇培养基原料的获取方式不符合薪材能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3.3可能的解决途径与可行性分析3.3.1从农民的角度提出解决途径与可行性分析从农民的角度来说,农民需要自身提高认识,自主改变薪材能源的利用方式。第一,倡导种植方式转变。利用农民身边用树枝作培养基原料种植香菇成功的例子为示范,倡导农民用树枝全部或部分代替树干作原料。加强宣传,普及知识,使农民认清目前用树干作培养基原料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出现的后果。事实上,部分农民已经意识到现有的生产方式表1农户对现行香菇原料的可持续使用时间估计Figure1theestimatetimeofsustainableuseofrawmaterialforcultivatingmushroombyruralhousehold可持续使用年限/a0123455持不同看法农户的户数101386033各类农户的比重23%30%19%14%0%7%7%赫晓霞等:农户能源利用方式的选择与农村环境的变化:某贫困山村薪炭林利用案例研究101不可能维持长久;但另一部分农民对此持乐观态度。解决方案在于通过知识普及,使持乐观态度的农民意识到,如再不改变原料获取方式,将威胁自己生计。农民互相学习、模仿的能力非常强。据调查,该村有3~5户村民用树枝打成木屑作为栽培原料,获得香菇的收益并无显著降低。这就为农民之间互相取经,传授种植香菇经验提供了身边的范例,能取得很好的效果。第二,实行分批采伐。提高农民的资源可持续利用意识,对成材的栓皮栎进行有计划的分批采伐。具体做法是:将林区分为n个区,第一年采伐1区的栎树,第二年采伐2区,依此类推,第n+1年再回头采伐1区,如此循环,使每个区都有n年时间的成长期,以保证栎树的再生。现行的无计划采伐方式使成材林木无法自然再生,从而蓄积量持续减少。分批采伐的方式使成材林木有再生的时间,以恢复其蓄积量。调研中我们也就每户的具体情况对分批采伐栓皮栎的可行性进行了调查。农户的普遍反应是,目前整体采伐所获得的木材仅勉强够使用,如果再分块采伐,则采伐量会远远不够需求;如果一定要分批采伐,为在这一块林地里获得所需求的木材量,很可能栎树被全部砍光,即使很多年再生也难以恢复。也有些农户承包山林的栎树比较多,认为这个办法可行,表示会考虑在自家林地里试用。因此,这种分批采伐的方法一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统一规定,否则无异于竭泽而渔。3.3.2从政府的角度提出解决途径与可行性分析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政府需要加强管理,制订相关政策,引导农民采取合理的采伐行为。第一,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控制农民对成材栎树的采伐活动。林业管理部门直接控制木屑加工环节,将木屑加工点由特许经营转为林业管理部门专营。该地区山区幅员广阔,监督每一家农户的砍伐行为有难以实现的工作量。而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抽查仍然会增加管理成本,增大林业管理部门的人力、财力负担。但从林业管理部门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严格监督管理,始终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农民种植香菇的整个过程,从用木材审批,到袋料上架,都受林业管理部门的监控,但在很多环节上,难以实现有效管理。由于农民必然通过林业部门特许经营的私营木屑加工点加工木屑,所以林业部门应加强对木屑加工点的统一管理,由特许经营转为林业管理部门专营,在此环节上严格把关,可以实现对加工木屑的原料实行有效管理,将采伐量限制在可行的范围内。第二,税费调节。通过税费政策调整,使农民更多地使用树枝做培养基种香菇。具体做法是:降低或免除用树枝加工木屑做香菇培养基的农户的育林金和特产税,以补偿树枝代替树干为培养基原料种香菇可能造成的产量减少所带来的收入损失,并使农民用树枝比用树干种香菇获得更高的整体经济收益,从而鼓励农户逐渐用树枝取代树干做培养基种香菇。在香菇的种植过程中,管理部门已经以征收育林金的形式干预了农民的生产,这就为通过税费的进一步调整来改变农民的选择奠定了基础。由于目前征收的育林金基本上已达到了农民继续从事这项生产的上限,因此税费调节方法的可行性建立在目前征收的税费可以涵盖由于生产方式改变而可能带给农民的收入损失的基础上。即,不是通过提高对树干使用者的税费来调节,而是通过降低甚至免除树枝使用者的税费来引导农户的种植行为,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