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2005年3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发出了“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湖南”的号召。这不仅是湖南省委、省政府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指示精神的体现,而且是新时期推动湖南整体工作走上高效持续发展道路的总动员。生态湖南即是运用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原理,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将湖南省作为一个生态经济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湖南生态经济系统结构调整与功能整合、生态文化建设与生态产业群的发展,实现湖南社会经济的高效持续增长与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因此,生态湖南建设既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湖南发展战略,也是一个庞大的新型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工作的联动与集成。目前的湖南是一个数量型的农业大省,发展生态农业对促进生态湖南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因为生态农业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再生资源培育和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它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为基本原则;以兼顾传统农业技术精华和现代农业科技手段为技术支撑;强调农林牧渔及其加工大系统的结构优化,并把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集成一体化运作。一、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的现状剖析1、湖南生态农业建设已取得的成绩湖南省生态农业试点工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农田种植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之中。通过近20年的努力,湖南生态农业在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理论研究方面,以湖南农业大学、中科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热心振兴湖南农业的同志,在积极探索建立和发展湖南生态农业过程中,论述了生态理论在农村庭院经济开发中的运用、多相复层生物群落在农田耕作制度改革中的运用,以及最佳生长区理论在指导作物合理布局中的实践意义;提出了生态短周期高效循环论、生态农业主链三维化理论;探索了农业生态系统的发展机制;开展了户级生态农业模拟试验、农业生态系统质能动态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关于中国生态农业的特色定位和生态农业产业化观点的提出,不仅为湖南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受到全国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在实践方面,全省已建立起30多个生态农业试点和科研教学基点,并在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农业示范的新型农民。在他们的带动下,目前全省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户已达30多万户;在长沙、常德、娄底、郴州、永州等市开始出现了生态经济建设水平较高的准生态村(生态农场),部分县市还相继提出了生态农业建设的整体规划,更有江永、浏阳等县(市)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县验收。如今湖南省生态农业不仅从业人数逐年增多,而且在经营类型和模式的建立方面,亦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其中有的模式针对各种不同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运用生物与环境相适应原理,以及生物种群之间共生互补的关系,将多种农业生物种群按一定的比例组配,使之既符合生物生长的特点,保证各个种群都能充分发挥其最大的增产潜力,同时又能充分利用资源、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恶化;运用自然生态系统中食物链化原理,借助一定的生态工程措施,把食性和生活习性不同、彼此并无直接营养联系的多种农业生物人为地“串联”起来,形成以强化物质和能量的分层多级利用,是湖南省生态农业实践中又一常见模式。近年来,还推出了一种高级的生态农业模式,即运用多条食物链网络化原理,通过相应的生态工程建设,把多个“食物链化模块”组装配套成一个经营规模较大的生态经济实体。这种模式由于进一步减少了生产过程中无效输出的能量损失,提高了生物能和有机废弃物的再利用率,不仅在较大规模上增加产品种类和总产出、实现市场经济的高效益,同时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污染,使农业生产成为既利用资源又无污染的自净生产体系。2、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湖南省生态农业虽然得了可喜的进展,但与广东、四川、江苏、北京等省市相比,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真正形成大办生态农业建设的气候。具体表现在:(1)迄今为止,还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对生态农业缺乏应有的认识,还没有把生态农业作为振兴湖南农业的一种现代化产业方式看待。不少基层领导,村干部甚至还没有生态意识,更不懂得建设生态农业的意义、目的和技术措施,误认为恢复过去的“小而全”生产、简单的植树造林、单一的污染治理等等就是生态农业建设。(2)全省现有的生态农业建设大多仍停留在户级水平,而且是停留在传统农业项目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组装,很少真正按照生态经济原理、工艺和生态经济后果来集成配套农业新产品生产项目、先进技术措施及现代经营管理方法。(3)虽然省内农、林、水、环保、能源等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在生态农业研究、生态技术推广和生态工程咨询方面作了一定的工作,但由于没有将学术单位行为全面变成政府行为,因而缺乏统一安排,无法协调和配合,致使力量分散、工作重复,甚至有些研究还没有把农业生产真正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仍处在“养路工班,各管一段”的状况。(4)由于目前全省还没有从上到下对生态农业建设作出统一规划和部署,不仅在整体上影响了生态农业在全省的发展速度,而且各地市县的发展也极不平衡,有不少地方尚无可供农民学习仿效的生态农业示范样板。二、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思路与目标1、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思路在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农业功能日趋多元化、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成为时代潮流的背景下,推动湖南生态农业建设必须要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技术路线、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笔者认为,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思路应是:首先将湖南农业作为一个具有湖南农业特色的生态经济系统,并根据湖南农业特色整体打造需求、系统内各地农业优势资源特点和现有工作基础,将全省农业集成出4-5个各具特色且能互利合作的区域生态经济功能区;然后,在各功能区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原理,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遵循市场经济和生态平衡的规律,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稳定粮食基础,优化农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现有耕地和农业资源的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各功能区农业资源的永续利用。这样,通过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有效循环,各功能区之间良性互动,以及全省生态经济大系统特色整合与持续协调发展,把湖南省农村建设成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经济活跃、农民富裕的小康型新农村,为生态湖南建设目标的早日实现作出贡献。2、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目标(1)近期目标(2003—2008年)以生态农业县(市)建设为重点,建立5个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示范区,集成8种生态农业建设模式,重点建设10个生态工程,力争建立10个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市)。基本形成合理的突出湖南特色的生态农业布局,使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效益和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中期目标(2009—2013)区域特色生态农业架构基本形成,区域内生态农业建设布局得到完善,基本形成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自然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再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农业进入稳定、协调的发展阶段,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全省人民生活达到宽裕型小康水平。(3)长期目标(2013—2020)建成较高水平的生态农业省,实现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全省农村建成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经济活跃、农民富裕的小康型新农村。三、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的核心内容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包括形成5个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区、集成8种生态农业模式、实施10大生态工程。1、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区域从全省生态经济系统功能整合的高度,全省要形成5个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区域,即:洞庭湖水生生态农业区(主要涉及现在常德市、益阳市和岳阳市),武陵山旅游生态农业区(主要涉及现在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雪峰山林产生态农业区(主要涉及现在的怀化市和紧邻的娄底市、邵阳市山区),长株潭都市生态农业区(主要涉及现在长沙市、株州市和湘潭市),娄邵衡牧产生态农业区(主要涉及现在衡阳市、邵阳市和娄底市大部),永郴园林园艺生态农业区(主要涉及现在郴州市和永州市)。2、集成运行不同的生态农业模式围绕区域资源特点和各生态农业区特色的形成,在全省范围内要集成出8种生态农业模式,即:农田立体开发生态农业模式,经济动植物复合种养生态农业模式,湿地综合利用生态农业模式,水体立体养殖生态农业模式,山地旅游生态农业模式,生物质能循环利用生态农业模式,水土保护中利用生态农业模式,庭院经济型生态农业模式。3、实施功能各异的生态工程根据不同生态农业模式集成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10大生态农业工程,即: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生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生态种植工程,生态养殖工程,农林复合生态工程,种养集成生态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工程,庭院经济生态工程,沼气综合利用生态工程,休闲旅游生态工程。四、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的对策措施1、统一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工作的成功与否取决其市场效果。生态农业建设是一项能满足多重需求的事业,只有统一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认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热衷于生态农业消费,才能形成一种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农业建设,全力加速生态农业发展的大气候。为此,要通过各种会议、各种新闻媒介,尤其是报刊、广播、电视台开辟宣传生态农业的专栏和专题节目,使更多的人了解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生态农业产品的科学性,从而自觉地关心、支持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投身到生态农业建设实践中去。2、统一对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导生态农业建设不仅具有置业和公益双重性,而且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集成领导。为此,应在建立省长主持、相关省级领导参加的生态农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成立由主管农业的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教授参加的省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并在省农委内设专门的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在省长联席会议指导下,负责对全省生态农业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统一筹划与部署,督导各级政府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任务时,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在生态农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予表彰和奖励。3、统一制定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建设和发展生态农业涉及整个国土治理,农业各种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区域经济特色形成和农村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因此,需要在各级生态农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会同有关科研、推广、教学方面专家,从系统整合的高度和有利于实际操作出发,本着“先易后难、由小到大、因地制宜、讲究实效、整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出《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各区域生态农业建设实施方案》。从湖南省生态农业建设现状、资源背景及市场经济规则看,在制定生态农业建设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时,要注重树立区域特色主导产业,要强调一业为主多品配套生产,要突出标准绿色产品品牌打造,要实施因地制宜的产业化经营。4、建立生态农业投入多元机制为了适应生态农业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对生态农业的投入,省政府要把生态农业建设纳入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除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外,还要制定政策吸引企业和农民投身生态农业产业化开发,从而逐步构建出生产经营者自筹,政府导向资助、企业参与和金融机构贷款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生态农业资金投入机制。5、加强湖南生态农业科技进步依托在湘涉农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在加强科研攻关同时,强化生物技术、生态技术、农业工程接口技术的研究。高度重视开发农业高新技术,不断更新生态农业模式,优化生态农业结构,强化结构功能,为生态农业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尤其要有健全有效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生态农业技术培训体系,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农业模式与技术,并使之迅速为农民所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