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期末复习提纲--政治思想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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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及其地位:①范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②地位: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都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3、公民权利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含义:①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②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4、人民和公民的区别:①含义不同:a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人民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暑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②范围不同: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但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兵役等光荣义务。③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5、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2①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②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的含义: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的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2、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如何】: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3、如何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34、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必须按照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行使这些权利。如破坏国家社会稳定,违法行使权利会受到法律惩罚。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一、公民的义务1、公民履行的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2、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3、法定义务的含义: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②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③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5、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含义及具体内容:①含义: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②具体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6、公民为什么要履行义务:①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②自觉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7、道德义务的含义及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①含义: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4②意义: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8、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①联系: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②区别:a形成方式不同:法定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b保障手段不同: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愿来履行。9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10、我们中学生应该如何履行道德义务:①我们应该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道德义务。②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二、忠实履行义务1、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①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②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2、如何忠实履行义务?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原因】:a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现。b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目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5【原因】: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有一重要表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一、生命和健康的权利1、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2、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具体内容及作用:①具体内容:a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b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c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d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②作用: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证。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工(已满16周岁未满10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4、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原因及专门的法律:①原因:a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b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民族兴旺大业,关系到我国人力资源综合素质的提高。②专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5、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①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②如何维权:请求国家保护。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保护1、公民行使健康权的方式: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制。6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2、公民应正确行使健康权【如何】:①锻炼身体,增强体质。②患病就医,恢复健康。③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④不得轻生或自残。⑤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3、珍爱自己生命的原因:①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②自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③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④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原因: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一、人人享有人格尊重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具体内容:①含义: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的尊严,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有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表现为自尊与他尊。②具体内容: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的关系[或人格尊严权的地位]: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其他人格权如答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重。3、名誉的含义及良好的名誉对人的有益作用?7①含义: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②作用: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4、要重视和保护名誉[原因]:①重视的原因:a有良好名誉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b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②保护的原因: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因此,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5、名誉权的含义及主要表现:①含义: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②主要表现: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6、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的主要表现、危害及应承担的后果:①侵权的主要表现:公然漫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身上泼脏物等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诽谤行为。②危害: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③承担的后果: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1、肖像和肖像权的含义:8①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有绘画、雕塑、照相、摄像等多种形式。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②肖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2、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的主要表现: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3、姓名及姓名权的含义:①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②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4、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的主要表现:①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包括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和改变自己名字。②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行为。③冒用他人中权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浩劫,以达到某种目的行为。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一、知识助我成长1、教育的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2、教育的作用:9①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的,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个人角度】②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国家、民族角度】3、受教育权的含义: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4、义务教育的含义及特征:①含义: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②特征:a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和实施。b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c免费性。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5、实行义务教育的意义和法律依据:①意义: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②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二、珍惜学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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