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农业局二〇〇八年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城市,实现我市崛起新跨越的重要一年。为实现200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我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景德镇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联系我局实际,制定2008年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突出重点,精心安排普法教育培训内容1、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要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广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局系统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在全局系统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2、重点加强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教育。普法教育工作2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3、重点安排“八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根据省法宣办、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2008年安排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企业所得税法、律师法、海关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八法一条例”作为全市公民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我局系统“八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落实指定普法教材《江西省2008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的订购,充分运用教材,在单位内部采取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八法一条例”的学习。农业局将集中组织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本部门执法水平。4、加强促进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关于民生、公平正义和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全面、深3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普法教育培训工作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今年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从6月份开始,局里将组织开展二次法律学习培训班,原则上每二个月以授课方式集中学习培训一次(学习培训课程安排附后)。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自学时间,把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同专业法律法规、专业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局属有执法职能的单位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日常学法时间不少于二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好学习记录,个人(尤其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做好专门的学习4笔记,以备检查。3、指导农村法律普及工作。按照市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采取宣传车、宣传手册、集中培训、配合科技下乡宣讲法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适应农村干部群众需要的学法用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三、创新形式,努力提高普法教育工作成果1、大力开展“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一学三讲”主题,按照《景德镇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一学三讲”活动。2、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要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53、大力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村入户”、“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等活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农业法律宣传到农村、宣传到基层,不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4、坚持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及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生活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加强领导,促进普法教育工作自身发展1、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手把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6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健全完善普法宣传办事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落实、四有”的要求,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加强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推动本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各单位要把开展普法培训活动与正常工作结合起来。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培训,要把参加普法培训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具体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安排,确保参加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有授课任务的单位要选好师资,确保培训效果。3、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导检查。下半年,市普法办将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市“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市普法办要求,市农业局在7月底完成对局属单位的检查。各单位在7月中旬要完成自查。要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保证全局系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72008年农业局普法教育学习课程安排表时间内容学习形式主讲单位主持人6月份城乡规划法单位自学各单位负责人7月份就业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单位自学各单位负责人8月份律师法海关法单位自学各单位负责人8月27日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集中授课市农经站朱景潮9月份节约能源法法律援助条例单位自学各单位负责人10月22日农药管理年相关法规集中授课市植保站朱景潮11月份劳动合同法单位自学各单位负责人12月份民事诉讼法单位自学各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