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与中国自由主义的前景——从“中庸”的视角出发一思想界的“自由”动向当20世纪的人们已经习惯将中庸之道说成是如同猫的温和、以折中冒充“公允”之后,随之而来的宽容即是“温情主义”。更为可怕的是,温情乃是怯弱和自私的代名词。[1]尤其是1949年以后,随着五四精神的论定以及鲁迅方向的确认,仿佛五四精神就是不妥协、完全、彻底的代名词;五四的偏激与固执就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方向。五四曾经出现过的与改良有点近亲的温和、中庸、折中思想被挖了祖坟,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庸之道更是被被揭批得体无完肤。当世纪的丧钟和新世纪的晨钟同时敲响的时候,我们不由得开始了对中庸的忏悔。这样的忏悔和反思首先来自于海外思想界:如果我们的民族要创新,要追求现代性,就必须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转化。[2]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再重复“不破不立”的故事,一定要在注重“传统的延续性”。[3]环顾当今思想界,无论是自由主义者还是“新左派“,抑或不自由、不新也不左的学者,在对传统与现代自由的衔接上已经达成大致的“通约”:通向现代自由之路决不是在“过河拆桥”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但究竟怎样在“老桥”与“新桥”之间找到接口却是当今学者需要以坐冷板凳的勇气去正视的。通读西方自由主义当时哈耶克、萨托利等大师的经典,也都在不同的视角下同时强调自由主义必需与传统衔接的必要性。在大师们看来,自由主义无法移花接木、从头再来。与此同时,笔者也看到,无论是海外还是海内的思想界,他们都陷入了一个新的紧张中——对必须打破传统而又必须在传统的基础上创造上严重地吊着各自的“诡”。于是,我想,放下抽象的“该怎样的”论述,从具体的文化资源入手来个传统和现代的“究竟怎样”对接也许是一个不无意义的尝试。二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对接的可能性关于自由主义的渊源,我们可以长篇大论;关于自由主义的定义,可以说是仁者见人、智者见智。这里我们关注的东西都已经不是这些方面,我们首先要认同自由主义的内核,并以此作为我们谈话的基线和平台。笔者认为,无论怎样扯皮,对自由主义的开放性这一点,也是关键的一点或许是无人怀疑的。开放是自由主义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抛开这一点谈自由主义可能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撇开法治的(政治上的立宪秩序)、经济(私人财产的神圣性)的因素,文化上的导向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具有“容器”之“容”的自由观念。正如世界著名的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先生在点明了“不同类型的自由主义在要求个人自由”时“隐藏着某种重大的分歧”后着重强调的那样:自由主义的全盛期,“首先意味着自由的个人不服从任意的强制。”[4]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时刻要有“妥协的准备”。[5]妥协,在20世纪革命的话语里是最丢脸、最掉价甚至是最无耻的事,然而在自由主义的畛域里妥协是一种宽容、兼容、包容的又一表达。也许,宽容并不是“自由之路”的充要条件,但却可以说是“必要条件”。可以这样说,一个社会有没有宽容将是判断其是否自由、开明的重要价值尺度。必须注解的是,“宽容也不以相对主义为前提。当然,如果我们持相对主义的观点,我们会对所有的观点一视同仁。而宽容之为宽容,是因为我们持有我们自视为正确的信仰,同时又主张别人有权坚持错误的信仰。[6]《大英百科全书》里这样解惑说:“宽容(来源于拉丁字tolerare):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7]在自由主义的思想境界里,宽容是金。而宽容又是与激进、彻底、“不断”、不妥协、全盘、“根本”等革命“偏方”相距甚远的。在西方思想家的文字世界里,洛克的《论宗教宽容》和伏尔泰的《论宽容》以及晚近的房龙《宽容》已经把走向文明历程的关键词给标识了出来。中庸之道可以不与西方的自由传统之宽容同祖同宗,但却可以有同气相求的精神意念和气质。在“中庸”的思想境界里,至少可以避免绝对之反“容外态度”(xenoacceptance)招致的偏激祸端。如果说历史已经证明了激进主义的革命理论与真正自由主义的格格不入,那么在认识“儒家革命精神的源流”之后再来批讲中庸之道与自由主义宽容精神的会通也是颇有一番滋味的。[8]这乃是我们从中庸视角求证儒家传统与自由精神对接的前提。三打捞“中庸”:传统资源里的一枚人文古币在讲求以法治国的今天,走向宪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自由是宪政的理念基础。没有自由精神的国度很难形成宪政的社会。而自由理念的产生又不是完全靠移植、舶来或是凭空捏造的,它需要在自我传统的主体上创造性地转化。这样以来,恕吾直言,中国传统里可供挖潜从自由资源实在是门可罗雀。除却“矫枉过正”、“深刻的片面”、“不破不立”的“非自由”逻辑外,多元、宪政、独立、权力都是纸上谈兵,几乎与传统无缘。一元代替着多元、人治威胁着法治、关系制约着独立、义务侵占了权力。即使是千年的亮点“以民为本”也充满了寒夜的风霜,自由的船票难以登上这传统的客船。不错,我们有“吾意怀不忿,汝岂得自由?”[9]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苦热诗》也有言曰:“始惭当此日,得作自由身。”文学家柳宗元的失意也曾有这样的“神来之笔”:“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萍花不自由。”凡此种种,诗歌的惬意还是充满了“妾意”,无法与正宗的“独立”之道相提并论。说到这,不是很让我们对这个已经选定的命题失望吗?的确如此,不过“车到山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古典境界还是给了我们一点黎明前的微光:中庸之道至少是我目前所能在传统文化资源里打捞到的最接近或说最具有“自由主义”精神气质的思想资源。必须说明的是,关于中庸的解释,自古至今莫衷一是。不过,这里笔者注重的是其宽恕之道、怀柔之心。因此本文论述的重点也就不是引文索句式的求证、对应,而是“中庸”涵盖的自由精神气质。《四书》里的《中庸》读本有孔子的语录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10]从《中庸》字面上看,倒也没有什么“自由”的直接意义。按照王淄尘先生的注释是这样一回事情:君子能用中和之道,所以说:“君子中庸。”小人不能用中和之道,事事和君子的行为相反,所以说“小人反中庸。”时中,就是喜怒哀乐时时中节的意思。所以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无忌惮,就是无所顾忌,人而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还有什么坏事不可做呢?也许,就这段话本身我们还是对“中庸之道”不甚明了,不过我们还可以借助上溯的办法来贯通:“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再按王淄尘这位四书老先生的注解即是: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但人人不免喜怒哀乐之过甚,或不及。只有未发的时候,才能无过甚与不及的弊病,这就叫做“中”。等到发了出来,也能无过甚,无不及,这就叫做“中节”;也就是“和”之一字。所以“中”,是天下事事物物最大的本源。“人”而能“和”,则天下都可通行了,所以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人能够做到这个地步,就能合于天地的运行。天地运行而能“中节”,而能“和”,就是万物所以化生所以长养的道理,也就是由宇宙观以决定人生观的来由。他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这个意思。从上下文的“意思”以及在后面的论述中,我们能读到的“中庸”精神无非就是一个“凡事有度”的表达。在孔子的思想言论中,诸如“发乎情止乎礼义”,“过犹不及”[11],“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都是在这个意义上运用的。孔老夫子把道德的境界与中庸之道相提并论,足见其价值趋向:“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12]其实,文本的“时中”、“中节”、“中庸”、“中和”无论怎样演绎,在思想底蕴上都不越“适中”的意思。说穿了这也就是事物的“度”的问题。这个“度”就是哲学上的辩证法。做事不过分,凡事不过头,遇事不过激,这些都是孔老夫子着意倡导的“君子”气质。不过分的背后还有不够分的缺憾。所以孔老夫子另一方面也将“不及”作为非君子作风来批评。历史上关于孔子“悟道”的过程是这样记载的:一次,孔子去鲁桓公宗庙观礼,看到一只倾斜的瓦罐。孔子问守庙人为何不把那只瓦罐扶正?守庙人回答说:这是“佑座之器”。无水之时倾斜,装满水时倾倒,只有装上一半水时才是正的。于是,孔子在观察一件小事中悟到了一个大道理。公元前522年,郑国公孙侨在病危中告诫后人他的一生治理之道是“宽猛相济”。孔子闻道则喜,称赞说:“宽猛相济,政是以和。”[13]过分严厉和过分放任都不是君子之道、治国之术。看来,一味放纵的、无法无天的、无所畏惧的无政府主义放纵逻辑是孔子不喜欢的,而极端专制主义的“苛政”也是不为孔子所欢迎的。自由主义的精神气质讲求权利与义务。即在责任和享受的义理中把握一个活络的“度”。这和中庸之道有一定的亲和性。对中庸之道的理解,有的学者解释为“折中”、“调和”,有的将它与激进(其实就是偏激)相对理解为“保守”,还有人根据其不走极端的非革命性质诠释为“好人主义”的平庸“改良”。这些,都是从中庸之道的一个侧面解释了其基本的意念,应该说并不离题。说它讲求“适度”、“适意”也好,论它主张“中和”、“平庸”、“保守”也好,反正“中庸之道”走的是渐进的路径,与偏于一极的激进套路有一定的距离。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中庸之道的远离激进、革命也不是为保守、退缩、僵化找借口,因为老夫子还有更贴近我们论点的说法在这里:“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14]“狂”乃急进、莽撞;“狷”乃退葸苟安,这两个极端都是孔子所不苟同的,而他最为欣赏的境界还是“中庸”之道。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对刘小枫先生新近出版的《儒家革命源流考》中的“革命”源头的孤注一掷还是持保留意见的。当然,孔子虽然不止一次地述说“怀柔远人”的方略,但他老人家对“中庸之道”作为一种境界的难度还是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的。所以他说“极高明而道中庸”:“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15]如同自由主义作为西方宪政的理论基础也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演绎一样,中庸之道的演绎是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学者去耐心地栽培、养育的。四“中庸之道”的现代诠释讲儒家传统和自由主义的对接,在这方面有过先贤的尝试,哈佛大学的狄百瑞以及新儒家徐复观先生都作过有意的工作。从他们的论述来看,要贯通东方儒家和西方自由主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并非易事。即使像狄百瑞这样的汉学家在长篇论著《中国的自由传统》里也很难有个准确的思想“接榫”关节。[16]如此模糊的痕迹也是本人动笔的原因之一。我非常同意一位学者的观点,儒学和自由主义作为东西方的显学,各自的思想内涵极其庞大,因此后生在“注解”时很容易在“注我”的过程中向各自熟悉的苗头衍发。即使是在一本薄薄的《中庸》里也存在着多元演绎的势头。鉴于本文是要在传统里寻求“转换”的依据,所以这里不好“中庸”,只能“不及其余”地将中庸所能呈现的自由气质完全给抖落出来。同样是我上面提到过的那位被同意的学者在一篇文章这样论述道:自由主义,尽管有其特定的价值倾向,但却是一切“主义”中最为开放的主义、最能宽容其他主义的主义,是唯一允许甚至提倡反对自己的主义。所以,“宽容”也罢,“兼容并包”也罢,在性质上都是自由主义的。当然,“宽容”并不等于“赞同”。蔡先生把各种思潮都引入北大,完全不意味着他对各种主张都实行“等距离外交”,但他还是能够尊重不同主张的权利。这使我想起了自由主义的一句口头禅:一个自由主义者可能反对你的观点,但坚决维护你持反对意见的权利。[17]不难发现,宽容的精神气质乃是自由主义的紧要之处。没有宽容的自由主义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或说是冒牌的、虚假的自由主义。宽容是一种开放的观念,大气的思想,还是一种敢于正视真理的勇气。同样是出于对这位著名学者的尊重,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在我对他的观点两次认同之后,也有对其表述自由主义的异见。他这样批评一些有“中庸”倾向的学者说:“许多人声称,他们既不反对集体主义,也不反对个人主义,他们反对的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和极端的集体主义,他们愿意接受的是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折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