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4、离休、退休的;5、处境定居的;6、出境定居的;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三)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配偶支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根据支取的不同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四)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所在单位核实后向县管理部提出支取申请。经审批准予或不准支取的,均告知申请人。八、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及贷款额度是多少?(一)贷款对象:1、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的职工。2、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提供担保。3、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贷款。(二)贷款用途: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购房、建房、偿还银行住房贷款。(三)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抵押房地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但贷款最高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值的80%,且不超过40万元。(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五)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九、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贷款资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3、购房合同或协议。4、已付购房款证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购二手房时,同时提供原房主身份证及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偿还银行住房贷款的,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借款合同、上月与银行对账单。抵押旧房购买新房的,同时提供抵押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十、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都有哪些?1、申请:贷款申请人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填写贷款审批表,并提交上述有关材料。2、审批: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贷能力及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3、签约:管理中心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4、抵押:抵押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5、放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十一、如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等额还款方式,按月还款。逾期偿还本息的,按有关规定收取罚息。十二、借款还清后,如何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答: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在《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申请书》上签章,退还借款人《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贷款结清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申请书》到市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十三、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代利率对比表每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还本付息对照表适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年年利率(%)月还款额本息总额两种贷款限商业性公积金商业性公积金商业性公积金总利差15.313.3310531.0010333.00198.0025.43.33440.51431.2710572.2410350.48221.7635.43.33301.51292.2710854.3610521.72332.6445.763.33233.75222.8011220.0010694.40525.6055.763.33192.21181.1611532.6010869.60663.0065.943.87165.45155.8611912.4011221.92690.4875.943.87145.80136.0912247.2011431.56815.6485.943.87131.12121.2912587.5211643.84943.6895.943.87119.76109.8012934.0811858.401075.68105.943.87110.72100.6313286.4012075.601210.80115.943.87103.3693.1413643.5212294.481349.04125.943.8797.2786.9214006.8812516.481490.40135.943.8792.1681.6814376.9612742.081634.88145.943.8787.8077.1914750.4012967.921782.48155.943.8784.0673.3215130.8013197.601933.20165.943.8780.8269.9415517.4413428.482088.9615.943.8777.9866.9815907.9213663.922244.007185.943.8775.4864.3516303.6813899.602404.08195.943.8773.2762.0116705.5614138.282567.28205.943.8771.3059.9217112.0014380.802731.20215.943.8769.5458.0317524.0814623.562900.52225.943.8767.9556.3217938.8014868.483070.32235.943.8766.5354.7718362.2815116.523245.76245.943.8765.2453.3618789.1215367.683421.44255.943.8764.0652.0719218.0015621.003597.00265.943.8763.0050.8819656.0015874.563781.44275.943.8762.0249.7920094.4816131.963962.52285.943.8761.1348.7920539.6816393.444146.24295.943.8760.3247.8620991.3616655.284336.08305.943.8759.5747.0021445.2016920.004525.20注:此表仅供参考,贷款时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