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保质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避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影响自制、外购食品保质期的各环节加以控制,使整个操作流程处于受控状态下,确保生产所用到的食品始终处在有效保质期范围内,实现餐食质量安全稳定。第二条本规定中提到的保质期管理指对使用到的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半成品、成品、外购小包装产品、机供品用到的含有对产品规定使用期限或生产日期有描述的标签、星期标识、解冻标签、保质期(有效期)、生产日期(出厂日期)、收货日期等食品日期信息的管理。第三条保质期管理应用的范围包括在库食品(食品区域)、非食品区域食品和航空供应产品(机供品)。第四条内部使用日期信息的食品标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二)应清晰、醒目、持久,应易于辨认和识读;(三)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四)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五)一个包装中含有同一品种、多个批次的食品,每个批次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六)不得虚假标注食品日期信息。第五条对外部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里的相关要求。第六条对确认已过保质期或有效期不能辨识的食品禁止在流通环节接收、使用、发货。第二章日期或保质期标识第一条各下属公司应制定内部使用的日期标识的逻辑,如逻辑yyyy代表年份,mm代表月份,dd代表日期(20151222代表2015年12月22日);保质期逻辑,如……之前最佳,保质期××个月等。2/4第二条各下属公司应确保公司范围内应用的日期或保质期标识的逻辑统一,并为所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理解和掌握。第三章原料采购第一条采购部门应将商保等产品规格要求或其他公司内部达成的对供应商标识方面的信息发函给供应商,确认其领会其中的内容。第二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生产采购计划和得到的原料库存情况进行原料的采购,要求供应商做好原料“先进先出或先产先出”的运送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批次先后发货;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后面到货的原料比上批供货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早的现象,一次发货中同一产品尽量控制不超过2个批号。第三条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必须用明显标识区分或分两个原料框放置,同时在送货单上必须清楚准确地标注每个批次产品的保质期及数量。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事先与供应商达成出现过期食品或保质期不符合要求后的惩处措施,当出现原料保质期问题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供应商及时按要求整改和反馈。第四章验收和储存第一条验收部门在收货时(含干货、饮料和酒类等机供品),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抽查并核对保质期信息,按照不同的批次录入验收系统。第二条当食品原料经验收检验合格后,由验收人员负责对直接送入餐食制作部门的新鲜原料实施验收日期标识;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每批入库原料数量的核对,并对每批需入库存储的原料实施入库标识,认真填写标签上的保质期信息。对同类产品、不同批次入库的原料应分别进行标识,按照不同的批次录入仓库系统。第三条应制定每类食品原料的保质期接收准则,规定在临近多少有效时间限值不予接收。如果产品过保质期或在保质期内不能被确认使用,应拒收。第四条遇到外包装有保质期,内包装没有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时,负责去除外包装的员工必须在去处原料外包装的同时在盛器上标注该产品的保质期。3/4第五条对于不适用于有效期标识(如肉类、水产类)特定的食品原料,必须在包装/容器上标注收货日期。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原料的质量状况。发货按“先进先出”或“保质期限接近的货物先用”的原则发放;及时登记台帐,确保帐、物一致。第四章餐食制作第一条餐食生产部门从原料仓库提取原料,应和仓库人员完成交接工作,共同检查原料的保质期是否过期。第二条原料在解冻过程中,应由解冻操作人员加贴当日的解冻标识;解冻冷库中允许有3天的解冻标识(不超过72小时)。第三条生产区域中进行加工、制作的所有原料、食品均应加贴相关标识:将切配和洗净的原料贴上填写好的日期标签,推入相应冷库内。第四条开封后的预包装产品:使用星期标签。产品开封后,一次性无法使用完毕,应贴上开封日期的星期标签,并注明开封的具体日期。第五条所有加工好的半成品入库前由加工人员填写并贴当日日期标识,再放入冷藏库贮存。第六条将未用完的原料及时按保质期归类放回冷库并保留原有标签,覆盖保鲜膜;加餐结束后,将多余的餐食退回冰库指定的位置,保留好餐食原有日期标签。第七条产品加工完成、烹饪完成或装餐完成,将餐食装好放入周转用具推入冷库冷藏前都要贴上当天的日期标签,并注明时间,产品名称及操作人员工号或名字。第八条负责自印标签打印的部门,在对于三明治、面包等自制产品每日打印日期标识前后应安排专人确认打印日期是否正确,并做好标签留样工作以备追溯。设备出现故障重新启动后,应按上述步骤重新确认。第五章摆盘入库第一条摆盘现场员工对预包装小食品保质期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4/4第二条对总摆现场的成品库,每天由成品库管理人员对成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应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六章出库装机第一条航班配备人员应在派送装车前,根据餐食送货单和装机图认真核对最终产品标识的正确性,并与成品库管理人员办理成品移交手续。第二条成品库管理人员在移交时应仔细核对产品的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第七章日常监控第一条各下属公司应定期对食品区域内的各类食品的保质日期进行监控和记录,对于保质期超出要求或不能明确的禁止接收、使用、发货。第二条各下属公司应定期对非食品区域内的各类食品保质日期进行监控,根据风险评估进行必须的记录,尤其是周转量很低的食品项目,以及任何客户定义的食品项目。第三条各下属公司应定期监控航空公司供应的食品项目的保质日期,对于保质期超出要求或不能明确的禁止接收、使用、发货。第八章不良品处置第一条发现潜在风险保质期食品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及仓库停用及封存该产品;同时要求相关对该批次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产品应全部停用及封存,并待质量管理部门的后续处理通知。第二条对不明生产时间的餐食做追踪调查,若追查无果则做报废处理。第三条对于保质期超出要求食品原料在入库前应拒收;库存食品原料过保质期的,应作报废处理。第四条对于保质期超出要求的半成品、成品,应作报废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一条各下属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食品保质期各项措施,详细说明对保质期的管理要求,并确保有效运用到生产现场。第二条质量管理中心对本规定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