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知识点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2、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基本观点:(一)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二)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三)人民与公民的区别:①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②定义上:人民在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指具有某国国籍,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③范围上:我国公民包括人民,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四)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五)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六)我国公民的九大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6)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③自觉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2、如何忠实履行义务?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我们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基本观点:2(一)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二)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三)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四)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1、为什么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国家特殊保护?(1)未成年人的特殊性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②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③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②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③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2.怎样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①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②在患病时及时就医;③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④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⑤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3、如何正确认识自杀或自残行为?①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②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社会问题;③也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④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4、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③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基本观点:(一)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首要的人身权利。(二)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三)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完全由自己支配。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禁止。(四)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1、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2、如何维护***权?①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权,任何(此处结合材料写明违法表现)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②维权方式:当**权被侵害后,我们可以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停止侵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出面调解,如情节较严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的危害?既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又损害自己形象,而且破坏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秩序,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承担法律责任。基本观点:(一)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方面。(二)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三)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者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四)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提供法律保障。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五)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六)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五课隐私受保护1、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内容包括哪些?(p48-50)①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③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④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2、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有哪些?①权利被侵害前,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②权利被侵害后,我们应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出面调解,请求司法保护等,如情节较严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4(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3)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基本观点:(一)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二)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宁。(三)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四)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擅自侵入或监视公民住宅;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个人信息;擅自查看或公开他人通信内容。(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是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1、教育的作用?(P59、60)(1)对个人:对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2)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2、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P61含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证的公益事业。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3、侵犯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法律依据?受害人怎么做?P63(1)侵犯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有:家长不让孩子上学或中途辍学、学校开除学生或因成绩差劝退学、企业非法招用童工等。(2)法律依据:依据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3)受害人的维权方式: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用诉讼方式或非诉讼等方式予以维护。如①劝说父母,使自己继续接受义务教育;②向学校老师寻求帮助;③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责令父母履行家长职责;④必要时请求司法保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我们应该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65)我们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做到:(1)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2)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3)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4)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基本观点:(一)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二)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