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沐清华小区一期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SLFC-SMQH-031采购单位:淮安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水沐清华区一期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谈判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授权委托书4、谈判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详细报价书)5、辅助资料表、其它资料(如业绩、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6、资格审查资料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后附)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为了保证谈判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友情提醒:在竞谈文件编制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①标书的密封要求和格式②开标的时间和地点③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和地点④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清单的格式⑤资格审查内容水沐清华小区一期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致:1、淮安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水沐清华小区一期亮化工程已经具备建设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施工单位。2、本次谈判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西路9号;(2)工程规模:约17万元(3)工程内容:一期商铺、西大门及住宅楼牌号亮化,其中包括射灯、线条灯、泛光灯和带电源的楼牌号等(具体见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工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工;(7)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3、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4、供应商可从本工程采购人处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为2016年12月日至2016年12月日,领取谈判文件的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5、采购人:淮安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23楼联系人:周帆,电话:136052395092016年12月日-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如果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未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水沐清华小区一期亮化工程的竞争性谈判活动。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2.2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9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2.3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2.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2.5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项目经理资质注册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2.6近三年(201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2.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竞谈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注:以上资格审查中1、3、5、6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竞谈文件中,其它项原件装订在竞谈文件中。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3.谈判费用-3-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并支付评审费。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法律适用4.1本次谈判活动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组成6.1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6.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3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7.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时间前三天按谈判邀请函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谈判时间前三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4-8.谈判文件的补充8.1在谈判时间前,由于需对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它任何原因,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8.2对谈判文件的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或已发送参与谈判确认函)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将被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人。逾期不回的,采购人视同供应商已收到补充通知。8.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文本文件和索取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9.9.1供应商以及响应文件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中文书写(请标注页码)。9.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它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9.3除在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注:有关格式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0.1.1谈判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授权委托书-5-(4)谈判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详细报价书)(5)辅助资料表、其它资料(如业绩、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6)资格审查资料11.谈判报价11.1谈判函中的报价应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施工图施工中全部内容有关的所有费用。11.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1.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11.4谈判报价编制11.5.1谈判报价应是竞谈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所需的施工设备、劳务、劳动保险、管理、材料、安装、调试、维护、成品保护(其他单位已完工程和及本单位亮化工程)、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等各项应有费用,在施工期间政策性风险造成的物价波动因素均不考虑。11.5.2谈判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承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11.5.3谈判报价的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法。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结合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综合单价是指包含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的单价。11.5.4采购人不保证提供的清单完全准确,供应商应以图纸为准自行测算并承担清单错项和漏项的风险,但报价时应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已提供的格式不得删减,否则视为不响应竞谈文件要求。11.5.5可选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现行工程计价文件;(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6-(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5)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等;(6)竞谈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文件;(7)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地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相关资料。12.报价货币12.1本次谈判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3.谈判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1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金额:10000元;(2)谈判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供应商必须在提交谈判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谈判保证金递交至财务室,并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联系人及电话:张会计18360718883)。13.2若供应商不按第13.1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3.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3.3.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将在谈判结束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3.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5.2条规定执行。1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7-(1)未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开始至谈判活动结束前撤回响应文件;(2)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开始至谈判活动结束前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供应商不按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4.谈判有效期14.1谈判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谈判之日后四十天,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谈判,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第13条有关谈判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5.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一章第10条的要求,编制一式肆份的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且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必须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委托受托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6.2信封封面注明:-8-16.2.1采购项目名称(2)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3)“请勿在2016年12月日14时(谈判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6.3响应文件未按第16.1和16.2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淮安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丰惠广场淮海东路1号)。17.2采购人可按第8.3条规定推迟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迟交的响应文件18.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