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一、论题的提出及选题意义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维系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的道德基础。企业作为社会物质财富的重要创造者,其经营活动不仅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是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因此,企业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还应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2008年是我国历史上不平凡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改革开放30周年,奥运会、残奥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是一个多么振奋人心的年份。但是,这一年我国遇到了历史性的灾难,伴随着一场“雨雪冰灾”和一场“大地震”,股市股价暴跌70%以上。两场巨大的自然灾害与人为的股灾叠加,这对政府、企业、社会公众都是一场重大考验。在我们克服这些灾难的同时,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出现了三起引发社会震动的事件:其一为“平安圈钱门”事件;其二为“万科捐款门”事件;其三为“三鹿毒奶粉”事件。这三起事件引起的社会争论和社会震动也是史无前例的,而他们都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因此,如果我们称2008年为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元年,也不为过。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是英国学者奥列佛·谢尔顿(OliverSheldonl924)。当时由于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放任经济学思潮的影响,国家守夜人角色的不作为和鼓吹企业市场自由导致了资本家们的盲目追逐私利,从而引起了企业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企业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严重。后来,学者布鲁曼把企业责任划分为四种: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道德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还有其他的定义:世界银行的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欧盟的定义为“公司在资源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美国BusinessGrSocialResponsibdity组织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就是通过尊崇伦理价值以及对人、社区和自然环境的尊重,实现商业的成功”。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目前我国企业界普遍认同的理念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关键的是企业与“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CSR)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熟知未必真知。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在中国召开的各种CSR论坛上,人们讨论最多的仍是关于CSR的本质和内涵问题。我们看到,有时人们把CSR简单地与企业的慈善捐助划等号;有时,责任一词又被赋予了太过丰富的内涵,甚至变得无所不包。200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讨论制定的社会责任标(ISO26000)草案稿中,将“社会责任”定义为:“社会责任是指组织通过透明和道德的行为,其活动和决策给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所承担的责任。这种担责行为应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健康和社会福利,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期望,符合适用法律和国际行为规范,并被整合到整个组织及其关联实践关系中。”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自提出以来,国际学术界、企业界和各种机构就从不同角度对其概念和内涵进行界定,至今依然没有得出统一的、明确定义的概念与内涵。目前,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四层次说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并被学术界广泛采用。卡罗尔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的期望。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是由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这四类具体且都不可或缺的责任组成的整体。具体而言:1.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指企业应以生产或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并以能够反映产品和服务的真正价值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为企业提供利润,为社会创造财富,在经济增长和效率提高的前提下,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指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不得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法律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硬性约束,是维持基本社会秩序所必须的底线要求,具有高强制性。3.伦理责任伦理责任指企业的一些活动和行为为社会成员所期望或禁止、尚未明确说清楚或尚未形成法律条文的规范、标准和期望。包括对于环境和生态问题的伦理关怀;对于顾客需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产品的使用安全,不提供虚假广告和信息公开;对于员工需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技能开发和培训,给予员工以发展和晋升的机会,以及保证员工有稳定的收入和保障体系。4.慈善责任伦理责任指企业自愿、自由处理的活动和行为。它们是非强制性的、非法律要求的,也非寄予企业一般伦理方面的期望,只取决于企业从事这些活动的主观意愿,是公众对于企业的新期望。包括企业捐款、赠送产品和服务、与当地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合作、关注弱势群体、支持教育和文化艺术事业等。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四层次说为我们进一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其他问题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概念框架。这里,需要明确的是:(1)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是由一些具体类型的责任组成,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属于基础层次,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属于较高层次。各类型的责任之间并非并列关系,也非互不兼容,而是呈持续、动态变化的冲突。(2)企业社会责任并不存在统一的国际标准,没有一个公式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或任何单独的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因企业规模、成长阶段、产业类型、战略导向、地理位置、企业内部文化、外部社会压力的不同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先后顺序上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企业并非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而应根据自身实力有选择地履行社会责任,不能跨越企业发展阶段和规律,否则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3)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开放式的概念,受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影响,其表现和认知也因社会、文化和时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而有不同。就我国特定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而言,它不仅具有国际社会所共有的维度,而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正确解读,为分析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设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依据。企业社会责任的缘由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和社会的组成部分,必然要融合到社会的大趋势中,在履行好自身的经济责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这既是社会和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原因如下:(一)企业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聚集、结合的最佳也是最大场所,是对社会经济资源予以配置的重要市场主体。从发展趋势来看企业的经济力量越来越强,社会资源会进一步向企业集中。在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一百强中,51个是公司,国家只占49个。这些跨国公司可称得上是富可敌国,日本的丰田公司强于挪威、福特公司强于南非、通用公司强于丹麦。近年来,三分之一的世界贸易是在公司内部的不同分支机构进行的。这表明企业(公司)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具有担负企业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二)企业社会责任不同于加重企业的负担。加重企业的负担是某些政府部门通过乱摊派、私立名目等手段取得违法收入。其主体和受益者是掌握国家公权力的政府部门,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受益者是那些不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广泛弱者,如劳动者、消费者和当地居民等。恰恰相反,如果企业善尽社会责任会提高其产品、服务的形象,实际上起到了宣传和广告作用,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企业形象的改善也会提高企业职工的士气,降低内部管理成本。(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对社会权的尊重和保护,也体现了经济法中的社会本位原则。所谓社会本位是指经济法制应当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基本出发点。社会公众利益是特定多数人共同利益的总和,它不同于国家利益、个体利益。经济法把社会本位作为一个基本原则,表明经济法在对产业调整、不正当竞争、垄断和产品质量控制及消费者权益等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时,必须以社会利益作为本位。任何市场主体在从事市场行为时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关注。(四)企业社会性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源。企业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是系统和环境的关系。企业固然是所有者拥有的,但一旦产生,就不仅是所有者的私有财产了,而成了社会的一部分,具备了前面提到的主体地位。企业的任何行为不仅仅是个体行为,而且具有社会性。如果企业不是社会的企业,不与外界发生联系,自然不会承担社会责任,不论从企业内部还是外部来看,理解企业社会责任都必须放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注意其社会性。所以,企业社会性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源。二、论题的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评述企业社会责任源于20世纪2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由于资本的不断扩张而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1924年美国人谢尔顿提出,把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公司的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个提法起初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其后由于美国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陷入了历史上罕见的大萧条时期,企业社会责任随即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理论上不断发展,逐渐由道德层面转向了法律层次。1953年,美国学者博文在《商人社会责任》中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20世纪60年代环保主义思想的蓬勃兴起以及70年代延续至今的全球化浪潮更是将西方国家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注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西方国家以强调公司社会责任为核心内容的生产守则运动,在西方得到了相当大的认同并付诸行动,逐步形成国际化潮流。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为参与主体极为广泛,包括跨国公司、消费者、NGO、工会及工会联盟、雇主联盟、环保运动者、人权行动主义者、新闻记者、学术界以及致力于人权与劳权事业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ILO)等等;仅制订的相关国际公约就有100多个,最主要的有:(1)1997由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发起,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非强制性标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SA8000标准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薪兴管理标准体系,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依据《国际劳工组织宪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条约制定,主要内容包括童工使用、强制雇佣、健康卫生、集体谈判、差别待遇、惩罚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9个要素,在这些方面设置了最低要求。目前,该标准已成为新的国际贸易标准;(2)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于1999年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峰会上提出了社会责任原则“全球契约”,其核心是要求企业在各自的影响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及环境三个方面的9项基本原则;(3)2003年世界经济论坛提出了企业公民的四个内涵:一是公司的治理结构和道德价值,二是对人的责任,三是对环境的责任,四是对发展的广义贡献。应该说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一个突破。它不仅强调要以社会为中心,而且它把企业拓展为全球企业的一员,从而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突破了地域和文化的界限,真正地成为全球化时代、全球企业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念;(4)200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根据同年6月的瑞典斯德哥尔摩ISO社会责任标准研讨大会及随后的ISO/TMB会议的决议,成立了ISO社会责任工作组,启动了ISO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的制定进程,预计2008年推出。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一)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业绩评价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安全及为培养员工所耗费的财力物力上。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越高,其知名度越高,得到社会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