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余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事故分级1.5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应急指挥机构2.2日常管理机构2.3专家委员会3监测、预警与报告3.1监测3.2预警3.3报告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4.2分级响应4.3指挥协调4.4响应终结2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责任与奖惩5.3评估总结6应急保障6.1信息保障6.2医疗保障6.3人员保障6.4技术保障6.5物资经费保障6.6应急演练6.7宣传培训7附则7.1名词术语7.2预案管理3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余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1.4事故分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1.4.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本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宁波市及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4.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宁波市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宁波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市2个以上乡镇、街道,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5(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5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1.5.2加强预防。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1.5.3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事发地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1.5.4科学规范。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1.5.5快速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及整改督查工作。2组织体系2.1应急指挥机构6本预案启动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转换为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对全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根据需要,研究吸收其他成员单位。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工商余姚分局、市贸易局、市环保局、余姚检验检疫局、海关余姚办事处和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指挥部办事机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指挥部的指导和领导下,组织、指挥、参与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1.1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本市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5)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指令等。72.1.2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建立和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制定完善本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2)市卫生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3)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口径把握,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会同公安部门做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4)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市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等工作。(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事故发生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6)市监察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7)市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8(8)市贸易局(粮食局):会同市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屠宰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9)市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紧急生产、加工等工作。(10)市农林局(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对初级农产品、水产品、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1)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2)工商余姚分局:负责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13)市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及环境监测等工作。(14)余姚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会同海关余姚办事处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15)海关余姚办事处:负责因进出口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的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置等工作。9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2.1.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4)向市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经指挥部同意,向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1.4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可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林局、质监局、工商余姚分局、卫生局、贸易局等部门单独负责或由指挥部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单独负责或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2)事故查处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市级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该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10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情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其分管领导任组长。提出救治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4)专家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相应专家任组长。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5)综合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其分管领导任组长。汇总信息,分析事故进展,报告、通报有关情况。(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组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决定成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指挥部并告知有关部门。(7)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立即上报指挥部,并由指挥部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事发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11(8)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9)物资保障组:由市贸易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市贸易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各工作小组由负责或牵头部门按规定迅速组建,其他单位必须全力配合。2.2日常管理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协调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问题;(2)负责本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3)组织编制和修订《余姚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组织建立和管理市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5)指导乡镇、街道实施《余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3专家委员会1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监测、预警与报告3.1监测全市应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地、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市农林局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水产品、食用林产品等的农药、兽(渔)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市环保局发布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信息。市质监局、工商余姚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按规定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3.2预警3.2.1预警级别13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可能对本市的影

1 / 2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