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概况介绍2009混合动力汽车销量348000辆,世界上混合动力汽车销量最高的国家,纯电动汽车销量则相对较少,尽管其BEV技术世界领先,却并未转化为现实购买力,2009年销量不足1000辆。能源目标:2020年实现20%的可再生能源比例构成日本的汽车管制相当严格:车检、报废、车税、车补(见附录)出台政策时间部门内容备注2000/12日本国会《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排放者承担相应责任2001经产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低公害汽车开发普及行动计划》低公害车包括5类: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以甲醇为燃料的汽车、排污和燃效限制标准最严格的清洁汽油汽车低公害车补助金制度。轻型电动汽车享受与原型车差价一半的中央政府补贴原计划到2010年,这些种类的低公害车要从2001年约63万辆增加到1000万辆,而后修改为到2010年达到1340万辆2002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大型汽车制造商、日本能源公司日本氢能和燃料电池实证示范工程(JHFC)。在示范工程下,在东京建立了9个加氢站,每个加氢站都采用不同的技术,如汽油重整、石脑油重整、甲醇重整、碱液电解、高压氢存储、液态氢存储等,以用于将来全国氢气供给的基础设施发展2002/12METI、文部科学省、环境省生物质能源综合战略2006年3月进行修改,加速运输部门生物质燃料利用,全部废弃物的生物质利用在2010年达到80%,未利用生物质的利用率达到25%2003交通省制定燃料电池汽车实用促进计划,成立“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实用化项目研讨会”,以独立行政法人“交通安全环境研究所”为核心研究机构,2003年投入3.5亿日元,用来制定有关车辆安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研究有关燃料电池车作为道路维修管理车辆进行实验性导入等问题2003政府在公共团体主办的活动中展示燃料电池汽燃料电池汽车启发推进事业车、让消费者试乘试驾,还将新能源汽车方面材料作为学校教材予以推广,并且向被推广主体提供上限500万日元的补贴2003日本经济产业省氢燃料电池实证项目发展以氢为动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到2010年,日本使用的燃料电池车要达到5万辆;2020年达到500万辆;2030年,发展到1500万辆2004/6日本国会基本能源政策为最大地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日本将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2005/1日本政府汽车循环法汽车所有者支付循环费,在自治体注册,向回收业者转交废车;循环费由生产厂家和进口商确定,根据每台车解体后的残渣量、氟类的填充量、气囊个数以及解体的难易程度而定。不同汽车循环费数额的规定,见附录2005/3交通省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氢燃料电池汽车安全标准,并对国内2家汽车企业的氢燃料汽车进行了认证投入2.15亿日元,于2005年10月成立了“燃料电池巴士技术研讨会”,以促进燃料电池车的下一阶段的应用2005环境省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认定制度规定了乘用车、卡车及公交车等新车氮氧化物和粒子状物质的排放标准。该标准实施后,日本政府又继续推出了“低尾气排放汽车认证制度”,根据尾气排放量低于标准的程度,发给相应的认知标识。各大车企积极配合,以提高日本汽车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2006年日产汽车90%以上达到最高的4星排放标准,即尾气排放量比2005年标准低75%2006/5经产省和资源能源厅新国家能源战略到2030年前将全国的整体能源使用效率提高30%以上,将石油依赖度从目前的近50%降至40%,其中运输部门的石油依赖度降低20%2007政府在原有的新能源预算中追加109亿日元,用于“生物燃料利用样板实证项目”,其中包括生物燃料利用地区试点工程项目85亿日元,生物能源研究开发15亿日元,其它发展发展经费9亿日元。生物燃料利用地区试点工程是对即将正式导入生产的生物燃料,从原料采购到制造、销售进行大规模应用推广实证项目2007/7日本经济产业省政府通过财税、贷款利率、政府补贴等各种行政手段对环保型汽车的开发、生产给予鼓发展新一代汽车和燃料计划励。如2007年日本环境省实施了“低公害汽车减税措施制度”,针对2006、2007年度新投入使用电动车、天然气动力车、甲醇车的用户以及低于排放基准20%以上的汽车用户,在征收汽车税时提供50%的优惠。同时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3年的一般动力汽车及使用年限超过11年的柴油动力车用户追加10%的惩罚性税金。2007政府美丽星球50计划计划到2050年,将世界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日本将推动低碳能源应用以及开发、推广新能源汽车2007/12环境省、国土交通省1月1日起,《汽车氮氧化合物(NOX)和颗粒物质(PM)排放法》对符合标准的卡车和巴士等发放合格标签。其目的是为了便于辨认合格车辆,促进低公害车的利用。2008/3日本经产省凉爽地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提出的21项未来重点发展的创新技术中,直接关于节能环保型车辆的科技计划就有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固定燃料电池2009/4/1绿色税制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清洁柴油车、天然气车以及获得认定的低排放且燃油消耗量低的车辆,前3类车被定义为“下一代汽车”,购买这类车可享受免除多种税收的优惠2009/4新经济刺激计划开发普及下一代生态汽车,2020年电动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销售比例达到新车销售总量50%的目标,并相继强化已有的环保车辆减税及优惠措施、实施电动汽车示范城市建设等2010/1政府通过第二次补充预算案,其中包括继续拨专款,为本国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提供补贴。同时,在外部压力的推动下,日本政府扩大了环保汽车补助范围,凡进口到日本的节能汽车,只要达到日本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样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补贴。此外,政府规定,机关用车必须全部使用“低公害车”2010日本经产省下一代汽车战略2010内容见附录补充:1.2010年丰田、日产、三菱、富士重工四大车企联合东京电力,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协会”,制定电动车快速充电标准,不仅要求日本汽车遵守,还要成为全球电动车的统一标准特点总结1.人口分布受到日本人口规模和密度的影响,一般来说BEV应该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但由于铁路的传统主导地位而受限;2.完整的法律体系和操作性很强的政策措施在日本的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层面是2000年12月公布的《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第二层次是建立在基本法基础之上的综合性法律;第三层次是根据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如《汽车循环法》3.混合动力汽车为主的技术路线日本在混合动力汽车技术领域,领先世界。以丰田普锐斯为代表,丰田、本田、日产等日本厂商的混合动力汽车不仅在国内热销,在国际市场上也占据领先地位4.日本由于地域狭小、资源贫乏,而相当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并且政府搭台,形成企业和消费者良性循环如:为激励汽车厂家改进和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日本政府规定,政府机关用车必须全部使用“低公害车”。因此,汽车厂商要想成为政府用车提供商,必须将排量和油耗较高的中高级车改进为“低公害车”。企业如果被政府选作合作对象,将有很丰厚的利益,政府会直接给企业以现金补贴,最高可以达到同等级普通车辆售价的1/2或与同级别车差额的1/2。对企业法人或地方团体购置“低公害车”,也会有相应的现金补助。在以上这些优惠政策的鼓励下,购买“低公害车”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消费者的理想选择。而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又促进了企业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5.鼓励多行业联合(汽车、摩托车、机械、电子、能源企业,科研院所等),并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制定,抢占先机6.作为汽车产业帝国,日本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为了实现其能源安全和产业竞争力的双重目标7.附录1.汽车循环法2005年1月,《汽车循环法》正式实施。按照《汽车循环法》,汽车所有者(最终所有者)支付循环费,在自治体注册,向回收业者转交废车。回收业者从最终所有者那里接收废车,并转交氟类回收业者和解体业者。氟类回收业者按照规范进行正确的回收,并将回收物转交汽车厂家、进口商。解体业者按照规范进行解体,将气囊类回收,并转交汽车厂家、进口商。破碎业者是将解体后的废车按照规范进行破碎,并将破碎物转交汽车厂家、进口商。汽车厂家、进口商要在自己生产的、或进口的汽车报废时,对汽车残渣、气囊类、氟类物品进行回收,进行循环利用等。氟类、气囊类物品及碎屑类(包括破坏后的氟类物质)的循环费由汽车生产者确定并公布。另外,汽车循环促进中心对循环费的费用(资金管理费)和废车信息管理费(信息费)进行管理并经经产大臣和环境大臣批准后公布。汽车生产厂家不同、车型不同每台的收费标准也不同。循环费由生产厂家和进口商确定,根据每台车解体后的残渣量、氟类的填充量、气囊个数以及解体的难易程度而定。不同汽车循环费数额的规定,见表1。2.新经济刺激计划日本2009年4月1日开始实施“环保车减税制度”及“环保车新购及以旧换新补助制度”,以支持节能环保车的国内普及,并实现汽车产业结构转型。(1)环保车减税制度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日本对于低能耗车、低公害车等(新车),引入临时减免机动车重量税1及购置税2的措施。对电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免税。对排放比2005年标准值减少75%且燃油效率比2010年燃费标准值提高25%的,减税75%。对排放比2005年标准值低75%且燃油效率比2010年燃费标准值提高15%的,减税50%。对符合2009年排放标准,且达到2015年能效标准的重型车减税75%。对排放比2005年标准值低10%,且达到2015年能效标准的重型车减税50%。(2)环保车新购及以旧换新补助制度日本政府为刺激日本低迷的汽车市场,清理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推出“环保车新购及以旧换新补助制度”。在2009年4月10日~2010年3月31日期间对购买达到政府规定排放标准的节能车给予补助,预算规模为3572亿日元(表2)。日本政府希望借此新政带动100万辆新车的销售。电动汽车、插入式混合动力示范城市建设日本根据《建立低碳社会行动计划》的方针,提出《电动汽车、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发展构想》,计划为电动汽车、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普及做好示范研究。目前已选定11个地区,2009年夏将进行第二批方案募集活动,2010年3月底前将完成《电力车、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推进发展规划》的制定。目前将选定的11个地区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级为“广域实施区域”,包括东京、神奈川县的大城市,目标是从2009财年开始制定先进的发展规划,在城市及相连区域实施示范项目。第二级为“实施区域”,包括青森、新泻、福井、爱知、京都、长崎县的大中城市,目标是2009财年起通过实施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项目,制定成熟度高的发展规划。第三级是“调查地区”,包括冈山、高知、冲绳三个中型地方城市,目标是进一步调研,募集实施方案,争取成为实施地区。实施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创造初期需求,即在示范地区率先引入电动汽车、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包括公共用车、出租车、营业用车、租用车等,对引入车辆给予补助及税收优惠。第二,集中整备充电设施。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汽车生产企业、电力公司、地区性企业(如购物中心、民营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公司等)统一规划,建设充电设备,也可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作为电力汽车的电源。第三,确立普及模式在全国推广,即通过召开研讨会、试驾会、环境宣传等活动开发、普及,进行经济性和环境效果评价。建立一系列新能源汽车的标准及认证制度日本政府通过“低排放车认证制度”和“超低PM柴油车认证制度”,对那些在最新限值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NOx或PM的汽车实施认证,此外还对那些满足《机动车NOx、PM法》排放标准的货车、客车张贴标志。为促进民众对油耗性能的理解,对优先达到油耗标准的汽车也张贴相关标志。针对各厂商在锂电池规格和安全标准方面各行其是的局面,日本将以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外围团体为中心制订方案,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电机、电池生产商,电力公司、研究所、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等单位共同制定统一的锂电池规格和安全标准,并实现充电方式的标准化,对将对产业发展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引导。日本企业还力争在安全标准和充电方式等方面获得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