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主表:《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一式二份2013-年12月1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所(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说。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说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机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说明:1、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要附“企业经营项目说明材料”一份2、《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一式二份。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