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及其经验与启示戴媛媛内容提要农业产业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继我国实行家庭承包制之后出现的又一次农业产业组织创新和经济体制创新。战后日本在农民家庭经营基础上,成功地在短期内通过农业产业化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在此过程中,日本政府的推动作用、农协的组织保障以及“一村一品”模式的成功,对同样人多地少、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我国探寻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关键词日本农业产业化模式日本农业是典型的小农经济,耕地面积约500万公顷,户均耕地不足1.2公顷,经营单位较小,一般来讲这种农业很难融入社会化大市场。而日本却在小土地所有制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1在此过程中,政府的推动作用、农协的组织保障以及“一村一品”模式的成功,对同样人多地少、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一、日本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经营模式1、以工商业资本为主体的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又细分为直营型、委托型两种模式。直营型即企业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建立大型的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厂,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经营。但由于日本地价高,相比出售土地农民更愿自己经营,这种经营模式在日本的发展很受限制。委托型即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立合同、契约等形式,委托农户或农产主进行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对生产品种、工艺及交货时间做出规定,农户按时保质保量为企业提供农产品。但日本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不大,水田、倾斜地多,地块狭小,因此不适合发展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2、农协(市场)+基地的水平一体化经营模式1日本的农业产业化更为普遍实行的是以农协为主体的水平一体化经营模式。即排除工商业资本的干预,仅通过农业内部的组合来实现产业化。1这种水平一体化主要是通过日本农协实现的。日本农协是依据1947年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成立的。农协为农民服务,主要业务内容包括购销、信用、保险和共同设施利用各方面,并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各级农协组织农民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来建立生产基地,农家所生产的产品通过农协输送到批发市场,由批发市场输送到消费者手中。与其他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的国家相比,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具有以下三个特点:日本根据自身特点,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首先先实现水利化、生物化、化肥化,然后再实现机械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规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是最小的,农户的小规模经营在农业中占主体地位;三是农户的兼业化与高龄化现象,随着日本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的大批青壮年劳动力纷纷流入城市从事工业生产或其他行业的服务,其专业农户不断减少,兼业农户急剧增加,农业生产者以老人和妇女为主。二、日本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验1、日本政府运用经济、法律手段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日本这样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资源禀赋极差的国家,能够从传统农业发展到高度产业化的农业,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采取有效的宏观政策,扶持和推动产业化的发展。首先是通过财政金融手段,增加对农业的扶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上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已占国民经济投资的20%左右,以后对农业的投资呈增长的趋势,目前已超过40%。2投资的重点一是农业产品价格补贴(特别是大米);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主要以补助金和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进行。日本政府财政支农的另一途径是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即政府通过对农产品进行买卖影响市场供给,达到稳定农产品供给和价格的目的。其主要手段有两种:对大米、烟草等实行的直接价格管制;对其他农产品实行的间接管制。正是政府强有力的价格干预,保持了农产品的较高价格,保证了农民的合2理收益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金融政策方面,政府主要采取优惠信贷投资。早在20世纪50—60年代,日本政府就先后设立了“农林渔业公库资金”、“灾害资金贷款”、“农业改良资金无息贷款”和“农业现代化资金贷款”,为农业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满足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时,日本政府还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正是通过逐步建立起来的高度法制化的轨道,日本才能长期保持对农业的巨大投入。日本政府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了大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法律。如20世纪50—60年代,就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改良促进法》、《耕地改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主要作物种子法》、《农业改良资金助成法》、《农业协同组合法》、《农业基本法》、《农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等法律。3同时,日本政府还通过一系列的经济、行政手段来确保这些法律的贯彻和实施。完善的农业法律是日本政府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因素之一。2、农协的组织保障农协组织是根据法律、依照农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农民自己的组织。日本农协通过各项业务,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使农户分散、孤立的行为变成有组织的团体行为,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农协的营农指导员在产业化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都会为农户提供帮助:产前按专业把农户组织起来,根据农协提供的信息以及农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各农家编制生产与经营计划,并在取得信贷资金、开发引进低成本高收益的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及制定合理的耕作制度等方面提供具体帮助;产中按规划供应农药、化肥及其他生产资料,并进行具体的技术指导;产后接受农户的委托,对农产品分级包装并运往市场。4此外,农协还提供农业经营委托服务,接受会员委托代为从事农田作业和农业经营管理,从收益中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其余全部归委托人。这种农业经营委托服务,促进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要素利用的规模效益。有些农协还自办研究所、信息中心,使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农协的主要业务还是购销服务,农民通过农协采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繁琐的事务由农协一手包办,集合了共同采购的成本优势,避免了分散销售的恶性压价,这种批量买卖的方式让农民在价格上得到实惠,增加了农3民收入。此外,对于农户个人无力购置的大型设施,农协还提供共同利用设施的服务,比如为农业生产和销售服务的大型农用机械、农机具修理工厂、共用肥料配合设施、蔬菜育苗设施、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等。因此,具有浓厚的政府机构性质的农协,是引领日本农业走向社会化、规模化的有力的组织保障。农协把市场与农户紧密联系起来,简化了市场交易关系,实现了交易的规模经营,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53、“一村一品”模式的成功开始与20世纪70年代的“一村一品”运动是日本农业产业化的成功模式。“一村一品”的宗旨就是以当地资源条件为基础,因地制宜,使每个村庄都拥有独具特色的拳头或精品产品,打入市场。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不断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产品,是“一村一品运动”的基本内涵。“一村一品”运动起源于日本大分县,而后在北海道、岩手县等地广泛兴起。日本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对各地发展特色经济给予了大力支持:大分县知事亲自倡导“一村一品”运动,并由农、林、渔、商、共、工、消费者团体、金融、文教、新闻、行政等各方代表组成推动“一村一品”运动协议会,协议会负责确定方针、制定计划,县政府组织建立研究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地方名特产品开发拨发补助金。在日本地方政府的扶植下,日本乡镇的“一村一品”运动蓬勃兴起。通过“一村一品”运动,引进和开发新技术,研制各地区的名特产品,发展附加价值高的加工业,使各地区的工业、农林水产业、商业与旅游业得到协调发展,增强了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较快地脱贫致富。三、结论——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启示1、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纵观包括日本在内的农业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进程都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推动,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也决定了政府支持的必要性。战后,日本在农业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分散的小农经济能够纳人到现代化的轨道上来,主要是靠日本政府的全面干预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日本政府从立法、组织、资金、价格、贸易等多方面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其4扶持农业发展的思路及政策措施,对我国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借鉴日本的经验,,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府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①建立健全农业立法,用法律法规保证政府依法调控农业②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③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力度④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2、加快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在我国,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单个农户成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无法有效对接,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便成为解决这一“中介缺失”问题的关键。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尽管自80年代中期就开始发展,但关于合作社的法律却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直至去年,才颁布了第一部《农业合作社法》,农民合作组织并未得到很好的发展。日本农业发展的初始状况与我国相似,吸收和借鉴日本重视发展农协的成功经验,对推进我国产业化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建立真正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组织。日本农协之所以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关键就在于日本农协是依照农民意愿建立、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合作经济组织。日本农协有关日常经营和运行的各项法规,从制度上保证了农协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反观我国目前的农业组织,由农民自己组建的较少,很多组织在实际运作中较多地依赖于当地行政力量、龙头企业、工商业资本的介入,而这些力量的介入大多是为了利用和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6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该认真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积极推动属于农民自己的、真正为农民服务的农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其次,要拓宽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功能范围。从日本农协发展历史和组织结构可以看出,它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简单联合,还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处于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第三方机构,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又是政府农业政策的执行者。不仅是连接了农户与市场,也是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纽带与桥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活动的范围还很狭窄,缺少管理手段和凝聚力。学习日本经验,我国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应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的管理权限,拓展其作用空间,通过加强农民合作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政府56管理的效果。3、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对照我国的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现状,日本的“一村一品”运动不无启示。我国当前的一个问题是各个地区发展缺乏长远计划,往往是其他地区发展什么,自己也盲目效仿,不从本地实际出发,致使地区经济结构趋同,各地形不成特色经济。在确定产业布局、考察和确定产业项目等企业和农户个体力不能及的方面,政府的作用不能缺位,同时要改变执政理念,为产业化推进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鼓励产业化经济组织的发展。日本“一村一品”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开发优势项目、选择和确定产业化项目、对其市场需求进行分析研究、以及产业布局协调发展方面积累的经验,值得我们总结和分析。以本地区资源特色为基础,充分考虑地区特点选择发展项目,发挥地区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发展之路是成功发展的关键。注释1梁开竹:《借鉴日本经验,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2方志权、吴方卫:《日本多功能性农业对建设我国都市农业的启示与借鉴》,《生产力研究》2007年24期。3中国农业代表团《日本的农业政策改革及其启示》,《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12期。4胡小凤:《美日农业产业化模式启示》,《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年6月号下。5常青:《构建山西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体系的启示——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陕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年03期。6常青《构建山西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体系的启示——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年9月第十卷第3期(作者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06级硕士生责任编辑魏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