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1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一、系统建设原则和依据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审判发展和技术发展要求,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适用、适度超前。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4、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装备配备的意见》;6、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7、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人民法院信息化规划建设》、《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实施意见》。二、系统建设目标为适应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需要通过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过程中视频、音频、多媒体证据等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数字化以及存储管理;实现通过IP网络实时观看审判实况直播和庭审结束后进行庭审视频点播,完整还原庭审现场情况、了解庭审过程案情资料及信息;实现在线监督,保证阳光审判;为本院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观摩提供支持;维护法院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形象。同时,实现庭审过程中产生的视频影像、电子证据、庭审笔录等数字化信息与招标人现在使用的审判业务流程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的整合,建立庭审资料统一存储、统一管理的机制。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2三、系统功能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科技法庭系统由布线系统、音视频管理系统、证据管理与展示系统、庭审记录系统、庭审记录系统、音响系统和其它设备等组成。音视频管理系统包括音视频信息采集、音视频信息处理和音视频信息应用等软硬件设备,实现庭审信息的采集、存储、刻录以及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证据管理与展示系统包括证据管理和证据展示等软硬件设备,实现对电子文档、图片、实物、多媒体等证据的展示,实现对证据质证信息的管理等。庭审记录系统包括速录、录音等软硬件设备,实现书记员庭审笔录,庭审录音等功能。庭审管理系统包括庭审记录管理、庭审过程管理等软硬件设备,实现庭审与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庭审过程的控制和管理。音响系统包括扩声等软硬件设备,满足庭审音响需求。控制系统、集控等软硬件设备,实现各类设备的集中控制和管理。(一)、布线系统1、基本内容敷设网络及通信线、控制线、音响线、音视频线以及法庭与机房的连接线等,为法庭内计算机网络、视频网络、音响、设备控制等提供线路支持。2、基本功能布线系统主要包括:控制线(控制设备等),音响线,音视频线,VGA线、与机房的连接线等。布线系统满足法庭相关位置访问内局域网、互联网要求,满足法庭通信要求,满足各类设备集中或分类控制要求,满足、音响设备控制要求,满足与各类机房信息传输等要求。技术要求线缆:综合布线采用六类线缆;控制线采用2芯或4芯的线缆;音响线采用2芯音响线缆;音视频线缆采用75-5标准的音视频线缆;VGA线缆采用VGA3+4或RGB线缆;接口:在法官席、书记员席设置内网接口。并根据需要配置相关设备。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3敷设方式:应采用暗敷方式布置缆线。未预埋管线的,利用线槽、压条等,保证法庭内的布线整齐。其他。音视频线缆、网络线缆、电源线、控制线布线时进行冗余设计。3、配置标准序号线缆功能线缆类型起始位置终止位置1综合布线五类(含)以上线缆计算机房法官、书记员、等相关席位2视频输入视频线、电源线、控制线各摄像机书记员席3视频输出VGA线书记员席法官席、双方当事人席4视频输出视频线、控制线书记员席各显示设备5音频输出音频线书记员席各音频设备6音频输入音频线下列席位间:书记员席、被告席被告席、法官席法官席、原告席原告席、证人席证人席、犯罪嫌疑人席犯罪嫌疑人席、书记员席7集中控制控制线书记员席8音视频线音频、视频、控制线书记员席计算机房(二)、音视频管理系统1、基本内容通过音视频信息采集、音视频信息处理和音视频信息应用等软硬件设备,实现庭审信息的采集、存储、刻录以及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2、基本功能庭审视频信息采集(采集多个角度庭审画面);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4多画面合成功能;具备庭审图像输出显示功能;具备庭审音频信息采集功能;具备庭审图像信息数字化存储功能,存储的路径可以由用户指定,存储的格式必须支持mpeg及avi格式,以便实现在全专网的无障碍点播;支持光盘刻录;庭审直播功能直播和点播。3、主要软硬件设备(1)、音视频采集管理系统提供高速准确的集中控制环境,提供多种可编程控制接口,开放式的用户编程环境,完成各种复杂的控制接口编程。(2)、网络直播视频管理系统对模拟复合视频源进行实时自动采集、编码、录制。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输出多种格式、多种码流的、适合在IP网络进行应用的高品质音视频流媒体文件。(3)、彩色摄像机指标名称性能指标摄像机460TVL数字叠加技术超低信噪比数字压缩电源同步、对模拟矩阵兼容数字化D/N(感光度好,适合在光线欠佳的环境下操作)内置自动光圈放大器镜头焦距:3.5-8mm规格:1/3CCD自动光圈手动聚焦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5手动变焦(4)、庭审话筒/发言单元指标名称性能指标电源DC24V(主机供电)耳机输出9dBu,8—32Ω,3.5mm微型插口传声器类型高指向性柱极式指向特性心型信噪比(S/N)80Db串扰衰减80Db失真0.10%频率响应60—8KHz等效噪声≈20dBSPL最大SPL105dB(3%门限)灵敏度-22dBv/Pa(三)、证据管理系统1、基本内容实现电子文档、图片、实物、多媒体等证据的展示,实现对异地或无法到现场参与庭审的证人进行网络远程质证,以及其它各类证据质证信息管理。2、基本功能法庭内配备多种证据证物展示软硬件设备,用于庭前交换或当庭出示的各类证据的展示,用于证据质证信息管理。展示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文本、图片、音视频电子证据信息。展示实物证据信息。展示VCD、DVD等多媒体证据信息。证人异地质证:某些不能在法庭内作证的,可以在法庭附近其他房间里,通过视频网上直播观看庭审状况,并通过网络投影质证系统向法庭内作证,以防止证人受法庭内气氛或人物影响。证据展示。应能够在庭审质证和庭审辩论过程中随时提供。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6法庭证据图像显示由书记员通过电脑界面控制切换到控辩双方席位,控辩双方可使用笔记本电脑利用网络连接的方式,将证据资料直接输出到证据展示投影仪,无需再进行反复的插拔VGA视频线路和系统设置。3、技术要求配置离子电视、投影等设备,满足法官席、双方当事人席及旁听席的展示要求。大、中法庭在法官座位上配置显示器,实时查看案件信息、庭审信息、证据展示信息,笔录信息等。通过软件或音视频矩阵实现与庭审音视频信息的切换展示及输出,满足证据展示要求。(四)、庭审过程管理1、基本内容实现审判指挥、书记员庭审录像控制、庭审笔录以及笔录同步校对,庭审笔录和音视频信息可自动转入法院现有案件信息管理系统。2、基本功能(1)、案件数据和庭审资料的自动获取和交换。庭审管理软件必须实现和现有诉讼系统的数据交换,通过接口系统实现案件数据的自动获取以及庭审资料的交换;应与现有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完全融合。(2)、庭审排期。通过《法院审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庭审排期,并能按多种条件进行查询,自动在庭审控制软件系统中调用,实现信息的同步处理。(3)、用户管理。系统提供严格的权限管理,根据不同角色设置不同的用户权限。(4)、庭审内容管理。实现对录像、笔录、案件信息等庭审资源分类管理,可按多种条件查询庭审资源,并可对查询结果浏览、修改、归档、刻录等操作。(5)、播控管理。动态更新直播发布点状态和直播庭审的背景资料。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7(6)、内容分发。庭审录像点播服务除满足法院内部局域网用户外,还要满足法院专网用户使用。(7)、统计分析。包括开庭状况统计、庭审直播/点播排行、用户点播/直播访问排行、庭审时长统计等,为法院领导和管理员了解整个系统运营情况、法院工作状况分析等提供依据。(8)、日志管理。提供不可篡改的操作日志,按模块分类显示,并能回溯已执行的操作。(9)、设备监控。能够统一管理数字庭审系统各种服务器,监控各服务器运行状态、显示各直播服务器当前直播状态。对出现故障的服务器在后台统一管理界面报警提示。(10)、远程控制。通过TCP/IP网络可对本系统所有法庭设备实现远程集中管理,实现与现场同样的控制功能。(11)、电子档案功能。可自动与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关联,导出庭审资源信息进行归档。(12)、视频直播及点播。实时显示各法庭庭审状态,正在开庭的法庭提供庭审直播链接,未开庭法庭提供庭审预告。图文同屏直播。直播庭审视频图像的同时,要求同步显示庭审笔录。笔录需在视频图像范围外显示,不得叠加在视频图像上,以免破坏画面整体完整。3、功能要求(1)、审判指挥该系统将场外(如院领导等)、场内(包括审判员、书记员)的电脑联为一体,通过电子白板和数码笔,可进行信息交流。如院领导与审判员进行现场交流,监督并指导庭审的进行;审判员可现场查看书记员的笔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8录内容,如发现问题可当场进行标注,以便庭审后更正。(2)、庭审视频控制该系统在庭审中实现同步音、视频录制,监控镜头在控、辩、审等各方之间切换。实现笔录与录音、录像之间点对点的对应。(3)、庭审笔录支持速录机的录入方式,并提供速录功能。系统中预设审判用语数据库,并设置法庭常用的词组和语块,这些词组、用语可以被方便、快捷地复制引用到当前庭审笔录中,在复制引用时还能充分结合当前的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智能筛选,从而有效提高了庭审笔录的录入质量和速度。(4)、庭审笔录自动校正笔录与录音、录像是点对点的对应,音视频图像与笔录完全合二为一,校对时可快速准确地双向搜索、定位。笔录中如有未记录完整的语句,可直接点击该语句,与之相应的录音、视频录像即时播放。书记员在校正笔录时方便,而且当事人对笔录有疑异时也可随时查证。(5)、电子卷宗同步管理能与《法院审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笔录数据、音视频数据、证据材料数据自动嵌入。庭审笔录和音视频资料、证据材料数据根据案号自动归入相应的电子卷宗中,从而实现各类资源的共享。(6)、庭前准备包括模板的制作与选择、庭前案件材料的导入。(7)、开庭、休庭、复庭、闭庭等状态管理(8)、庭审证据展示及管理通过庭审证据展示及管理系统,提高证据展示及法庭辩论的效率,加强审判长对庭审过程的控制,实现案件审理的高效性、公开性。将证据材料同步分发、展示到公诉人、辩护人、原被告、审判长等所有庭审活动参与者的面前,同时支持交互式的标注、移动,让审判长及其他场内人员清楚地观看证据内容及发言人的陈述焦点。展示系统对部分证据内容的展示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信息保护,可以选择展示内容及观看范围。具体要求如下: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9证据详细内容:翻页和做标记可以同步观看。案号和卷内目录:显示本次开庭案件的案件编号和对应证据的卷内目录,选择不同的目录,有该证据内容页数,可通过页面拉动证据,也可以直接点某页直接查看指定证据。法律法规:帮助在庭审过程中参阅相关法律法规,本系统中罗列相关法律法律,可以直接选择或者查找直接将特定的法律法规找出来。清除标注:清除笔录界面的所有标记。使用标注:可对证据进行画线标注。页面拖动:可以任意拖动证据页面,并与原告证据端、被告证据端保持同步。打开笔录文件。可以打开以前记录的笔录文件。观摩用户设置。可以设置在线观看此次庭审的用户。将相关人员加入右边框中,这些人就有观摩该案件的权限。(9)、法庭辩论辅助功能利用网络电子白板为公诉人、辩护人、原被告、审判长等提供了一个共享交互性写画空间,为法庭辩论阶段的信息表达提供一个工具。(10)、审判长辅助功能该功能专为审判长而设立,提高审判长的现场组织效率,具体内容如下:①、笔录标记。可以对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