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2012年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网上增值服务(1)第一部分《法规》考试用书复习方法一、新旧大纲和考试用书有什么不同2012年新版考试大纲与2011年考试大纲相比,没有变化。2012年新版考试用书和与2011年考试用书相比,主要是进一步做了查错纠错,内容上有一些的微小的调整或修订。因此,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应该属于同一个版本。二、新版考试用书的复习重点、难点如何?2011年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中没有区分“掌握、熟悉、了解”的重点与一般内容,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我们在增值服务中专门有“新版考试用书重点、难点解析”,请大家参考。三、2012年考试的题型、题量如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属于综合考试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其试题的题型、题量等规定如下:序号科目名称考试时间(小时)题型题量满分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单选题多选题单选题70多选题30130五、往年的考试真题有必要看吗?往年的考试真题有必要看,特别是2011年的考试真题很有必要搜集学习,因为,2012年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几乎没有变化,所以,要认真研读2011年的考试真题。六、根据考试用书的内容可以判断可能的考试题型吗?可以。大家在学习、复习过程中,应该有意识地分析、判断哪些知识或内容适合出单选题?哪些知识或内容适合出多选题?以便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七、往年的复习方法有必要看吗?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往年的复习方法完全可以学习借鉴,因为,同一门课程学习方法都有共性。特别是2012年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几乎没有变化,所以,2011的经验可以直接借鉴。八、有什么特别的复习方法吗?法律课程的学习方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一而足。各位学员复习时,除了按照我们提供的方法,还可以参考其他的方法。同时,鉴于考生们都不是在校学生,没有相应规范的学习环境,又大都工作繁忙或资历较深,所以,死记硬背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真诚希望大家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以提高学习效率,顺利通过考试。比如,自己动手梳理、总结、对比等,或抽空三五人一起交流讨论都将大有裨益。因此,最重要的是找到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九、考试用书中所附的案例有什么作用?考试用书中所附的案例主要为应用型案例,即帮助大家理解相关法规内容的实际应用,可以对照学习。本书中的案例作为考试用书的一部分,也属于考试范围。十、本书中的法规与各专业课中的法规有什么关系?本书中的法规与各专业课中的法规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或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本书中的法律的适用范围是各工程建设领域,即适用于其他各门专业课。而各专业课中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其本专业。第二部分《法规》教材重难点解析(一)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重点解析: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理解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注意法的形式的具体分类,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的相对效力、法的效力层级。1Z3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二、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法的关系四、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重点解析:理解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Z3010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法人的分类重点解析:理解法人的法律定义和应具备条件及其分类。1Z30102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Z30102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重点解析:此部分为新增内容,重点掌握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Z3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一、代理的法律特征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二、代理的主要种类重点解析:理解代理的基本法律概念和主要种类,掌握代理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其中应注意第二条与我国的外贸代理加以区分,外贸代理是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1Z3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重点解析:熟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此处原为2010年代理制度中的第五点,2011年将其单列应引起适当注意。1Z30103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一)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重点解析:连带责任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历次考试中都有涉及,后文有详细解释。教材本章节中连续出现了多次连带责任,应该对各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认真把握。一、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二、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一)无权代理(二)表见代理重点、难点解析:表见代理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1、表见代理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本人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本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抗辩。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2、表见代理具有以下特点:(1)表见代理在性质上属于无权代理,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2)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其后果却是代理行为有效。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解析:掌握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四)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应注意一、三、四点。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Z30104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一、物权的法律特征《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重点解析: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理解物权的基本法律概念。1Z3010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重点解析:了解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其中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相关概念、设立和权力的变动。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为新增内容。地役权: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1Z30104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重点解析:理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以及物权的保护。此处为新增内容,应该注意理解。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Z301051债的基本法律概念1Z301053熟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一、债的概念重点解析:理解债的基本法律概念1Z30105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重点解析:理解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四、不当得利重点解析: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不当得利,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通俗一点讲,就是“损人利己”。2、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1Z30105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重点解析:掌握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包括: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重点解析: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概念1Z3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重点解析:熟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专利权的客体曾经出现在试题之中,应该正确理解:1.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至于其具体的含义以及如何申请等都不需考虑。2.此处的数据应该记忆。此外,需了解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其中商标权、著作权的主体,应予以关注。1Z30106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1Z30106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重点解析:正确理解担保的概念,熟悉担保合同的主体、内容。1Z3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三)保证人的资格条件重点解析:应当重点掌握《担保法》规定的这三大类不得为担保人的情形。(四)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重点、难点解析:理解两种保证方式的概念以及两者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另外需记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风险相对较小。也就是说,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前提条件:1、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也就是说经判决或仲裁,债务人的确应该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并且应该偿还多少也已经明确。2、已经先由债务人还债(例如已经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3、经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完全偿还债务。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课件369免费一级建造师资料下载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1Z3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三)建设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重点解析:熟悉建设工程一切险的种类,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器损坏险、机动车辆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