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创新Ways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为市场提供的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综合体。保险产品在狭义上是指由保险公司创造、可供客户选择在保险市场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在广义上是指保险公司向市场提供并可由客户取得、利用或消费的一切产品和服务,都属于保险产品服务的范畴。进一步讲,保险产品是由保险人提供给保险市场的,能够引起人们注意、购买,从而满足人们减少风险和转移风险,必要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需要的承诺性组合。从营销学的角度讲,保险产品包括保险合同和相关服务的全过程。保险产品是一家保险公司经营战略、市场定位、技术能力、人才实力、服务水平等的直接体现,它所反映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还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因此,对中资公司来讲,不断提高自身产品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快产品创新步伐,研究开发出技术水平高、内涵价值高、竞争能力强的保险产品,既是参与全球化保险竞争的需要,也是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需要。原创式1派生式2组合式3即从无到有,设计出一种全新的产品。即从一种产品衍生出另一种产品,或者从产品的基本功能衍生出其他功能。即将现有的产品进行重新组合,制作成一种既具有原先产品的某些特点但又不等同于老产品的新型产品。现阶段,原创性产品的创新很容易做到,但是大量的产品创新主要集中在派生式和组合式的创新方式中。3、提高借鉴创新能力,根据人均GDP、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等阶段性特征,结合外部经验,重点加强服务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产品创新;积极推进火灾责任险、煤矿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建设工程质量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和环保责任险等产品创新。4、提高吸收再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外部技术经验,进行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如尝试进行外币财产险试点。5、对于有一定市场风险,但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非常关注、迫切需要的险种,如医疗门诊费用、车贷险、房贷险,要大胆创新,积极试点,探索有效降低风险的途径。1、保险业要从战略的高度,逐步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体系,围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文化、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和农村保险四个领域为重点,大力进行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创新。2、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积极创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保险产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涉农财产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风险保障型产品,研究开发保障适度、交费低廉、投保简便的农村简易人身保险。保险产品创新众安保险更注保障互联网基因产品特点众安保险是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两字体现了保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内涵。“众”有多的意思,众人拾柴火焰高,众安保险由阿里巴巴、腾讯、平安、携程等国内知名企业发起,基于“服务互联网”的宗旨,众安保险希望为所有互联网经济参与者提供保障和服务。“安”寓意安全、安心,众安保险希望让更多人安全、安心地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和惊喜。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获得中国保监会同意开业批复。据了解,众安保险所获得保监会审批的牌照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全球第一个网络保险牌照,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众安保险业务范围包含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业务。相对于第三方支付和P2P等其他以非传统金融机构为主体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主动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金融业态,保险业主动拥抱互联网的姿态更为积极。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28家增加到76家(占机构总数的56.3%),互联网保费收入从31.99亿元增加到317.9亿元,增长近10倍。这是2013年保监会批准设立由“阿里、腾讯、平安”为主要股东的国内第一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的大环境。众安也处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众安将走过的路和未来的方向概括为互联网基因决定的“做有温度的产品”,以客户为本位,注重用户体验,是众安坚持的理念。就在近期,又有部分创新型保险产品面市,但看得出更加注重保障功能。其中,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日前宣布,将与同程旅游、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强强携手推出一系列基于旅游场景的天气保障服务——未来,游客旅游过程中遭遇下雨或诸如冰雹、高强紫外线等在内的异常天气,都将有望获得相应补偿金。此前,平安产险跨界联手苏宁推出“乳制品召回损失险”(以下简称“奶粉险”),这是国内首例为奶粉提供安全保障的保险产品。据悉,“奶粉险”按奶粉重量分为两类,重量900克及以下的罐装奶粉每份保费两元,900克以上的每份保费3元。一旦产品被国家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乳制品质量问题责令召回和下架,平安产险将主动联系客户按照保单约定金额(每罐2000元或3000元)赔付,全年最高累计可赔付10万元。而友邦的明星产品《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计划》将“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归入第二类重大疾病范畴,纳入理赔范围,而“渐冻人症”就是其中一种。不仅对8种第一类重大疾病实行额外20%的赔付,该赔付更可与34种第二类重大疾病100%赔付累加,获得总计最高达120%的赔付。业内人士分析,相比之前的“赏月险”、“雾霾险”、“小三险”的产品,保险创新产品正在减少噱头成分,更多的回到“保障”轨道上。一位关注众安保险的某险企创新业务部负责人评价,众安是在互联网改变金融业态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一家互联网色彩比较浓厚的保险公司,她没有线下的车险,没有线下的财险,没有任何线下业务,可以把众安理解为保险业互联网化过程中诞生的具有标杆意义的保险公司。这一概括深得众安人的认可。稍作了解的话,不难发现众安保险走的路不时闪现互联网基因的标志——迅速反应,通力合作,高效运营。以其近期与小米手机合作推出的手机意外保为例——灵活高效的互联网基因体现在此次合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产品方案的不断完善、公司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客服系统的对接培训、技术部门的加班加点等等。2014年年初,小米公司萌生了推出手机意外保的想法,而当时的众安保险刚刚成立3个多月,在众多行业大牌面前并不具优势。终于在经历多轮筛选接到小米邀约的众安团队,于农历的大年二十八首次奔赴小米了解情况后的第二天早上就迅速成立了应标小组,并连夜赶制了应标方案。第三天,大年三十,这份方案发到小米意外保项目团队的邮箱里,也正式叩开了双方合作的大门。据众安的产品经理Grace回忆,“小米不会因为假期就停下项目推进的步伐。春节里,我们一直有就方案保持沟通。”众安保险在得知消息一天以内就集结包括产品、运营、技术、法务、精算、财务、营销七个部门的团队负责人,立刻从上海飞到北京小米总部,商讨合作细节。“如果说,拥有共同理念是合作的必要基础,那么互联网基因就是小米和众安与生俱来的牵手条件。”除了人才结构(有一半以上的员工来自于互联网行业)、组织架构相对扁平上的互联网化外,众安保险的产品设计用的是互联网注重用户体验的思维——场景化、碎片化、定制化、人性化。场景化1用户思维人性化2互联网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保险依靠人海战术、效率低下的现象。基于互联网技术,保险公司可以准确找到消费者的需求,实现精准的“场景营销”。国内保险公司已经陆续开始了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期待逐渐获取互联网的基因,逐渐理解客户需求,部分实现了跨界创新。例如,华泰保险与淘宝合作首推的运费险,泰康人寿针对淘宝卖家推出的乐业保健康险等。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众安保险,亦走到了实现保险业务场景化险企的前列。其于年初推出针对淘宝天猫平台卖家开发的履约保证保险“参聚险”和“众乐宝”,平台卖家以保证金保险的方式替代向淘宝交纳的资金担保,最高交1500元保费,可释放50万元保证金。上述险种自推出以来,累计释放小微企业资金70亿元,缓解了中小卖家的资金压力。人性化,更多地体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在线获得承保、理赔全流程方便、快捷的专业服务,即优化保险消费者的用户体验。“用户体验”在众安保险内部是个重要的高频词汇,陈劲称,众安是第一家通过互联网实现承保、咨询、理赔、退保、投诉等业务全流程管理的保险公司,在这方面“只有进没有退”。众安旗下每一款针对个人的产品,从开发到问世,公司上下所有人、甚至实习生都担当了产品的体验员的职责——为完善用户体验,每位员工都可以从用户感受出发对产品提出自己改进意见。为鼓励创意,众安还专门成立了众安产品创意讨论群,从董事长到实习生,全部员工皆可加入。群内,一旦有人提出新的想法,大家会对此展开积极讨论;该群还会并不定期组织会议,围绕如何将产品创意落地、如何提高用户体验展开头脑风暴。而每次会议第一环节,就是让所有人先从使用者角度出发、针对会议讨论主题,畅所欲言自己最想要的服务和体验。这样的机制也在最终的产品呈现上体现出了效果——多数产品的整个购买流程,完全地嵌入到合作方的服务体系当中。比如众安联合同程旅游、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推出的基于旅游场景的天气保障保险中,参与“1元玩景点”活动的游客如果遭遇雨天,不用提供气象证明,甚至不需要提出理赔申请,由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全方位的探测、监测后,通过三方系统的无缝对接,10元补贴就会及时由同程发放到游客账户。这样的保险简化了传统保险查勘理赔的繁冗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提升了用户体验。互联网保险六大风险客户服务能力欠完善反欺诈能力待提升创新型业务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安全有风险产品开发不规范销售只是保险经营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客户服务才是保险产品价值的真正体现。无论传统产品网络化,还是互联网创新产品,消费者都需要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目前,个别保险公司线下客户服务能力不足,没有实现服务“落地”,容易引发消费者的不满和投诉。客户服务能力欠完善互联网保险非面对面交易的特点,使保险公司无法直接观察和了解投保人或保险标的的风险水平,相应对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投保后诈骗保险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如,保险公司已发现多起职业骗保师团伙与快递公司勾结,骗取退货运费险赔款。保险公司需要运用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反欺诈能力,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反欺诈能力待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丰富了金融产品层次,也产生了新的风险管理需求。保险公司对这类创新型业务的合规性判断、产品开发、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能力还有待提升。如,2014年初,某保险公司曾专门为银行拟发行的虚拟信用卡开发了个人信用卡消费信用保证保险,后被紧急叫停。又如,P2P平台去担保化趋势已渐明朗,已有部分保险公司开始尝试与P2P合作,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服务。近期,P2P平台接连爆出风险事件。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成熟、没有足够数据和经验积累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如何甄别、评估和控制上述风险,如何科学厘定产品费率,值得关注研究。创新型业务风险虽然保险业在大数据应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总体上,行业内部数据积累、数据挖掘、发现数据背后价值的能力还不平衡。由于缺少相关历史数据积累及应用,在创新型产品开发上还存在定价风险,可能产生较大偏差。此外,个别保险产品违背保险基本原理和大数法则,带有博彩性质,混淆了创新的边界,有伪创新、真噱头之嫌。产品开发不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是通过消费者自主交易完成,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网络销售强调吸引眼球、夸张演示的营销方式,与保险产品严谨审慎、明示风险的销售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部分第三方平台销售保险产品,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弱化保险产品性质、混同一般理财产品、片面夸大收益率、缺少风险提示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系统是互联网保险的技术基础。目前,支撑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还不成熟,安全机制尚不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互联网保险的业务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全部电子化,信息安全若得不到有效保障,将有可能酿成业务数据和客户信息灭失、泄露的重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