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安全管理规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住院病历安全管理规定一、各专业科室、医疗组、护理单元应高度重视住院病历的安全管理工作,科主任或医疗组长及护士长对住院病历安全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病区值班护士和主管医师负责保管住院病历,是住院病历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住院期间患者的各种资料应当及时归入住院病历,按要求粘贴放置妥当并保持病历的清洁、整齐、完整,记录和使用后及时放回病历车内。为防止病历丢失,病历车应当及时上锁,严禁患者及家属或外来人员进入护士站私自查看病历。三、护士应严格执行病历交接班制度,如发现病历不在病历车内应及时寻找,以防丢失。四、严格住院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杜绝他人抢夺、窃取病历资料。五、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查阅病历,不得将病历带出病区;确需带离病区时,征得主管医师和护士长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六、患者转科时,由值班护士按规定整理好病历,安排专人送往转入科室。七、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由值班护士按规定排列装订整齐,并放置在专门的抽屉内加锁保管,严格执行交接手续,由护士长审核后安排专人送病案室。八、如病历不慎丢失,值班护士应在第一时间内报科主任(或医疗组长)、护士长,科室应于12小时内上报纠纷办及医务科和护理部,纠纷办、医务科和护理部在同时上报分管院领导同时,积极协助科室采取适当补救措施。九、因责任心不强导致病历丢失或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将根据《医院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