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党的十八大通过新党章定义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3.党徽组成:镰刀,锤头。左上角的中间(全旗四分之一处)为黄色镰刀、锤头,其直径为30厘米。旗裤为白色,宽6.5厘米。旗裤不包括在整个旗的尺度之内。红旗象征革命,镰刀、锤头为工农的劳动工具,象征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黄色象征光明。4.党章支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5.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6.党的作风:党的三大优良作风:1.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2.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党的优良作风的新发展: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党员的权利义务:(8项权利8项义务)8项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的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9.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10.党的纪律:其主要特征是:客观性,严肃性,自觉性,民主性党的纪律从内容上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共八项。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经济纪律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保密纪律党的保密工作纪律就是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利益,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对违反党和国家保密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根据情节予以处理。违者免职,受到应有的处罚!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人事纪律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指党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组织人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对于从法规上保证党所任用的干部能够符合党的德才兼备、“四化”标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都有重要的意义。外事纪律党的外事纪律,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1981年10月20日转发的《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10条外事纪律。11.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方法:(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5)政审。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12.当代大学身改的历史使命,积极分子如何发挥作用:13.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①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③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大历史任务:一是继续推动现代化建设;二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三是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15.党的纪律处分类型:党的纪律处分共有七种。其中:对党员的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处分有两种:改组、解散。16.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二)部署十五个方面的改革(三)设立两大机构十八届四中全会1.1个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5个坚持(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3.建立五个体系:(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4.做到2个坚持1个实现(1)2个坚持第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第二,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1个实现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5.完成6个重大任务(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4)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报告亮点八大看点:1.关于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1)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2)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2.关于宪法:依法治国,依宪执政(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程序解释机制。3.关于法律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理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其责任倒查机制。4.关于监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5.关于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开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政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6.关于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1)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的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拥护;(2)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7.关于司法队伍: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1)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2)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8.关于党的领导:法制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