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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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一、我省“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运行情况“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方针,加强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上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有力地支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一)主要成绩1、农业机械装备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机械结构有所改善。“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装备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到“十五”末,全省农业机械原值达到140亿元,比2000年增长48.62%;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861万千瓦,比2000年增长21.08%;“百亩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77.85千瓦,比2000年增长22.25%。农业机械结构有所改善。拖拉机配套农具增加,大中型耕作机械、高性能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增长速度加快,到“十五”末,全省拥有大中型耕作机械4985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0250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698台,背负式联合收割机623台。此外,谷物烘干机、节水灌溉、高效植保、水产养殖、畜牧机械、冷藏保鲜、产后加工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也得到了较大发展。2、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关键项目取得新突破。2到“十五”末,全省机耕地面积达14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2%,机播面积17.15万亩,占播种面积的1.03%;机收面积1102万亩,占收获面积的67%。粮食生产主要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3.34%,比“九五”末提高14个百分点。全省11个市,共有6个市粮食生产主要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0%,最高的宁波市达到52.2%。其中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之一的收获机械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水稻主产区基本实现了收获机械化,机收率已超过《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规定的55%目标值。同时,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效益农业的需要,经济作物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机械化和新型领域机械化等具有区域特色农业机械化有了新的发展。到“十五”末,全省农产品冷藏保鲜库达65万立方米,机动喷雾机13.3万台,田园管理机982台,水果分级机666台套,茶叶生产、加工机械17.14万台(套),粮食烘干设备217台套。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关键项目的突破,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奠定了重要物质技术基础。3、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机服务机制,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积极创新和完善农机服务机制,总结和推广农机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以及农机作业经纪人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开展以乡镇、村落为基础的统一服务,在机耕、栽植、植保、收获、烘干、加工等作业环节推行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扩大了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质量,取得了显著效益。到“十五”末,全省现有县级3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0个,乡(镇)级作业服务组织297个,村级作业服务组织11674个,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52个,农机专业户257130个,农机从业人员87万人。累计组织近1万台次耕作机械、收割机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完成机械作业面积1000余万亩,实现农机经营收入近5亿元。尤其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抓住省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据统计,全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共52家,主要在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和台州等地,共拥有社员1183人,注册资金达1443万元,各类农业机械1380余台。涌现了如路桥下梁、海盐久洋、瑞安篁社等一批有影响、有实力、有潜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出现,解决了经济发达地区人少地多的矛盾,提高了耕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推动了我省粮食生产的恢复性增长,为构建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创造了成功经验。4、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特别是实施“三法一条例一决定”后,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重大事故通报制、安全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制订并实行农机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以贯彻实施农业部第41号、42号、43号部长令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和考试制度,严格拖拉机安全技术状态的检验制度,严把培训考试和检验关。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积极组4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产品推广鉴定和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资质管理,开展“绿剑”执法系列行动,结合区域性农机质量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全面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省共创建部级文明示范窗口单位9家,省级示范窗口单位75家。大力推进“农机安全村”建设,累计建成“农机安全村”425个。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广大机手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在抓好“农机安全村”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履行好农机部门法定职责的同时,针对变化了的农机安全政策环境,主动转变观念、转变思路,积极探索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结合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安吉县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驻农业联络室”,之后全省26个市、县推广成立了这种组织。“安吉模式”的出现,实现了公安交警部门与农机监理部门的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对新形势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存在问题总的来看,“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但是农业机械化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我省农机化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加之各地经济、科技基础和环境的不同,造成全省农机化发展不平衡。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等5平原地区,二、三产业发展迅速,城镇化步伐较快,农村劳动力不足,对农机化作业需求迫切,农机装备、机械作业和服务管理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而金华、衢州、丽水以及温州山区农机作业存在着薄弱甚至空白环节,与发达地区比差距较大。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机产品品种规格不全、质量性能不稳定、结构失衡、有效供给不足,关键性农机具特别是种植业所急需的水稻育秧、栽植机械,油菜种植、收获机械,经济作物采摘、加工机械等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农机动力多、配套机具少,小型机具多、大中型机具少。主要原因是新机具引进、熟化不足,农机科研投入不足,技术储备和研发力度不够,技术成果转化率和普及率低。三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机化技术推广、科研开发和企业技术改造,都面临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导致一些重大课题不能立项,基础研究项目大大削减,农机产业开发后劲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此外,农机市场的拓展、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服务体系的完善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四是农机法规政策建设滞后。全国现有25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出台了保障农机化发展的地方条例,有30个省出台了农机安全监理规章,相比之下,我省农机法规建设明显滞后,表现出来的是农业机械化发展大起大落,相关政策措施的延续力不够。五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虽然我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水泵、茶叶加工机械和农机配件等六大优势产品引领全国同行业发展,但农机生产企业总体仍缺乏创新意识,追求短6期利润,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不规范。另一方面,农机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相比,缺乏“精品”意识,机型结构不完善,甚至零部件可靠性和性能指标差,制约着农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二、“十一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环境分析(一)有利条件1、农机化发展的社会氛围良好。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为农业机械化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发展环境。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十六大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论断。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符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省委一号文件也明确规定对种粮大户和服务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实行以奖代补等政策,有力地推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2、我省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折期。“十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人均GDP接近3000美元,已具备反哺农业的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和发展条件。工农关系的这一重要转变,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持,将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促进农机产品结构全面升级,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快速发展。3、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农业机械化提出新的现实7需求。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需要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使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对于增加粮食产量的贡献率达到20%,特别是在抢农时、抗灾害方面,农业机械化的作用是难以替代的,是逐步改变靠天吃饭的现状,真正达到依靠科技进步来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4、《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改善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措施,规定了国家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补贴及贷款支持、农业机械的生产作业服务收入享受税收优惠和生产作业用油安排财政补贴等扶持措施。形成了法制框架下的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的机制,对于鼓励和扶持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二)不利因素1、土地经营规模过小我省农业生产基本是以农户自主经营为主体,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地块比较零散,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形成了“八封田”、“插花田”,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与应用,影响了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2、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我省的农机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市8场秩序还不够规范。从服务环节看,农机化服务以松散型农机户服务为主要形式,以产中为主,产前、产后服务能力还有待加强;从市场机制看,现有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为政府主导型,而市场驱动力量还没有充分发挥。三、“十一五”农机化发展思路及发展目标(一)发展思路“十一五”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科技进步、市场化、依法促进的理念发展农业机械化,发挥政策扶持、市场引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的作用,构建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坚持提高效益与节约并重,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农业节本增效为中心,以科技进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法制建设为保障,实施项目带动,通过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化,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以年均3%的速度递增,农机总动力从“十五”末的1861万千瓦增加到2157万千瓦,新增联合收割机、大中型耕作机械、插秧机、植保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8万多台(套),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1209亿元,农业劳动力人均经营收入1450元。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省粮食生产主要作业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从“十五”期末的43.34%提高到70%以上,其中耕作机械化水平从2005年的62%提高到90%,收获机械化水平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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