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染病与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一、传染病管理制度1.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严格传染病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传播与流行。2.传染病患者就诊,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置;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留在观察室隔离观察。3.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和使用过的物品,应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出传染病区(房);患者用过的被服须消毒处理后再送洗。4.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向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发现暴发疫情须立即上报5.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队。二、医院感染管理(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要建立并实施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度并实施本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对策、措施、效果评价、监测报告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3.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知识与技术的定期考核及医院感染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定期考核的内容,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4.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的在职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本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5.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新生儿室、产房、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6.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7.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有条件的要集中进行处置,并建立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二)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21.手卫生管理1.1配备卫生的手卫生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便捷的洗手设备与设施,包括一般手卫生设施和外科手消毒设施。一般手卫生设施包括流动水洗手设施、清洁剂、速干手消毒剂等,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外科手消毒设施包括洗手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及刷手工具、消毒液及无菌巾、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等。1.1.1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1.1.2使用刺激性小的洗手液。1.1.3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1.1.4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洗手消毒剂。1.2手卫生管理基本要求1.2.1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1.2.2应定期开展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1.2.3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1.3洗手与速干手消毒1.3.1指征: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当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①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②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③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④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⑤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⑥处理药物及配餐前。1.3.2方法与要求①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②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③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具体操作步骤参照六部洗手法。④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1.4外科手消毒31.4.1指征:实施所有手术前,均应进行外科手消毒;不同意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1.4.2方法与要求。均应先洗手,后消毒。①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②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③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④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⑤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min-6min,用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擦干,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手套。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5手套的使用戴手套可阻止细菌传播和防止手部严重污染1.5.1接触患者的手可能被污染时或接触患者的黏膜、血液、体液时,应戴清洁手套。1.5.2工作人员在进行手术操作、护理免疫力低下的患者、进行进入体腔的侵入性操作时都应戴无菌手套。1.5.3使用手套注意事项①脱手套后应洗手或消毒手消毒。②手套只能作为手卫生的辅助措施,不能代替洗手。③当诊疗活动结束或怀疑手套破损时,以及护理不同的患者之间应更换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④当护理同一个患者,从接触污染部位再接触清洁部位,需要更换手套。⑤一次性手套只能使用一次,不能清洗后重复使用。2.消毒药械管理制度2.1应指定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院消毒、灭菌药械购入、存储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2.2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审核意见进行采购,并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2.3必须建立并落实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2.4建立消毒器械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消毒效果的定期监测结果以备查验。2.5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42.6禁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3.1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3.2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要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3.3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处备案,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3.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外,还应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与说明。3.5应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3.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超过有效期和产品有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及时向医务管理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报告。3.7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3.8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3.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4.消毒隔离工作制度4.1普通病房消毒隔离管理要求4.1.1做到一床一毛巾湿式刷床,一柜一抹布清洁床头柜;使用后的毛巾和抹布消毒液浸泡后再清洗、晾干备用,或清洗后高压灭菌备用,床刷每日消毒一次。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标记明显。4.1.2采用湿式打扫室内外卫生。打扫办公室、病房、配餐室、厕所等清洁卫生工具,要严格分开使用并悬挂。4.1.3用量器准确配制各种消毒液,浸泡各种物品的消毒液按要求更换,对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4.1.4病室设有专用无菌物品柜,离地面不得少于20cm,离墙不少于5cm,离天花板不少于50cm。消毒物品标明消毒日期及有效期限,高压蒸汽灭菌物品在干净干燥情况下有效期为75天;置于无菌容器中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限于24小时;无菌包启用后,如包内物品一次伟用完,应及时按原包装顺序包好,注明开启日期时间,12小时内有效。4.2无菌技术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4.2.1操作前洗手、戴口罩,每操作及护理一人次后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消毒。4.2.2一切接触患者无菌组织的诊疗用物均要经灭菌后方可使用。使用一切无菌物品,要先检查其灭菌效果及灭菌期限,包装是否严密。4.2.3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夹取,使用时不得触及非无菌区,无菌持物钳若系干筒保存,使用时间限于4小时;若系消毒液罐保存,则每周须消毒2次,容器与浸泡液同时更换。4.2.4注射、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无菌盘铺好后限用4小时,抽出的药液超过2小时不能再用;肌肉注射稀释液开瓶后限用24小时;静脉用稀释液开瓶后限当班使用(或4小时),瓶罩同时更换。4.2.5一切无菌用物及体温表、压脉带、手垫等限一人一份使用。4.3传染病患者房间门前备隔离衣及快速手消毒剂。根据传染病种类,分别采取呼吸道隔离、消化道隔离等,有隔离标志;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及用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患者出院、死亡后的床单按要求进行综末消毒处理。附:监测标准环境分类科室空气(cfu/m3)物理表面(cfu/m2)医务人员手(cfu/m2)无菌用物使用中的消毒液(cfu/ml)Ⅰ类环境层流手术室层流病房≤10≤5≤5无任何微生物≤100个Ⅱ类环境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血透室≤200≤5≤5无任何微生物≤100个Ⅲ类环境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科、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10≤5无任何微生物≤100个Ⅳ类环境传染科病房≤500≤15≤5无任何微生物≤100个注:母婴同室、儿科病室监测的物体表面、餐具、医务人员手不得查出沙门菌及其它致病菌,消毒后的物品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5.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65.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选址合理,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5.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5.4医务人员出诊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5.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5.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5.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5.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安全防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