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十三中不安全行为----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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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人的十三种不安全行为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三、使用不安全设备四、手代替工具操作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总目录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九、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十二、不安全装束十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其他。返回总目录事故案例1冶炼厂铜熔炼车间湿法收尘岗位硫化氢泄漏事故返回目录返回总目录2003年9月7日12点30分许,铜熔炼车间湿法收尘岗位1#浓密池发生硫化氢泄漏,造成现场作业人员李某等3人中毒,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过2003年9月7日白班,冶炼厂铜熔炼车间湿法收尘正常检修。当班班长安排王某等人进行加碱沉铜作业。在打第四罐硫化钠溶液过程中,1#浓密池出现冒液现象,作业人员就将空压风阀门关闭。12时许,在打第六罐溶液过程中,1#浓密池又发生冒槽,操作工李某将泵停下,并向班长进行了汇报,班长检查确认后,安排梁某等把冒出的酸液冲洗干净。12点30分许王某去开水管阀门时,首先晕倒,李某喊来梁某,并上二楼打电话汇报,梁某在抢救王某的过程中也晕倒了一会儿,醒来后看到王某还躺在那里,就与车间技术员邵某一起把王某抬到出炉班冷却水塔旁时,又看到湿法收尘二楼控制室有手臂在晃动,就立刻跑去,与蒋某一起把昏迷的李某某抬到厂房外,随即送往职工医院进行抢救。李某经职工医院抢救无效10月2日死亡。事故原因1、湿法收尘停产检修,高位槽无法使用。沉铜工艺由硫化钠槽—泵—高位槽—2#洗涤塔,改为硫化钠槽—泵—1#浓密池,在打液过程中将硫化钠泵停止但阀门没有关闭而产生虹吸作用,使返回的酸液与溶解槽内的碱溶液反应,产生硫化氢气体,发生泄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原因2、李某违反操作规程,在1#浓密池冒槽时只停了硫化钠提升泵,而没有关闭泵的进出口阀门,导致浓密池返回的硫酸与硫化钠反应产生硫化氢气体。同时现场作业人员均没有按规定佩戴防毒口罩,硫化氢气体产生后也没有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导致了中毒事故的发生。事故原因3、当班班长是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出现冒槽后只是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在处理程序上没有进行特别交代和提醒,也没有进行检查和确认,管理上的失职和不负责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4、车间管理粗放,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教训与思考这是一起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且工艺过程存在隐患,致使硫酸与硫化钠溶液混合产生硫化氢气体,造成多人中毒,其中一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在发生两次冒槽事故的情况下,没有引起作业人员高度重视,简单处理,致使事故扩大,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教训与思考随着公司发展,一些新工艺、新技术逐渐投入使用,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对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职工对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要结合生产实际,不断改进工艺技术和设施缺陷,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才有保障。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其他。事故案例2接头过滑轮绳脱,闸失灵梯落人亡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11月25日20时35分。发生事故地点:韩城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2人,重伤2人。事故经过韩城电厂4号水塔混凝土筒壁采用液滑施工,施工人员运输采用九孔井字架装两台自制电梯,20时20分左右,当水塔筒标高53.2M层混凝土浇灌完成后,吊桥上指挥台向木工、机工发出准备滑升的信号,20时30分左右,木工李xx、张xx,机工刘xx、屈xx先后进入2号电梯,当所乘电梯运行至28.3m高度时,电梯钢丝绳突然从滑轮处拉断,电梯抱刹未起作用,电梯由28.3m高度直接坠落地面,电梯门拦及底盘槽钢严重变形,李(男,33岁,三级木工,本工种工令十五年),屈(男,27岁,本工种工令十五年,三级机工)两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张造成重伤。事故原因(1)2号电梯钢丝绳有一圆形穿插式接头,因其频繁地经过滑轮和卷扬机滚筒,受到挤压,摩擦半径的影响,逐渐拉松,在电梯正升时,振动突然在在滑轮处拉脱,使电梯坠落。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严重违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领导与安监部门渎职,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3)安全保险装置安装后,没有进行试验,抱刹不灵,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1、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严禁有接头。2、电梯在使用前必须试验,鉴定,安全保险装置必须准确,可靠,方可投入使用。3、施工组织者,必须认真学习安全规程,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建立严格地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地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其他。返回目录返回总目录案例3非焊工无防护,焊把漏电一人亡发生事故日期:1982年7月7日18时50分。发生事故地点:富电厂工程修配工地。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修配工地二级车工丁xx(男,21岁,二级车工)打完球洗澡后,脚穿布底鞋,光着上身来到平台(非本人作业时间),拿起一个电焊面罩,站在焊工陈xx背后看施焊。过了一会说:“你焊的不好,给哥们,看我焊的!”陈xx从背后把焊把递给他,丁接过焊把就倒在了平台上,脸朝上,右手拿着的焊把贴在左胸,急送卫生所抢救,发现左胸有灼伤痕迹,系电流击穿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1、非焊工施焊,且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未戴焊工手套,未穿绝缘),是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2、电焊把钳根部接头漏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3、焊工把自己的工具给非焊工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事故预防措施:1、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有缺陷不得使用。2、非焊工不得使用。3、焊接作业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返回总目录四、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返回目录返回总目录用手送料致伤残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重伤1人。案例4返回目录返回总目录事故经过木工(临时工)严xx在木工间制作元钉箱,尚缺一小块木板(500×50毫米),便取来一块附有少量水泥的旧木板按要求规格在圆锯机上锯下。后因锯缝不直,严X又想在圆锯机上截去5毫米的一小片,但因锯片太钝引起木条跳动,严开始时就两手推,将近尾部70毫米时,改用右手拇指及食指压住木条向前推送,结果因木条跳动,右手拇指滑入锯槽,被切断一节半,造成重伤。事故原因1、严进厂后未受过使用圆锯机的操作规程教育,且用手直接送小料,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2、木工间的圆锯机及其他木工机具缺乏严格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认真,管理不善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预防措施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圆锯机锯小料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2、加强木工机具的管理。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案例5弯管器放置不妥,面板撬脱人坠落发生事故日期:1985年5月29日17时20分。发生事故地点:大武口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经过热工班燕x带一民工在1号炉汽包司水小室(标高42.6m)配制汽包水位平衡容器的引出仪表管,他将弯管器点焊在4号钢管架上的活动盖板上的一根16号槽钢上,在弯第一根第三个弯头时,因仪表管与司水小室窗框相碰弯头弯不到90°,使用钢管撬槽钢,移动4号活动盖板,但被盖板小面的限位角铁卡住,移不动。事故经过燕x就找来一根由二块8号槽钢对焊起来的口型方钢垫在4号盖板下面,又用钢管在4号、5号两盖板之间缝隙处撬,致使4号盖板向内侧移动,5号盖板向右侧移动,当4号盖板外端从支撑槽钢上滑脱坠落时,站在5号盖板内侧端的燕x(男,25岁,电工,技校生,工令两年三个月),由于用力撬时重心失稳随同5号盖板由42.6m坠落到34m的屋面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分析原因施工方法不当,燕x错误地将弯管器点焊在4号盖板上的槽钢上,当弯头弯不到90°而盲目撬动槽钢,同时支撑5号盖板的槽钢中心距小,致使一端架在支撑槽钢上,在撬动时,燕x因重心失稳随盖板一起坠落。防范措施1、弯管器等各种工器具不能焊在活动平台盖板上,应固定在工作台上或其他牢固的地方。2、平台盖板应放置平稳,严禁移动或撬动。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便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调车场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所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撩望;案例6:熔炼车间李伯山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简要概况:1970年7月2日15点40分,熔炼车间因2#电炉跑铜而停电,电工检修2#高压室隔离开关。15点40分左右,李伯山来到1#高压室,在里面检修的程×发现后立即让他出去。李伯山出去后并进入高压室配电盘,一手抓避雷针上部的6KV高压线,另一手扶着铁栏栅,其举动被电工王×发现后,一边呼喊李伯山,一边赶快去停电,但还没来得及停电已发生弧光短路,李伯山随即倒在地上,触电身亡。事故原因1、李伯山本人安全意识淡薄。当进入高压配电室,没有进行安全检查就错误到地去操作,本人存在不安全行为。2、检修人员之间的配合不当。李伯山出去后进入高压室配电盘操作,没有人提醒他避雷针上部的6KV高压线是带电的。3、采取的措施不当。检修前应将电源全部停掉,而检修人员没有做到这些,进行带电作业。。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案例7:拆房盲目顶屋板,板坠人亡发生事故日期:1980年3月27日14时10分。发生事故地点:十里家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不懂操作技术。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经过第二工程处建筑队钢筋分队水暖班共七人,负责钢筋车间活动房的拆除工作,房高3.27m,每块屋面板长2.9m,宽1.21m,重34kg。从房子东侧北面开始拆除。组员郭xx、王xx、刘xx等三人分别在房顶第一、二、三块板上用板手拆除螺栓及固定夹板。张xx和罗xx在房内屋面板下面配合,另有两人检螺栓。事故经过下午2时左右,张xx感到上下联系不高级,后让罗xx先拆下一块板来。当罗xx站在屋内工作面上准备用手顶下第二块板时,在地面拣螺栓的谢xx,安xx两人大声喊,“上面有人,不要顶”罗听后从工作台上跳下来,顺手从地下拿起一板长2m的方木棍就去顶第三块屋面板,正蹲在板上的刘xx(男,21岁,水暖工),随房板一起坠落地面;坠落高度2.7m,头部着地,因颅内出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过2006年12月7日,车间安排丙班(班次:晚8时至次早8时)于8日清晨7点前将2#圆盘清空,并将螺旋清理干净,为8日白天检修和点检螺旋创造条件(工作安排在窑前控制室)。丙班班长李勇在排班时,传达了厂领导关于安全、防盗工作讲话指示,之后进行当日排班。李勇向班组成员部署了7日车间生产检修会上工作安排和当班生产情况,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强调,要求员工互相配合,防止发生伤害事故。返回目录返回总目录事故原因1、罗xx在顶螺栓已全部卸掉的第三块屋面板时,事先没有检查上面是不是有人,也没有上下联系,就盲目的顶屋面板,实属违章蛮干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2、刘本人缺乏安全知识,没有及时离开已拆除螺栓的屋面板。3、劳动组织不合理,这没专人负责指挥与联系。4、队长及分队长在分配施工任务时,只做了一般口头交待,但又不具体。预防措施1、劳动组织应合理,每项工作都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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