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一、唯物辩证法的两大总特征1.联系的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普遍性有三层含义: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的。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2.发展的永恒性与普遍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实质与核心);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分析法)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与趋势。有两方面的含义:①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与趋势。(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①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②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种把握对立。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是:①矛盾的一方可以利用另一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②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矛盾双方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3.和谐: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体现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进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问题的精髓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1)区别:①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时不在,无时不有,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即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②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2)联系:①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即共性存在于个性。②矛盾的特殊性一定与矛盾的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学习、生活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5.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主要表现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①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②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6.矛盾分析方法①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②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③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④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⑤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二)质变量变规律1.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认识度要掌握适度原则,过或不及都是错误的。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达到一定程度时,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的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的过程中有量的扩张。③方法论意义:1)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是党制定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理论依据。2)是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指导意义。3)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把远大目标和求实精神结合起来。(三)否定之否定规律1.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关系:肯定中包含否定;否定中包含肯定2.辩证的否定观:①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②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③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④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又保留。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方法论意义:不能奢望任何事情都是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困难和曲折,经得起考验,迎难而上。三、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1.区别:①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2.联系: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②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③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相互转化。3.方法论意义: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四、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1.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2.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3.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认识论一、实践与认识(理论)的关系1.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①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②实践是认识的发展动力;③实践是检验人们的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3.认识、理论能够指导实践,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①它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明确实践活动的方向。②根据正确的认识、理论规定实践的目的、计划、过程、使实践获得成功。二、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一)两次飞跃:认识的发展过程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两次飞跃的辩证过程。1.第一次飞跃(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①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应,是认识的初级阶段。②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应,是认识的高级阶段。(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运动的起点,没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为无源之水。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3)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会导致两种错误:①唯理论:只承认理性,在实际工作中变现为教条主义。②经验论:只承认感性,在实际工作中变现为经验主义。(4)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①必须占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②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2.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1)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重要性在于:①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理性认识只有回归到实践,才能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②只有通过这次飞跃,才能是认识受到实践的检验而得到修正、补充、丰富和发展。(2)需具备的条件:①坚持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世界。②把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利益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③把理论的正确性和现实的可行性结合起来。④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化为群众的行动。(二)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无限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1.认识的反复性:对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是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客观事物是复杂的,认识过程也是复杂的,认识的主体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往往要反复调查研究、补充、修正。2.认识的无限性是指,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必然随之不断发展。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都进入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人们认识发展的道路和规律。(三)认识过程中的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的认识运动,充分体现了主观与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①具体的,是指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结合。②历史的,是指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三、真理(一)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观上的唯物论)1.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2.真理是客观的,原因是: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②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即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3.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真理的一元性。(二)真理的绝对性(绝对真理)和相对性(相对真理)及其辩证关系(真理观上的辩证论)1.二者是有区别的:1)真理的绝对性: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②世界是可知的,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③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2)真理的相对性:①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②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的近似正确认识,有待于深化。③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2.二者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①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之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无数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②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相真理性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的唯物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①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②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同客观联结起来并加以对照。(四)实践标准的确定性(绝对性)和不确定性(相对性)(真理标准的辩证法)1.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的和相对的统一,这就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2.实践的绝对性是指:①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②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③凡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3.实践的相对性是指:①一定的历史阶段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②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③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四、价值真理与价值的关系: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其他知识点:①认识过程中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04)②真理的具体性(06)③真理与谬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