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方案根据8月13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方案如下:一、督查范围(一)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林区棚户区(危旧房)等具体项目。(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尤其是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工作进展情况。二、督查内容(一)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市、区)所签订的目标任务数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等(二)项目进展情况。包括2008、2009、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廉租住房、2010年非中投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三)各类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解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各类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四)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各县(市、区)政府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支持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五)工程质量情况。主要包括制定的相关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已开工的建设项目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节能环保等方面要求的情况等。(六)保障到户情况。重点督查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新增租赁补贴户落实情况、可配租廉租住房房源的配租到户情况。(七)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了解各县(市、区)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是否完成、是否已通过当地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并报设区市政府汇总备案。(八)住房保障统计工作情况。了解住房保障统计工作中及时、准确、依法进行统计报送情况等。(九)2011年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情况。三、督查方法(一)听取县(市、区)汇报,提出疑问1、各县(市、区)向督查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2、督查组成员认真听取汇报,做好记录,找出有疑问和要提问的问题;33、督查组成员进行提问,被督查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回答。(二)检查核对相关资料1、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2010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表》(含计划表与进度表)、《2010年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表》(含计划表与进度表)、《专项补助资金情况表》,其中项目进展情况表须按项目清单填报;(2)项目前期手续资料: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使用权证等)、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等)、用地预审文件和建设手续办理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3)说明完成投资量的资金申请和拨付凭证,说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拆迁情况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反映项目实施进度的资料;(4)省级对财政困难市县进行补助的政策规定和资金拨付下达文件,市县政府资金落实文件,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土地、行政事业收费、税收优惠等政策规定;(5)市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工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4(6)说明填报的新开工竣工套数资料。2、纠正问题。汇报与所提供材料中若存在明显错误的,督查组应及时纠正,被查县(市、区)修改后于督查组离开前重新报送。(三)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1、督查组到项目现场听取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汇报;2、检查项目档案,抽查项目结构、基础等重点部位施工质量以及水、电、节能等关键功能部位质量。四、督查小组安排本次督查分为3个小组,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第一组由市房管局李建芳局长任组长,市房管局开发科科长陈成联任副组长,小组联系人为市房管局薛斌(联系电话:13506006276)。第二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吴河安副局长任组长,市建设局城镇科科长陈宗仁任副组长,小组联系人为市房管局陈世剑(联系电话:13599112070)第三组由市建设局陈进平副局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城建规划科主任科员余河春任副组长,小组联系人为市房管局黄清华(联系电话:13506003357)五、时间行程安排5第一组:8月16日下午惠安县8月17日上午市直单位、洛江区,下午泉港区8月18日上午鲤城区、丰泽区第二组:8月17日上午石狮市,下午晋江市8月18日上午南安市第三组:8月16日下午安溪县8月17日上午永春县,下午德化县附件:1、督查组人员名单2、2010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分解表3、2010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表(含计划表与进度表)4、2010年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情况表(含计划表与进度表)5、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表注:1、相关表格已上传至泉州市房地产信息网,请各单位核对表格内各自项目已填内容,并将其余空格补填完整,与汇报材料一同上报督查组。2、请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将督查时间与当地政府联系,并通知相关部门参加。6督查组人员名单组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备注第一组李建芳市房管局局长13805920159组长李溢海市房管局副书记13859771268副组长林文海市监察局执法室副主任13506029356副组长庄少坚市建设局质监站13808528278王思灵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13599170540薛斌市房管局13506006276联系人第二组吴河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5905060666组长陈宗仁市建设局城镇科科长13808528567副组长吴永志市发改委科长13850798557徐景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科员13959836611洪海清市建设局监察室干部13338565333陈世剑市房管局13599112070联系人第三组陈进平市建设局副局长13805922797组长余河春市府办城建科主任科员13506097262副组长陈春生市财政局综合科主任科员22238552黄清华市房管局副主任科员13506003357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