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总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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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点土地的涵义土地是指地球表面陆地和水面的总称,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括人类活动的成果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土地资源: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预见的未来,能为人类所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土地资产:土地作为财产的土地,财产对象实体最重要的属性是有限性,有用性,可占用性和具有价值土地的功能1,负载2,养育3,仓储4,景观5,储蓄、增值土地的基本特性1,是自然地产物2,面积有限性3,位置固定性4,质量差异普遍性5,利用永续性土地管理的涵义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为提高土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维护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土地管理学的产生1,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土地管理工作发展需要理论和方法指导3,科学工作者的探索和研究为土地管理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土地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一、土地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土地管理学时研究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利用以及土地市场管理活动的规律性二、土地管理学的任务和内容土地管理学的基本任务是应用土地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和阐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调整土地关系,监督、调控土地利用的规律性,以达到平衡土地供需矛盾,取得尽可能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目的土地管理学的内容体系:1,土地管理的原理(土地的感念和特性、土地管理的经济学原理、土地管理的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现代管理原理)2,土地管理(农村和城镇土地的管理)的内容包括地籍管理,权属管理,利用管理,市场管理土地管理原理人本管理原理人本管理的概念将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作好人的工作,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行为原理人的行为时受人动机支配,动机受需要决定,按照这样的行为规律来管理就是行为管理动力原理管理要达到预定目标,需要有动力并正确的运用动力,管理需要动力,有了动力才能推动管理,这就是管理动力原理。动力通常分为物质动力、精神动力、竞争动力系统管理原理一、系统管理的概念不同的管理对象处在不同层次的系统中,既在系统中又与其他系统发生联系,同时,还重点处在一个更大的系统的范围内,为了实现最佳化管理,必须进行系统分析,这就是管理的系统原理二、整分合原理现代管理要求在整体规划下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地综合,就是整分合原理三、相对封闭原理相对封闭原理是指在任何一个系统内,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封闭的循环回路,才能形成有效地管理活动动态管理原理一、动态管理的概念在土地管理活动中,被管理的对象——土地关系与土地利用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中,管理系统本身也随着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三、弹性原理事物往往在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有效管理必须要依据系统内外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随机应变,做到以变应变,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留有余地,保持充分的弹性管理效益原理效益管理的概念土地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化组合,从而取得最佳的整体效益整体效应原理整体效应就是要通过管理,使整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产生促进作用,以使整体取得最佳效益,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规律效应原理规律效应就是按客观规律管理所取得的效应土地管理的一般过程土地管理目标的设置一、土地管理目标的设置土地管理目标按管理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宏观土地管理目标、中观土地管理目标和微观土地管理目标二、土地管理的任务和原则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开发、合理利用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土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努力实现土地,特别是耕地供求的动态平衡2,控制土地供给闸门,参与宏观经济调控3,加强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科学规划4,加强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建设5,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新体制,新机制6,健全法制,依法行政,实现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土地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的原则2,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效益统一的原则3,坚持依法、统一、科学地管理土地的原则土地管理的组织设计一、组织的涵义和特点涵义:是特定的群体为了共同的目标,按照特定的规则组成的权责结构。重点特点:1,目标一致性2,原则统一性3,资源的有机结合性4,活动的协作性5,结构的系统性二、组织设计和组织结构涵义:组织设计是管理者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进行设计的活动内容: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设计、组织职能设计、组织部门设计、组织职位设计、组织职权设计、组织人员配备等土地管理职能运作*一、土地管理的计划职能二、土地管理的组织职能三、土地管理的控制职能四、土地管理的方法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地籍管理地籍管理概述一、地籍与地籍管理地籍:地藉指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含图)。地籍管理:国家为获得地藉信息,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藉档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措施二、地籍管理的内容和原则内容:包括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及地藉档案管理等原则: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制度进行2,保证地藉治疗的可靠性和精确性3,保证地藉工作的连续性4,保证地藉资料的完整性土地调查一、地籍调查地藉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方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藉测量,查清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限,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以图、簿示之,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通常分类为初始地藉调查和变更地藉调查,按区域范围可以分为城镇和农村地藉调查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的,其任务是分县查清各村和个权属单位的土地总面积和分类面积及其分布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为省级和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三、土地条件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一、土地分等定级概述土地分等定级时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是以获得土地质量状况为目的的一项地藉管理工作理论依据: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和马克思的土地价值理论分等定级的原则:综合分析原则,主导因素原则,地域分异原则,定级与估价相结合原则二、城镇土地定级三、农用地定级土地登记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法律依据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重点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的私有制,促进地产交易,自由买卖、出租、抵押和分摊土地税服务三、土地登记的类型和原则类型:初始土地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四、土地初始登记的内容、程序和主要文件土地初始登记内容: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土地初始登记程序:1,土地登记申请2,地藉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土地权属证书五、土地变更登记的内容、程序土地变更登记分为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四种类型五、国外土地登记制度及借鉴土地统计一、土地统计的概念土地统计是利用数字、图表及文字资料,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进行全面、系统的记载、整理和分析的一项管理措施土地统计的意义:首先,可以及时掌握全国土地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保持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现势性;其二,为党和国家制定各项政策、计划及监督其执行情况提供依据;其三,为科学管理土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图表资料二,土地统计的任务和类型任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和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等,系统地收集、整理、保管和更新一切有关土地的自然、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调查总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三、土地统计表和土地统计图四、土地统计分析土地统计分析师对土地数量结构、利用状况、权属状况的区域分布特征、动态变化规律及其内在联系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地籍档案管理一、地籍档案管理的概念和任务地藉档案管理概念:以地藉档案为对象而进行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归档保管、提供利用等各项活动的总称地藉档案管理的任务:贯彻地藉档案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地藉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地藉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地籍档案,大力开发信息资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土地的科学管理服务二、地籍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三、地籍档案的分类和编目专题分类、地区分类、时间分类四、地籍档案的鉴定和统计五、地籍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土地权属管理重点土地制度一、土地制度概述土地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的制度二,土地制度变迁及其经济学分析三、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及其形成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土地产权一、土地产权及其基本属性土地产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等权利土地产权的基本属性:1,排他性2,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和价值型3,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4,土地产权的相对性二、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客体、内容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包括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主体是国家或者农民集体,客体是一切属于国家的土地或者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的土地,内容是国家或者农民集体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四、我国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内容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使用权主体依法取得的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内容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在行使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一,土地权属管理的法律依据二,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任务:1,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2,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其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不断改善土地使用条件的积极性3,调整土地关系三、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内容:1,依法确认土地权属2,依法管理土地权属变更3,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一、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1,有偿取得方式2,无偿取得方式3,依法承包经营取得4,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一)概念: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特征:1)受让主体广泛性2)有偿性3)计划性重点(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原则1)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原则2)平等自愿有偿诚信原则3)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4)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方式和程序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三、城镇国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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