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保护自然资源和建设好生态环境,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建设和发展,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示范区,是我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从根本上有效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林业部分),特制定本规划,用于指导全国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一、保护概况(一)资源概况我国地域辽阔、地貌复杂、河流纵横、湖泊众多、气候多样,为各种生物及生态系统类型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从而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我国的生态系统主要包括森林、草原、荒漠、农田、湿地及海洋六大类型。其中森林是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她蕴藏了大量的生物物种,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类型。我国的森林类型繁多、功能齐备,对中国乃至全球的环境和气候都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我国的森林按气候带分布从北向南有寒温带针叶林、温带针阔叶混交林、暖温带落叶林和针叶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热带季雨林、雨林。其中亚热带森林在物种多样性及重要性方面是世界同一地带其它地区无与伦比的。中国的天然湿地包括沼泽、泥碳地、湿草甸、浅水湖泊、高原咸水湖泊、盐沼和海岸滩涂等类型,涵盖了全球39个湿地类型,而且青藏高原的高寒湿地在世界上为我国所独有。我国的天然湿地总面积约为2600多万公顷(不包括河流),其中内陆和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的面积堪称亚洲之最,除了作为许多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之外,它们还是迁徙鸟类,包括许多全球性受威胁物种的重要停歇地和繁殖地。我国约有脊椎动物6266种,其中兽类约500种,鸟类约1258种,爬行类约412种,两栖类约295种,鱼类约3862种,约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的10%。我国约有30000多种植物,仅次于世界植物最丰富的马来西亚和巴西,居世界第三位。其中苔藓植物106科,占世界科数的70%;蕨类植物52科2600种,分别占世界科数的80%和种数的26%;木本植物8000种,其中乔木约2000种。全世界裸子植物共12科71属750种,我国就有11科34属240多种。针叶树的总种数占世界同类植物的37.8%。被子植物占世界总科、属的54%和24%。此外,我国已定名的昆虫有3000多种。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到第三纪和第四纪大陆冰川的影响,因而保存有大量的特有物种。据统计,约有476种陆栖脊椎动物为我国所特有,占我国陆栖脊椎动物种类数的19.42%,其中约有三分之二的两栖类为特有种;在30000多种高等植物中,约50−0%为我国所特有。大熊猫、金丝猴、朱鹮、华南虎、羚牛、藏羚羊、褐马鸡、绿尾虹雉、白鳍豚、扬子鳄和水杉、银杉、珙桐、台湾杉、银杏、百山祖冷杉、香果树等均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二)受威胁状况由于近几十年来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及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需求和压力不断增大,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破坏、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等原因,使许多野生动植物严重濒危。根据我国自然资源科学调查所积累的大量资料初步统计,我国现有300多种陆栖脊椎动物、约410种和13个类的野生植物处于濒危状态。极度濒危的脊椎动物有大熊猫、朱鹮、虎、金丝猴、藏羚、亚洲象、长臂猿、麝、普氏原羚、白鹤、丹顶鹤等;大量的兰科植物和苏铁等植物,在野外已处于非常濒危状态。为保护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国务院1988年12月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共398种另一属;1999年9月颁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46种和8类。(三)主要成就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1、普遍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初步形成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初创于1956年,1958年国务院正式批示由林业部统一管理全国野生动物狩猎工作。目前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管理机构的设置上,除国家林业局设有专门的机构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还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一些重点地区还建立了县、乡级保护管理机构,配有专人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据统计,全国有各级行政管理人员1000多人,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2万余人。为了加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我国自1981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务院在原林业部设立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在中国科学院设立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在全国17大城市和口岸所在地设立濒管办事处,配备130名专职工作人员。上述机构和专职队伍在野外保护、市场管理、进出口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经过五十年的努力,到2000年底统计,全国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1276处,总面积1.2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4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5处。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达909个,总面积为1.0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0.63%。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大部分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也保护了约2000万公顷的原始天然林、次生原始天然林和约1200万公顷的各种典型湿地,它们分别占全国森林和天然湿地总面积的14.6%和50%。长白山、神农架、武夷山等19处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7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处被列入“东亚⎯澳大利亚涉禽迁徙网络”,4处被列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中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突出贡献。3、组织实施拯救工程,一些濒危物种得到恢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开展主要濒危物种的拯救繁育工作,先后建立了14个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400多处珍稀植物种质种源基地,促进了一些濒危物种种群的恢复和发展。组织实施“中国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以来,大熊猫栖息地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有效地遏制了野外大熊猫种群下降的趋势。截止2000年统计,全国共从野外抢救大熊猫224只次,人工繁殖大熊猫140胎,220只,成活约在70只左右。目前最大的大熊猫人工种群是四川卧龙中国大熊猫繁殖研究中心,饲养繁育了大熊猫55只。朱鹮是世界著名的濒危鸟类,从1981年发现时的7只,发展到现在的248只,正逐步摆脱灭绝的危险。扬子鳄野生种群在仅存200多条的情况下,经过10多年的人工拯救繁育,目前种群已发展到近万条,人工年繁殖能力达到1000至2000条。麋鹿、野马、高鼻羚羊重返故里,正在进行繁育和野化。东北虎、金丝猴等一百多种珍贵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得到突破,初步建立了人工繁育种群;珙桐、银杉、红豆杉等上千种珍稀植物、树木种质种源得到有效保存。4、湿地保护受到重视,管理工作初见成效我国现有湿地面积为6600多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2600多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2.7%。现在全国建立湿的类型自然保护区289处,总面积4945万公顷。为了扩大中国在国际湿地保护领域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提高国内的保护管理水平,1992年我国加入了《湿地公约》,林业部门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履约工作,争取了一批湿地保护国际援助项目;牵头组织国务院17个部委编制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37个优先项目;启动了全国范围的湿地资源调查;开始湿地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同时,在湿地保护与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宣传教育与人员培训、湿地保护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5、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大、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全国各省已颁布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4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据统计,近5年来,全国共破获破坏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7万多起,有力地打击了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和倒卖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6、广泛开展资源调查,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资源调查工作,多次组织进行了专项和综合性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调查。特别是1995年以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又进行了全面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调查,为今后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奠定基础。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多年来,经过广大科研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物种生物学、生态学和引种繁育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重要成果,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7、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我国国际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与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印度、俄罗斯等国签订了6项双边保护协定(议定书),并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据不完全统计,共争取资金7000多万美元,开展合作项目上百项,覆盖了20个省区。通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学到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促进了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四)主要问题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与资源,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对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关系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倒卖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时发生,一些地方有组织的盗猎走私活动十分猖獗;侵占、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区的现象非常突出;濒危物种的恢复进展缓慢,部分物种减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野生动植物养殖培植和利用尚处在自发的、分散的状态,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野生动植物保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国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人们的自然资源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在一些地方“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旧观念至今还根深蒂固。乱捕滥猎、滥食乱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现象还十分严重,保护野生动植物还没有形成一种社会风尚。一些地方甚至认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当地经济发展相矛盾,不能很好处理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个别地方还发生了靠直接利用野外野生动植物发展经济破坏了环境,破坏了资源,导致环境与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由于认识没有解决,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没有引起各级地方政府的普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2、投入严重不足,保护和管理资金匮乏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尚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应基本建设投资和保护管理事业经费大都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所需资金渠道不畅。林业部门安排的投资十分有限,只能安排少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个别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数国家及、地方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面上的保护工作基本上没有投入。由于投入严重不足,资金极度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3、管理机构不健全,队伍力量薄弱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各级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应是行政管理机构,但是目前全国还有一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另外,全国大多数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都没有相应的机构,没有配备专职行政管理人员,这已成为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根本性问题,严重制约了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野生动植物有较高的商业利润,尤其是国家保护和禁止猎捕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大肆猎捕。虽然各地采取了一些严打措施,但由于力度还不大,措施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