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抓根本依法行政抓服务——XX乡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XX乡位于XXX南部山区,全乡共辖10村92社2362户,总人口11697人。其中农业人口11182人,已婚育龄妇女2469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20.9%。今年以来,我乡以创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活动为契机,立足乡情实际,按照文件合法、普法深入、执法规范、服务便民、奖励落实、保障有力的基本标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参与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严格执行计生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成立了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便民维权服务小组,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升到建立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乡村的高度。乡上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先试点,再全面实施的步骤,在韩家洼、郑家洼两村先行组织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随后在其他各村逐步推行。二、强化宣传,完善法制宣传工作新机制。创建活动中,我们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干部学法考试,首先使计生干部熟悉计生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抽组理论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计生专干组成了法律法规宣讲小组,深入村社积极开展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年内共开展宣讲8场次,培训群众698人(次)。为了营造宣传氛围,不断强化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法制意识,刷写固定性宣传标语66条,张贴喷绘版面128面,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长廊4处200米,国策壁10个。三、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着重在执法责任、办案程序、征收(处罚)文书档案等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力求做到办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了规范的执法文书,避免了因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完善监督、投诉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核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征费收缴工作,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四、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按照县上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打击“两非”通告,我乡积极配合县上开展的打击“两非”、出生性别比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逐村对医疗单位、个体药店、诊所的B超购买和管理使用情况、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清理,建立了完整的档案资料,规范了医疗单位的出生通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查验证制度、B超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张贴打击“两非”警示标语和公告,设置了打击“两非”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鼓励群众对“两非”、违法经销终止妊娠类药物和偷取节育环的行为进行举报。成功查处了陕西省宝鸡市丽人医院为我乡青山村三名育妇私自摘取节育环案件,处罚丽人医院15000元并由院方督促三人重新放置了节育环。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了广大育龄群众对打击“两非”重要性的认识,杜绝了“两非”违法行为,为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五、利益驱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我乡坚持把落实各类优先优惠政策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近年来累计落实“两户”优先优惠政策207户,其中二女结扎户127户,办理养老储蓄118户91690元;独生子女领证户80户,办理养老储蓄80户48000元。农村“两户”纳入低保77户265人,其中二女结扎户71户245人,领证户6户20人。对农村“两户”子女落实加分照顾政策,今年“两户”子女升学加分10人,其中中考加分6人,高考加分4人。为30个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落实奖励资金2.16万元,4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落实扶助资金0.48万元,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均达到100%。六、以人为本,搞好优质便民服务按照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做到了“育龄群众不出村、计生证件送上门”。依法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技术服务,认真落实知情选择、知情同意制度;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咨询、指导,实行就近服务和上门服务,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通过评议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七、转变职能,实现管理与自治良性互动。我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多种形式讨论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相关的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和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对违反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行为,按照管理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解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违规行为。在管理模式上做了一次创新和尝试,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衔接互动。八、便民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理念,对上门咨询政策的群众热情接待,认真答复。通过设立便民维权电话,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就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使我乡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群众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党群和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今年我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1‰;计划生育率为86.6%,综合节育率达92.1%,出生婴儿性别比104,低生育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XX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XX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月