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教程一、旅游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基础课,是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应用性学科。二、通过学习,大家应掌握旅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等基础知识;能运用旅游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解决旅游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三、教材:韩玉灵《旅游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旅游法教程四、讲授:课堂讲授基本知识,并结合有关案例分析和课堂讨论。五、学习方法:认真看书听讲;注意把书本知识与旅游实践相结合;注意把书本知识与旅游案例相结合,加深对有关知识和理论的理解把握。旅游法教程六、课程讲授体系:共分12章讲授,分别为:1、旅游法总论2、旅游消费者概述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4、旅游企业概述5、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6、导游与领队人员管理法规制度7、饭店管理法律制度8、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9、旅游合同法律制度10、旅游市场管理法律制度11、旅游法律纠纷及其解决12、其它:宪法及四川旅游法规第一章旅游法总论学习目标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学习者要了解旅游法生产的背景,掌握旅游法、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旅游立法的概况。第一节旅游法概述第二节旅游法律关系第三节旅游立法状况附录第一章旅游法总论第一节旅游法概述一、旅游法产生的基础条件二、旅游法概念和调整对象三、旅游法的制定四、旅游法的实施返回本章一、旅游法产生的基础条件1、经济的发展是旅游法产生的基础2、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向立法提出的客观要求返回本节2、现代旅游业发展向立法提出的客观要求现代旅游业的立法主要包括以下立法内容:(1)关于旅游业的法律地位(2)关于旅游业经营者的主体地位(3)关于旅游者(4)关于旅游资源与旅游基础设施(5)关于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返回二、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旅游法的概念:是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2、调整对象:返回本节2、调整对象:在旅游业的发展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有:(1)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3)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4)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5)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6)外国旅游经营者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返回三、旅游法的制定1、旅游立法体制2、旅游立法程序返回本节1、旅游立法体制旅游基本法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旅游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旅游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地方性旅游法。返回2、旅游立法程序(1)旅游立法程序:指有旅游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旅游法律、法规的工作次序。(2)旅游立法体系(3)旅游法的解释返回(2)旅游立法体系目前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旅游立法体系。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我国将要建立的旅游立法体系如下:①以地方旅游法规为基础。②以部门规章为先导。③以行政法规为重点。④以制定《旅游法》为目标。返回(3)旅游法的解释①法律解释的概念②法律解释的种类:分有效法律解释和无效法律解释两类。我国有法律解释权的主体包括: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C、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运用的问题行使解释权。D、地方国家机关。返回四、旅游法的实施1、旅游法律实施的概念和原则2、旅游法的执行3、旅游行政执法返回本节1、旅游法律实施的概念和原则(1)旅游法律实施的概念:是法律实施的组成部分,也就是将旅游法律、法规抽象的规定,转化为现实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人的实际的法律活动。(2)旅游法律实施的原则: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返回2、旅游法的执行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返回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3、旅游行政执法(1)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执法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行为。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适用法律的行为,即“行政执法”。(2)旅游执法,主要指的是旅游行政执法。旅游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实施的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旅游活动得以正常开展。返回第二节旅游法律关系一、旅游法律关系概述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三、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和保护返回本章一、旅游法律关系概述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2、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旅游活动中的法律权利返回本节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2)旅游法律关系的特征返回(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旅游法律关系: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返回(2)旅游法律关系的特征旅游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的特征。(1)必须以现存的法律规范为前提(2)旅游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3)旅游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是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关系(4)旅游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具有特殊的意志性。返回2、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2)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3)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返回(1)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返回(2)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物(2)行为(3)智力成果返回(3)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返回3、旅游活动中的法律权利旅游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的特征。(1)旅游活动中的法律权利(2)行使旅游权利应当坚持的原则(3)旅游权利的保护返回(1)旅游活动中的法律权利即旅游权利,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在旅游活动中,常见的旅游权利有人身权、财产权、诉权。此外,旅游企业依法享有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也是重要的权利。返回(2)行使旅游权利应当坚持的原则①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的原则。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③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返回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概述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员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5、旅游行政处罚6、旅游行政复议7、世界主要旅游国家管理机构的模式返回本节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概述(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概念和设置①概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国各级政府管理旅游行业的行政机关。②设置: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两类:中央行政机关,即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地方行政机关,即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2)我国旅游行政管理体制的沿革(略,34p)。返回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1)权利与职权(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①国家旅游局的主要职责(共10项,见教材35-36p)。②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略)返回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员(略,36-37p)(1)国家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概念(2)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返回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1)概念: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①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不特定的对象,预先做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行为。也称普遍行政行为。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针对特定的人或事,做出直接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返回5、旅游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特征和基本原则(2)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种类和设定(3)行政处罚的决定返回(1)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特征和基本原则①旅游行政处罚:是国家旅游行政机关,对违反旅游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实行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②行政处罚的特征③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返回(2)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种类和设定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国家旅游局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司是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②行政处罚种类:A、申诫罚。B、财产罚。C、能力罚。D、人身罚。③行政处罚的设定。返回(3)行政处罚的决定①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简单程序和适用于当场处罚以外所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和规则③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听证程序返回6、旅游行政复议旅游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的一种,即与旅游有关的行政复议。它是指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管理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或者授权,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行为。申请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略,41p)。行政复议的程序。返回7、世界主要旅游国家管理机构模式(42-43p)(1)旅游委员会模式(2)混合职能模式(3)旅游部或旅游局模式(4)其他模式返回三、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和保护1、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2、旅游中的法律行为3、旅游中的代理4、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返回本节1、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1)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和现象,就是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2)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①产生②变更③终止返回2、旅游中的法律行为(1)旅游中的合法行为(2)无效行为及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3)旅游中的违法行为(4)旅游中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行为返回3、旅游中的代理(1)旅游中的代理的含义和特征(2)旅游活动中代理权的行使(3)旅游活动中代理权的终止返回4、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旅游法律关系一经形成,就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家对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是通过监督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并对侵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或不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来实现的。返回第三节旅游立法状况一、我国的旅游立法二、其他国家、地区旅游立法简介三、WTO和中国旅游立法返回本章一、我国的旅游立法1、旅游业与法制建设2、我国的旅游立法情况返回本节1、旅游业与法制建设(1)新形势下的旅游法制建设要求(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旅游法制建设①加强机构建设,提供组织保障。②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快法制建设步伐。③加强旅游执法,保障旅游法规的贯彻实施。返回2、我国的旅游立法情况(1)旅游业的基本法(2)旅游行政法规(3)旅游行政规章(4)地方性立法返回二、其他国家、地区旅游立法简介20-27p1、日本2、美国3、新加坡4、香港特别行政区返回本节三、WTO和中国旅游立法1、《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2、WTO对旅游业的影响3、WTO对旅游业法制建设的影响返回本节1、《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2)国民待遇原则。(3)市场准入原则。(4)透明度原则。(5)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返回2、WTO对旅游业的影响(1)加入WTO服务贸易在旅游部分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教材11-12p(2)加入WTO后对我国旅游业的积极影响。(3)加入WTO后我国旅游业面临的挑战。(4)入世将对我国旅行社业产生积极影响。返回(2)加入WTO后对我国旅游业的积极影响①有利于融入经济全球化。②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③通过与国际标准接轨,将规范中国旅游业的服务、管理水平,增强旅游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返回(3)加入WTO后我国旅游业面临挑战入世既有巨大机遇,也面临很大挑战。从中国加入WTO服务贸易在旅游部分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可见,中国的饭店业开放较早,入世对其影响不大,但我国的旅行社业市场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入世对其冲击较大。返回(4)入世对我国旅行社业的积极影响长期看,入世将对我国旅行社业积极影响:①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加速我国旅行社业与国际接轨的过程。②有利于引进新旅行社运行机制,促进我国旅行社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③有利于保护我国旅行社业的经济利益。④有利于提高旅行社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⑤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