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宗教政策--[正文]保持党的宗教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005-09-2312:00文章来源:字体大小[大][中][小](一九九一年一月三十日)江泽民我国各民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快到了。这是九十年代的第一个春节。传统习惯把春节看作是一个辞旧迎新的节日,还有一句老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春节前夕请各位来,一是提前祝贺节日;一是谈谈心,辞旧迎新,大家在-起回顾一下过去的宗教工作,谈谈对今后宗教工作的思路和设想。一、一九九○年年底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关根同志已给大家通报过,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政协常委会议又专门讨论了如何贯彻问题。各位都参加了讨论。现在全国各地各部门都在学习讨论《建议》,并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贯彻方案。总的来说,大家都认为,《建议》确定了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起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的作用。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的富裕幸福,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这就需要全国各民族人民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积极地投身到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我国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一贯积极参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希望也坚信,在今后十年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伟大实践中,一定会一如既往,同全国各民族人民一道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保持社会稳定,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党中央今年要着力抓好的大事之一。宗教工作要为做好这件大事出力,宗教界的朋友也应该为这件大事出力。二、一九九○年十二月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李鹏同志在会上有个重要讲话。《通知》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后即将下发。在这次会议期间,我邀请出席会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领导同志和部分统战部长、宗教局长开了座谈会,听了大家的意见,我也讲了些意见。这次会议的基本精神就是统一思想,继续贯彻党和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持宗教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动员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加关心、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今天我着重谈以下几个意思。1、各位都是我国各宗教团体的主要领导人,是在同我们党长期合作共事中经受了考验,可以完全依赖的朋友。在我国宗教界还有一大批同我们党真诚合作的朋友。我们合作的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方面,从我们党和政府来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些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有了这样的政治基础,有了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作为我们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成部分的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一定会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发展。这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同我国宗教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而得到的一条重要经验。概括来说,我们处理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互相尊重。这一点是永远不会变的。2、我们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一定会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是绝对不能改变的。这是因为,四十年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这个政策是正确的,只要正确贯彻这一政策,就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否则,就会产生多方面负效应。“文革”十年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在某种意义上是沉痛的。我们再也不能重犯那种历史性错误。这一点,我们党和政府要经常对全体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各宗教团体也应经常向自己所联系的信教群众进行这方面的宣传解释,让大家放心。3、关于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的问题。应该说,前几年我们在落实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可不可以说,宗教界基本上是满意的。但是也不可否认,确实还遗留一定的问题。中央、国务院过去规定的处理宗教房产问题的政策仍然有效。但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各地党委、政府要根据具体情况协调解决。这个协调,首先要有政治观念,不要总是向钱看;但也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总之,该解决的一定要下决心解决,不要久拖不决。4、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写上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并且对这种管理作了明确的界定,这就是“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从四十年的经验看,规定这样一条,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制造混乱、违法犯罪,有利于抵制竟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这是为了更好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决不意味着干预宗教团体自身的活动,更不是宗教政策收紧了。我们一贯主张在宗教工作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支持你们按照我国的国情和各教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办好教国。5、国内对外敌对势力一直把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作为他们对我国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这实质上是政治问题。我国各爱国宗教团体应当教育自己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经常保持警惕,自觉地抵制这种渗透。要看到,这种渗透的结果,首先和直接受害的是爱国宗教团体本身。6、培养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具有一定的宗教学识,能联系信教群众的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关系到我国宗教组织的将来面貌,也关系到我们党同宗教界长期合作的大问题,具有战略意义。希望各爱国宗教团体把这件事认真抓起来,制定出计划,积极实施,在几年之内抓出实效。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府宗教部门当然也应当帮助和支持你们把这件大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