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玻璃钢水箱的设计要求人防玻璃钢水箱_人防工程是一项功能较为特殊的民用工程,它既要满足战时使用功能的要求,又要在和平时期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所以人防工程必须满足一定的消防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人防规范》)对人防工程的消防作了明确规定,但第7.6.3条“单建掘开式、坑道、地道的人防工程可不设消防水箱”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各地消防主管部门对这一问题也有各自不同的理解。1、人防玻璃钢水箱的设计种类现阶段人防工程消防设计中,一般对人防玻璃钢水箱的设计有如下两种情况。①附建式人防工程的消防设计可并入地面建筑,其水箱设于屋顶。②单建掘开式、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若室外给水管网压力、水量满足工事消防要求的,不需设水箱:否则应另设水库及消防泵,其水箱高度应满足工事内不利点消火栓或喷头的压力要求,或是设置气压给水设备。《人防规范》第7.3.2条规定:大于1000m~的人防工程必须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按国家现行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以下简称《自规》)设计。《自规》第l0.3.1条明确规定“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玻璃钢高位水箱。”而现在绝大多数人防工程的自喷系统均属临时高压系统,人防玻璃钢水箱是必不可少的。显然,这与《人防规范》第7.6.3条相矛盾。人防工程是否需设水箱呢?这应先从自喷系统中水箱的功能谈起。2、喷水系统的形式一般认为人防玻璃钢水箱只是供给火灾初期用水量,其实不然。在消防喷淋设计中,一般根据火灾负荷、室内空间条件、人员密集程度以及疏散难易条件分设置场所的火灾等级,并以此选择喷水系统的形式。为满足喷水强度的要求采用不同种类的喷头,并按一定的间距布置。表1是用湿式系统以正方形布置、对不同危险等级和不同喷头的计算数据。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利用消防水箱供水)喷头工作压力为0.05MPa时,其喷水强度比规定要求分别降低了30~60%,这样的喷水强度是不可靠的。因此水箱不只起到供给火灾初期用水量的作用,而启动消防泵才是消防水箱的主要功能。还是以湿式系统为例,喷头的打开由火场温度决定,与水压、水量有关的主要是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组(含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公安部标准GA32—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5.8.1条灵敏度要求:报警流量应该是在15L/min~S]37.5L/min间的任意值,~s]37.5L/min时必须报警。从产品标准的要求来看,消防水箱供水、不利喷头工作压力0.05MPa时,标准喷头的流量为56L/min,满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流量要求。国家标准GB797—8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规定:报警阀进行准确报警功能的进口压力为0.14MPa,流量为60L/min,而高位水箱在最不利点喷头以上15~20m时,可以达到上述压力和流量要求,能可靠地启动自喷系统。通过以上论述可见高位水箱对于启动整个自喷系统及提供火灾初期的用水量是必不可少的。人防工程设于地下,其消防要求应更加严格,自喷系统能否及时启动,对于整个工程的消防至关重要,五屹人防玻璃钢水箱的重要性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