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主讲人:张帆2010年11月27日主要内容第一节申请入党的条件第二节党员的基本条件第三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第四节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概述】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具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申请入党的条件,即党章第一条的规定,这是入党的最起码条件;另一方面是指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的规定,这是对已经入党的党员本质特征的准确概括,这一条件也是共产党员条件中核心的内容。第三、四条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第一节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对党员的思想、政治、组织条件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它既是申请入党的资格和前提条件,也是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五个方面内容:•1、申请入党的对象•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4、执行党的决议•5、按期交纳党费1、申请入党的对象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对象为“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18岁。一般而言,只有到了18岁才算做是成年人,才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思想上、政治上才会成熟,才能确定自己的信仰并为之奋斗。第二,加入党组织必须是中国公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不具备中国国籍,是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只有先进分子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国共产党不是党员简单的总和,而是思想上政治上一致的革命分子自愿组成的战斗联盟。党的纲领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党的章程规定了全党活动的基本准则。党只有有一个明确的纲领和统一的章程,才能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保证党在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只有承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纲领和章程,才能端正入党动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终身。每一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纲领,接受党的章程,并决心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章程而努力奋斗。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具有高度的组织性,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入党人组织性的体现。只有每一个党员都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党才能保证其高度的组织性和战斗力。当一位同志被党组织批准他为预备党员那天起,就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组织生活,养成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积极努力地为党工作,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决议。每一位申请入党的同志都需要明确,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项具体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的决定,是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5、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一方面是为党的活动提供一部分经费,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员意识,是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所以把愿意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人的一个条件是十分必要的。第二节党员的基本条件【概述】共产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的组织的基础,是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体。坚持党员的基本条件,提高党员的质量,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关键,是把党建设成为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证,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这一规定集中概括了党员标准的本质特征,像一条红线贯穿于党员的各项条件之中,这是共产党员区别于其他政党成员和一般群众的根本标志,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首要条件。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无论是来自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革命分子,一经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就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就要有共产主义觉悟,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这个最终目标而奋斗。“有共产主义觉悟”是指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信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虽然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无论遇到任何艰难和曲折,都要坚信共产主义的理想,并要为这一理想最终实现而奋斗终身。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一个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要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建设之中,将努力实现党的现阶段纲领和任务与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有机联系起来,一要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二要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法律、业务知识的模范;三要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四要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通过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脚踏实地地为共产主义奋斗。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这是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的,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任何时候都强调和坚持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始终坚持共产主义方向,代表社会的发展要求。中共产党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为的最高准则,是每个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共产党员为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奋斗终身的基础,也是检验一个共产党员是否真正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试金石。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普通的一员。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工人阶级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决定了他必须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就意味着,他在劳动人民群众中,决不能搞特殊化,自认为高人一等,而只能永远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置身于劳动人民群众之中,同劳动人发同甘共苦,平等相处,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样做,才是真正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也是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品质和基本条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永远作为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勤勤恳恳为人民谋利益,还要在人民群众中起骨干带头作用,要通过宣传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自己的模范行动,鼓舞和带动群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党章表明: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处理党内关系方面要实行“五湖四海”的原则。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作为执政党的党员,更要强调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的统一。共产党员不仅要同普通公民一样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现阶段,无论党员做什么工作,掌握了什么权力,担任了什么职务,都只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绝不允许用以谋私,不允许谋取除了党和国家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私利。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和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只能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和国家的利益。第三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阐明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广大党员只有认真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党章第三条对党员义务作了八项具体规定:一、党员的八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1、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2、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群众关系;3、要严守党的纪律,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要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争做时代的模范。第四节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党员权利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是健全党内生活的基本条件。在党内生活中,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种权利。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有利于党员在党的生活和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一、党员的八项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二、在行使党员权利方面应注意的问题1、要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勤奋努力,忠于职守;2、要具有党性和全局观念;3、要遵守党纪,坚持真理;4、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三、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把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党员履行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时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