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网: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历年真题及答案:第1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008,2)甲欲将自己的一块金表卖给乙,乙同意购买,双方达成买卖协议。甲因急需用钱,害怕乙反悔,当即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作公证。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实践法律行为D.不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行为的类别。其中,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对待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追求不同的利益或目的而作出不同的意思表示,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成立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答案】A2.(2008,3)乙未经甲授权,却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知道乙的该行为,却不予否认。那么,乙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A.效力待定B.无效C.有效D.经过乙催告甲后生效【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无权代理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知道乙的行为却不予否认,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答案】C3.(2008,4)甲与乙签订了买卖电视机的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将电视机交付给了乙,乙也青年人网:付了款,后乙发现该合同系受甲欺诈而订立,遂到法院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那么,该买卖合同撤销后,甲当时将电视机所有权转移给乙的行为是()。A.无因行为B.有因行为C.结果行为D.从法律行为【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行为的分类。本题中,有因行为是以原因为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受原因行为的制约,原因行为如有欠缺、不合法、不可能或与该行为不一致的,则该行为不成立。也就是有因行为的效果,不仅要考虑行为的法律要件,还要考虑原因行为是否有效。无因行为则是指行为的结果不受原因是否有效的影响。本题中,法院撤销了合同,则明显结果受到了原因效力的影响,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答案】B4.(2007,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的住所为()。A.主要财产所在地B.法定代表人住所地C.经营场所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法通则》中法人的住所问题。《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正确答案是D。【答案】D5.(2007,2)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青年人网:【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代理制度中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表见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丙公司并不知甲对乙公司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甲仍然以乙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正确答案是A。【答案】A6.(2007,4)由多人共同承担的单方民事责任是共同责任,下列关于共同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A.共同责任以共同过错为主观条件B.共同责任只能是侵权责任,而不能是违约责任C.共同责任可以是按份责任,也可以是连带责任D.共同责任是一种混合责任【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法通则》共同责任的性质与概念。混合责任和单方责任相对应的概念,是指由各方依法对其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如侵权责任中,各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共同责任中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本题正确答案是C。【答案】C7.(2006,1)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受监护的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青年人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答案】A8.(2006,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A.主管部门授予它经营管理B.集体经济组织授予它经营管理C.企业所有D.企业出资人所有【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集体企业的财产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48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答案】C9.(2006,4)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A.主体的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C.行为的客体D.行为的形式【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主体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及行为的客体构成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由于意思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而意思表示是指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因此意思表示成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所以,本题应该选择B。D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答案】B10.(2006,5)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由()承担。A.表见代理人B.被代理人C.第三人与表见代理人D.第三人青年人网:【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与一般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应该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答案】B11.(2005,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承担民事责任。A.企业所有的财产B.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C.出资人的财产D.独立经费【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财产责任的范围。根据第8题解析可知,本题应该选择B。【答案】B12.(2005,2)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A.委托保管B.捐赠财产C.订立章程D.免除债务【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单方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以单方还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为前提,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不需要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如订立遗嘱、撤销代理委托、免除债务等。双方法律行为,是指须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等。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个人合伙协议。委托保管、捐赠财产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订立章程是多方法律行为。因此,本题应该选择D。【答案】D13.(2005,3)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不适用代理的是()。A.演出行为青年人网:.民事诉讼C.申请专利D.商标注册【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演出行为是与演出者的身份有关,需要由演出者亲自实施的行为,一般不可替代,也不适用代理。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答案】A14.(2005,5)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A.按份责任B.连带责任C.无过错责任D.严格责任【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共同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l30条:“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答案】B15.(2000,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的基本法律。A.劳动关系与经济关系B.人身关系与经济关系C.劳动关系与婚姻关系D.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以,D项正确。【答案】D16.(2000,2)下列关于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一致的B.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公民、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丧失青年人网:.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同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实现,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自己或其代理人实现【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始于出生终于死亡,B项错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能力,包括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ll条规定,l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公民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C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lo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